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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撤乡并村,村镇并列,实行省县村的三级行政体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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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18
撤乡并村,村镇并列,实行省县村的三级行政体制
2009年8月18日

    财政部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了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的总体目标,即2012年底前,力争全国除民族自治地区外全面推进省直接管理县财政改革。又掀起了一波省直管县的大讨论。

    我国目前的行政层级实际上分为省-市-县-乡-村-组六级,有的地方甚至有七级。像新疆下的伊犁州,下面还分地区,地区下面才是县。在几年前很多乡下还设管区,管区下面才是村。管区现在基本撤销了。

    省直管县现在是讨论的热点,市县谁受益各地并不同。对于那些经济发达的地级市来说,无所谓,因为他们的财政收入中县的部分只占很小的比例,尤其是那些穷县,地级市甚至要支援他们。另一种情况是县发达地级市落后,县的财政就有以部分被市用了,这样的县就非常想脱离市的管辖。其实这也是统筹发展的需要。但是总体上来说,市管县市是赚便宜的,县是吃亏的。

    不管怎样,市管县是要撤销了,从精简机构上来说,撤销市管县不会减少任何机构和人员,只是理顺了管理层级而已,让省的管理更加顺畅。

    不像撤销市管县一样热,撤销乡却并不被人提及。上个世纪撤乡并镇也掀起了一阵热潮,使乡的数目大为减少,有的县市甚至已经没有乡了,但是乡镇这个层级依然存在,而且虽然没有乡了,镇执行的依然是乡的职能,只是管的范围大了而已。并且没有撤销的意思。我们认为,乡可以撤销了。

    首先,随着网络的发展,找政府办事越来越方便。现在的政府网一般都开展了网上办事,让群众不必出家门就可以办好事。

    其次,现在交通方便了,去一趟县城并不那么难,而且大家一般也是经常去县城的。

    第三,现在是市场经济了,以后还得完善,群众找政府办事的几率也并不那么多。也许一年不会有一次,这样群众并不介意是花20分钟到镇上呢,还是花40分钟到县城办事。

    第四,现在的乡镇的功能逐渐弱化,已经和老百姓没多大关系。像一般我们盖章都是盖村委会的,极少需要盖乡政府的章。有的人可能提出像派出所啦,工商所啦,邮局啦,供电所之类的还是和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但是像派出所工商所之类的是上级局的派出机构,并不归乡镇政府管,而邮局,供电所之类的部门是经济组织,他们设到那里,有市场决定。所以乡政府撤了,这些机构组织还是存在的,只要还有市场。除此之外,很难让人想起乡镇府还有什么作用。你随便拉上几个人问问,你们乡长是谁,除了乡长的亲属和村里的领导外,没几个人知道。反正我们家乡是没有几个人认识乡长的,也不知道他和他的班子在干什么。和老百姓没什么关系的部门就要坚决撤销。

    第五,乡级机构虽然人员少,但是数量多,而且人员大都超编,撤掉这一级可以精简大量的行政人员。

    第六,现行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县统一管理,乡并没有财权,使得乡的管理能力很有限。

    在说城市里的街道办事处,城市里不存在去街道办事近还是去区部门办事方便的问题。为什么非要硬生生加上一个街道办事处呢,从名字上看街道办事处并不是一级政府机构,只是一个派出机构,但是实际上却是一级政府,和乡镇是一样的。

    乡镇街道撤销以后,县将管理大量的村,有的县甚至有几百个,管理起来并不方便。所以还得合并一些村。合并村是可行的,现实中就正在发生着。很多小村合并成大村,强村兼并弱村。村严格上说并不是一级政府机构,他应该算是经济组织。但是又部分行使着行政职能。其实在很多村,经济职能也很弱。反而是村下面的小组的职能更强。在农村,小组是很独立的,一般是一个家族或几个家族,内部联系很强,作为农村经济基础的土地也是以小组划分的,小组之间一般不会变。经济核算也是以小组为单位的。突出了小组的重要性,村的作用就小了,所以合并村只是将一个个独立的小组合起来而已,对村民的牵扯并不大,合并的阻力并不大。

    然后是镇,如果镇的城区规模很大,远远超出了村的规模应该怎么办呢,而且因为是一个整体,联系很强,并不适合分割。建议仍然称为镇,但和村之间不再是管辖关系,而是相互独立的。村镇并列,都直接归县管理。这样村和镇之间将可能被分界线分割,并不利于城乡统筹发展,这要交给市场了,还给镇本来的市场功能,因为它们本来就是由市场自发形成的。

    这样撤掉乡镇以后,再加上撤销市管县,我国的管理层级分为省,县,村,组四级,见下图:                                      




1.       中央下设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
2.       省,自治区下设市、县、自治县。省辖市分为副省级市、县级市。直辖市下设区、县。
3.       副省级市下设区。
4.       县级市下设社区、村。县、自治县下设市、镇、村。区下设社区、村。
5.       县辖市下设社区。
6.       社区、镇下设小区。村下设小组。


市分为直辖市、副省级市、县级市、县辖市。设置标准:
城区人口
直辖市
副省级市
县级市
县辖市



>500
200~500
50~200
10~50
2~10


各级行政区划的人口规模
人口密度(/平方公里)



小组
>400
4000~6000
50~100
5000~1万人
200~500
100~400
3000~5000
30~70
3000~7000
100~300
<100
1000~4000
20~50
1000~3000
20~200
[ 此帖被luqyu在2009-08-18 21:41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18
感觉比较乱
把图片直接上传到论坛比较直观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08-18
终于看到图片了,楼主似乎把广域农村类区划给革掉了。

县直接到村,难度不是一般的大,楼主又没有提及分县

参看我头像上面的文字阐述吧

或参看本人帖子分县、并县之讨论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08-18
回 2楼(玉宇清澄) 的帖子
        感谢玉宇清澄兄的关注和评论,我们的观点有共性,就是县直辖镇村。我的观点是村镇是自治的,村镇长是村镇民直接选出来的。
    有的县确实很大,比如超过100万人,但是我们认为只要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县,直接管理村镇是完全没有问题的。而且因为县下面会有若干较大的市镇,使得县直接管辖的单位并不多,现在普遍倡导小政府大社会,作为农村地区更应该如此。大部分县是在历史上就有的,为了保持文化的传承性,也不适宜分割。当然特别大的县,比如滕州有156多万人,邳州有164万人,他们可以分的小一点,但是绝大大部分的县是没有必要分的了。
    省也是,大部分是不需要分的。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08-19
回 3楼(luqyu) 的帖子
我疏忽了,你有提到并村

但是你省直管县还得并县,在并县的情况下县直辖村镇尚需探讨

我算是另外一种思路,地级虚化,县级划小,乡镇街撤销O(∩_∩)O~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08-19 08:0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09-01
目前的条件下,可以撤乡 但无法撤掉乡镇这个级别吧。 我认为还是还是 中央--州(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区) 省-市(县) 市-区  县-镇  镇-村。村-组。不过我赞成小村并成大村。小组并成大组。减少数目。一个县下辖的镇人口 东部不超过10万 中部不超过5万。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09-20
楼主的想法很好 但是可能有几个问题 1一个县按照楼主的人口规模一个县可能管辖100多个村 可以管过来吗?2乡镇撤销后其工作人员去向在那里?3楼主的县-村-组与现在的县-镇-村其实都是三级政区 你可能会说你自己的方案取消了一级吃皇粮得人,但是那些原先乡镇的办公人员会不会充实到楼主方案建立的村级管理部门里去,其实这样反而可能会增加吃皇粮的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09-20
撤乡并村,村镇并列岂不是恢复民国小乡制,何必如此反复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09-20
乡恢复为集体经济组织的人民公社(也可以叫别的名字),村恢复为集体经济组织的生产大队,没有脱产干部,所有干部全部收入都与集体经济绩效挂钩。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09-23
麻烦!!!!!!!
地区还是撤不得
城市分为:都、市、城、镇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09-24
我的观点是,乡、镇及县辖市改为派出与自治结合的虚化的一级组织,逐步取消作为一级政府的存在,但保留其区域设置。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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