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7434阅读
  • 65回复

[个人区划理念]我的行政理念—增县区数量,减人员机构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9-27
我的行政理念—增县区数量,减人员机构

机构变化
纪委并入人大,人大人员减少,没有议政能力的人员大量裁减。中央、省、地、县人大人员数量分别1200-1500、150(如西藏)-800、50(如阿里地区)-400、20(如扎达)-200。增加专职人大代表,比例提升到一半以上.

政协人员减少。中央、省、地、县人大人员数量分别1000-1200、100-500、30-300、15-150。

县市以上政府机构数量维持15-45个工作机构,参考深圳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政府组成部门新调整为7委10局,分别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委员会、市财政委员会、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以及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审计局、农业和渔业局。改革后的
市、县区级、乡镇人员数量分别为500-5000、100-1500、25-350人。全国行政人员数量维持
在1500万以下(含村级)。

县(市区)委 设3- 6个机构:   党委办 、  纪委   组织部
  宣传部   政法委 机关工办 党史地方志办
(党校改为地市一级机关设置,撤消县级党校)
  

20万人以下的县市区
政府 设6- 12个行政机构: 政府办 (兼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局)武装
部 经贸局 教科文体局 财政局 国土城乡建设局 安全生产监察局
卫生局 民政劳动局(社会事务办) 农林水利局 司法局 公安分局
  
另驻上级派出机构;税务局 市场监督局
2个法检机关 法院 检察院
人民团体8个  工会  团委 妇联 科协 文联 工商联 残联 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20-80万人的县市区
政府 设10- 21个行政机构: 政府办  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局 武装部
经贸局 教育局  科技局 财政局 建设和环境管理局 国土规划局 安全
生产监察局 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局 卫生和人口局 民政局 劳动社保局  
农林水利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司法局 公安分局  城乡管理局(
兼交通局)
  
另驻上级派出机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市场监督局
2个法检机关 法院 检察院
人民团体8个  工会  团委 妇联 科协 文联 工商联 残联 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80 万人以上 的县市区
政府 设21- 25个行政机构: 政府办  发展和改革局  审计局 武装部
经贸局 教育局  科技局 财政局 建设局 国土规划局 安全生产监察局
文化体育广播新闻局 卫生和人口局 民政局 劳动社保局  农林局
水务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司法局 公安分局 城乡管理局  交通局
环境保护局
  
另驻上级派出机构;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 市场监督局
2个法检机关 法院 检察院
人民团体8个  工会  团委 妇联 科协 文联 工商联 残联 红十字会  

事业单位 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乡镇政府机构数量维持 5-20个工作机构 如 党政办、科教文体卫办、社会事务办、产业办、派出所、规划建设办、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城管中队、水利所、财政所、武装部等等。
4万人以下的乡镇,设3- 6个机构:  党政办、 社会事务办、产业经
济办、 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 武装部  
另驻镇机构; 派出所

4万-8万人 的乡镇,设6-7 个机构:  党政办、 社会事务办、产业经
济办、 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  武装部 计生办  
另驻镇机构; 派出所  财政所

8万-30万人 的乡镇,设8-12个机构:  党政办、 社会事务办、产业
经济办、 规划建设办、社会事务办  武装部 计生办  教科文体卫办
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水务所 城乡管理科  安监中队
另驻镇机构; 派出所  财政所 市场监督管理所 司法所


行政编制人数的因素涉及人口、管理地域面积、财政收入,财政不能自给和西部人口稀少地方不牵涉地域因素。


行政等级财政比重变化
1、乡镇级别总体收支平衡,财政不能自给的乡镇比例低于1/3。
2、县级别总体收支平衡,财政不能自给的县比例低于1/5。
3、地级别总体收支平衡,财政不能自给的地市比例低于1/10。
4、加强财政拨付转移,行政费用比例中央、省、地、县、乡镇、村(居委会)分别是4-5%、6%、12-14%、22-25%、30-34%、17-18%。人员比例3%、4-5%、8-9%、20-22%、38-40%、20%。

各级行政按财政收入划分档次
以2008年数字为例:
地级 一档 财政收入 200-1000亿,1000亿以上可考虑升直辖市
     二档 财政收入 100-200亿,
     三档 财政收入 100亿以下

县级 一档 财政收入 40-200亿,100亿以上可考虑省直管
     二档 财政收入 20-40亿,
     三档 财政收入 20亿以下
乡镇级 一档 财政收入 8-40亿,20亿以上可考虑市直管
     二档 财政收入 4-8亿,
     三档 财政收入 4亿以下




省基本不变。增加1-2个直辖市 如广州\深圳,
探索港澳联合行政区的可能性(中央可将横琴岛划入).
地基本不变,部分地级市直辖乡镇。创新区概念,设立部分地级区,直辖街道.

县区数量增到约3000-3300 ,部分强镇(街道)或单独或联合升区。
具体有:1撤销合并部分小区(县)、弱区(县),如黑龙江的一些10万人以下区。大概数量100-300个。
        2、升级部分乡镇或几个乡镇联组为区,这些强镇机构大部分改一下名字就可,不需新建。明正言顺扩权和正名将大大提高它们的工作效率和权力。大概数量在200-500左右.
只要人口在30万以上,财政收入20亿以上,有财政上解能力的都可以经批准后升格。
       3部分够格的开发区、黑区正名和充实行政管理范围。数量大概100个。
按人口密度县级人口数量标准:每平方公里大于700人,70万人;400-699人,65万;300-399人,60万人;200-299人,50万人;100-199人,45万人;50-99人,30万人;小于50人的个别调整。

乡镇数量减少为30000-35000左右,鼓励乡镇做强升区。
按人口密度乡镇级人口数量标准:每平方公里大于500人,5万人; 300-499人,4.5万人;200-299人,3.5万人;100-199人,2.5万人;50-99人,2万人;小于50人的个别调整。
[ 此帖被billyang1在2010-03-09 22:1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9-28
你连财政不能自给都给指标的?!有的地方就该着钱不够花?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0-01
我也同意加上财政因素,尤其是在新设市方面。

至于各级财政分成,我觉得如果乡镇要分的话,恐怕要设立乡镇财政税收部分,要不然,上面未必会给钱,只有自己收。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0-01
跟我的分县理念有相通之处

减人员机构,最切中要害,也最难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0-11
省直管县很美好,但可行性太差。关键是国家财政、地方官员、普通百姓得到的利益极少,换汤不换药。行政区划改变超过20%,对国家和民族就是一场瞎折腾。
财政因素非常重要,部分没有自给能力的行政单位,不可能不存在,但要努力减少。
部分强镇或单独或联合升区是我的理念很重要的部分。这些镇不象镇,县级的机构几乎一个不少,权利行使名不符实,又缺乏监管体系,但作为极有经济活力的部分,又每每发展空间受限。县区
才应是经济、社会、文化的主体,乡镇不应担负过多的职能。另外,县级单位基本保留可保住目前
一大批县中心镇(县城)的中心地位,有助于社会的稳定。

  乡镇考核的主要应是行政费用,人头费,办公费,建筑费,一些财政派出机构可以单独服务一个乡镇,也可同时服务几个乡镇。 乡镇的财政平衡由上级部门统计和协调、管理。乡镇部分也是国家一直严重投入不足的部分,通过提高他们在整个财政费用的比重和减少乡镇数量才可能实现良性发展。县级以上部门齐全,需要重点考核财政收支能力。通过提高县以下单位的财政比重,自然可使大部分的改革有保障能力进行下去。地以上单位主要的职能在于宏观调控职能。

  
目前减人员的困难的原因是利益协调困难,既得利益者去搞改革,怎么可能会成功?要让广大人民成为利益者,才有可能促进改革进展。财政平衡的大棒一刀切,尽管会有短痛(人员可以先合并机构后再根据需要裁减),但体现了公义,迅速有效,又留了一部分操作空间,照顾部分既得利益者;关键是可借此改革出一个代表大部分群众利益的监管体系,破除官僚体系,慢慢使官员回复人民公仆的本份,更多与责任相挂钩,人大代表能体现群众利益,使老百姓日常切实的得到行政办事便利,对纳税人的税款支出进一步知情, 体现当家作主的权利。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0-11
目前行政机构和事业机构的办事效率极其低下,因为普通老百姓的事情根本和他们的业绩评价脱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是很多人的信条。
如果他们的事业单位引入社会化竞争,并有良好的评估和监督体系,这些人就无法不好好服务。
行政机构就应该减少他们的事权,削减他们的权力。区分好他们的责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0-11
如目前东莞的乡镇,机构一应俱全,管理人口地域不均衡,实际就是32个区。通过部分升格和联合升格成8-10个区,其实人员只会减少,不会增多。
东莞的部分农村已城市化,但管理跟不上,乡镇升格后减少的人员可以部分回流到这些农村,利用起乡镇升格后多出的办公楼,作为新的街道办公地址,另外有些村的办公条件和人员数量与普通的
乡镇已没有多大差别。
高度发达又面积狭小的地区,应该试行混合管理,区下直管街道和部分居委会、社区。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0-13
拿2个与人民生活比较密切的机构--派出所和国税局来说,这两个机构基本代表了社会人口管理、经济生活。
广州市新市区-天河区23个派出所,与21个街道基本相同,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6-7万人,约7平方公里。9个国税分局,大概对应人口15万人,17平方公里,GDP产值 155亿(08年,以下同)。

老中心城区-越秀区 22个派出所,与22个街道 相同,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5.5万人,约1.5平方公里。13个国税分局,大概对应人口9万人,2.6平方公里 GDP产值 100亿(08年,以下同)。
新兴广域型城区-番禹区 29个派出所,多于19个乡镇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6万人,约30平方公里。8个国税分局,大概对应人口22万人,100平方公里 GDP产值80亿(08年,以下同)。。

山区市-从化  19个派出所,多于8个乡镇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4万人,约105平方公里。6个国税分局,大概对应人口13万人,330平方公里。
GDP产值 24亿(08年,以下同)。

注意的是,每个区国税局里的分局有一个是稽查局。
[ 此帖被billyang1在2009-10-15 07:12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0-13
深圳市   -宝安区48个派出所,远远多于12 个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9-10万人,约16.5平方公里。8个国税分局,大概对应人口60万人,105平方公里。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0-13
每个公安派出所,管理8~10万城市人口,很好!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0-14
不太理解!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0-15
仙峰已经明白我的意思.再举一些例子.
华东经济强市--宁波
老中心城区-海曙区 8个派出所,与9个街道 基本相同,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5万人,约3.5平方公里。下面无国税分局,直接对应人口40万人,29平方公里 GDP产值 332亿(08年,以下同)。。

江东区 7个派出所,与8个街道 基本相同,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5万人,约5.4平方公里。 下面无国税分局,直接对应人口35万人,38平方公里.GDP产值 262亿(08年,以下同)。

慈溪市   22个派出所,与20个街道乡镇 基本相同,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7.7万人,约 50 平方公里。 4个国税分局,1个稽查局,每个直接对应人口34万人(以5个分局计),  230平方公里.GDP产值 120亿(08年,以下同)。
[ 此帖被billyang1在2009-10-15 07:1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0-15
山东的经济中心城市-青岛

老中心城区-市南区 13个派出所,10个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4.6-5万人,约2.3平方公里。下面无国税分局,直接对应人口60万人,30平方公里 GDP产值436亿(08年,以下同)。

新城区-城阳区   8个户籍派出所,  2个治安派出所 ,8个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10万人,约55平方公里。下面无国税分局,直接对应人口100万人,553平方公里 GDP产值566亿(08年,以下同)。

平度市   32个户籍派出所,  5个治安派出所 ,30个街道乡镇,3个开发区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4万人,约85.5平方公里。11个国税分局,1个稽查局,每个直接对应人口12-12.5万人,261平方公里 GDP产值35亿(08年,以下同)。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0-15
伟大的首都北京

东城区- 13个派出所, 9个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4.4万人,约2平方公里。下面无国税分局,有8个税务所,3个稽查所,每个直接对应人口5万人,2.4平方公里 GDP产值70亿(08年,以下同)。

朝阳区- 54个派出所, 23个街道 ,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5.5万人,约8.5平方公里。下面无国税分局,有13个税务所,4个稽查所,每个直接对应人口17万人,28 平方公里 GDP产值98亿(08年,以下同)。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10-16
基本相当于全国平均人口、平均面积、平均GDP,位置居于全国中部的一个区--湖北宜昌夷陵区

13个派出所, 12个街道 乡镇,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4万人,约260平方公里。下面4国税分局,1个稽查分局 每个直接对应人口10万人,685 平方公里 GDP产值22亿(08年,以下同)。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10-17
西藏尼玛县(含双湖特别区)目前知道有13个乡镇,人口4万,面积27万平方公里(全国最大的县),O8GDP 不足3亿。派出所、国税机构不详。
其中,措折罗玛镇、协德乡、雅曲乡、嘎措乡、措折强玛乡、多玛乡、巴岭乡由双湖特别区(副县级)管理。共有32个行政村。面积116637.18平方千米,人口0.97万人。

全国人口最少的县-扎达 16个乡,人口6千,面积2.46万平方公里,O8GDP 0.5亿。派出所、国税机构不详。
[ 此帖被billyang1在2009-10-17 06:54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10-17
新疆 若羌县目前8个乡镇,人口3万,面积近20万平方公里(新疆最大的县),O8GDP 8.3亿。派出所、国税机构不详。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9-10-17
增区县数量不可能带来人员机构的有效减少
欢迎扫描二维码头像关注行政区划代码的演变史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9-10-17
四川凉山雷波县 11个派出所, 49个乡镇(其中10个中心乡(镇)、),大概每个派出所对应2.1万人,约265平方公里。下面6-10税务所(不详,似乎每个中心乡镇一个),1个稽查所 每个直接对应人口2.1万人,265 平方公里 GDP产值1.8亿(08年,以下同)。
保留如此多的非中心乡镇(事实就是村)的原因一是历史,另一就是交通问题。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9-10-17
增区县数量一是尊重现实,给事实上的区正名,提供发展机遇;另一是安排部分分流位置。
只要严控机构数量(通过大部门制和撤销大部分临时机构)和人员总额(与财政改革相结合),
在5-10年一定可以把人员机构减下去,并保持长期稳定。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9-10-17
无论机构怎么变化,与人民生活紧密相连的机构-如派出所都难以裁撤合并,只能个别调节。税务所
与经济的关系大一些。
一个有48个派出所的公安分局,怎么可能好管理?主管领导一年也跑不完,怎么谈联系群众?通过视频会议能解决多少问题?
一个直接管理50个县的省领导,跑多少年才可能把下面的县跑一遍?
脱离群众的官僚体系,有什么能力能搞好省管县?现在20个地市,主管领导也不可能一年跑一遍。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9-10-18
04年全国170万人民警察,其中派出所警察人数37万人。
 派出所的工作占了公安机关的70-80%,因为无数的工作始终要在派出所落脚。但是由于警力的倒置,派出所民警人均每月工作时间在240小时 。
基层产生的非警务活动的矛盾和本职工作的虚化,使得各地的群众意见增多,而各地的治安防范没有得到整体的提高,社会控制力度减弱。导致经济发展环境的波动,给社会稳定造成不小的压力。因为底线的漏洞,社会治安有可能发生危机。
本文来源自羊城网 原文链接:http://www.gznf.net/forum/thread-9392-1-1.html


这样计算法,如果派出所民警人均每月工作时间在180小时,需要50万人。但是做着30%工作的133万人员离需要的22多万人却整整是6倍。当然,遇上重大事情例如救灾、大型活动上级部门警力也是会尽力支持。

警力计算70万就够了(50/70%)。为什么要养多出来的100万呢?怎么优化结构呢?
如果说派出所的工作占了公安机关的70% 不正确,就算35%好了,也只需要140万警力。为什么多了那么多警力,人民群众的评价不见的高呢?

那么裁掉地级局合并县局就解决问题了么?不是那么简单。
引用:法制网北京2009 9月17日讯 记者徐伟 记者今天从公安部了解到,今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将推进社区和农村警务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的重要载体,大力加强警务室建设,强力推动警力下沉,取得了明显成效。据统计,全国已建成警务室17.4万多个,其中社区警务室6.1万个,占城市社区总数的97.1%,已基本实现了社区的全覆盖;农村警务室11.3万多个,每个警务室负责5个左右的行政村,全力开展服务群众和治安管理工作,被老百姓誉为“家门口的派出所”。

  截至目前,全国已配备社区和驻村民警22.1万名,其中社区民警10.6万名,驻村民警11.5万名。随着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和工作机制的科学完善,公安派出所和警务室预防打击犯罪、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基础工作服务现实斗争的能力明显提高。


由此可见,优化结构,加强基层工作是解决困难的一条很有效的办法。加上原来派出所的37万,已配备59万,大大减轻派出所人员的工作强度。

剩下的110万,如果裁掉30万,剩80万警力配置在三级网络,假设中央掌握3-4万,各省7万(平均每省2000人),各地级13万(平均每市局400人),各县级30-57万(平均90-180人),一样可以
完成的很好。市局、县局的数量没有变动多少,减掉200多个,升级正名500-600多个分局。

如省直管县,假设50个省,2000个县市,35000个乡镇街道,也要裁掉30万,县级局43-70万人,平均每县局215-350人。需要裁掉300多个市局,830多个县局。大量配套设施要闲置。

很明显,省直管县的冲击太大,简直是毁灭性的,人员分置工作根本无法开展。

拆人家的庙,不需要钱吗么?

原来已经是大庙,主持职别低,就能改变其已是大庙的事实么?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9-10-19
行不通,有了庙,和尚只会多,不会少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9-10-19
目前机构的问题在于上级机关人员领导太多,真正在基层干活的人少.本职工作虚化
人员多,扯皮就多,手续就多, 就形成一号领导拍板所有大小事的怪现象.
目前相当多的机构,很多事情科长、处长就可拍板决定,却要副局、局长层层把关。
这些局长、副局也是一步一步升起来的,做基层时作风硬朗,但作了领导却角色缺位,去干涉科长、处长的事权,把自己当成科长、处长使用。
那这些副局不管不行么?不行,因为他们不干涉,真的没有什么事情做了。
明确将部分权力下放,编制自然减少,有助于提高效率和减轻一号领导的负担;也可防止一号领导的权力过大.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9-10-19
县级区划增多几百个不等于人员一定会增多。
关键是下面的机构减少了,只要控制庙的规模就好了。
地市机构裁减或调整下来的人员不乏能干的人员,把他们充实到基层和升格的县区里,也可发挥这部分人员的作用。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