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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探讨】可否从面积、人口相对可比的角度来看区划建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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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1-04
北极星公式
规模=3*人口+1*面积

因子A:3*人口(百万)
因子B:1*面积(万平方公里)

假定1667万人口,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

A=3*16.67=50
B=1*50=50
A=B,我们认为他们的规模是一样的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11-04 16:18重新编辑 ]
1条评分
实在 威望 +1 有价值信息 2009-11-06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1-04
蓝梦舟公式:
规模=2.5*人口+1*面积

因子A:2.5*人口(百万)
因子B:1*面积(万平方公里)

假定2000万人口,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

A=2.5*20=50
B=1*50=50

A=B,我们认为他们的规模是一样的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09-11-04 16:15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1-04
那么是否可以探索性地在蓝梦舟公式基础上再加入第三个因子呢?
规模=2.5*人口+1*面积+0.5*县市数

因子A:2.5*人口(百万)
因子B:1*面积(万平方公里)
因子C:0.5*县市数

假定2000万人口,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100个县市

A=2.5*20=50
B=1*50=50
C=0.5*100=50

A=B=C,我们认为他们的规模是一样的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1-04
在这样的思路换位下,我们只需探讨一个问题,5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其管理幅度相当于多少百万人口的管理幅度

至于地形的差异性可以考虑引入面积系数,这里先探讨适合人居条件下的情况

我觉得2000万(20百万)是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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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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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1-04
鄙人黄金分割率系数下的与50万平方公里的面积
对应的等效人口为:50*0.618=30.9(百万),即3090万人口

个人觉得还是比较符合国情的
东部地区析设3000万人口的省份,面积应该在5-10万平方公里之间
而析设2000万人口以下的省份,面积还是小了1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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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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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1-04
       大哥,你一开始就应该标明是省级区划建模,我一开始还以为是地级市呢!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1-04
区划建模应该不区分省地县的

省级数据推演的可行性是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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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1-05
我主张:一般情况下,省辖人口2500~3000万,直辖市1000~1800万。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1-06
省级政区大小以规模来定论。
规模大小以人口面积来定论。

不是学校分班,没必要搞得太复杂。有的人在分省中通过公式计算大搞均衡是一点都不现实的。
我的区划理念:分大调畸扩小增市,稳定大局力求和谐。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1-07
回 8楼(牛牛) 的帖子
我是尝试从便于理解的角度来理解区划建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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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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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1-07
当然了,从根本上而言,量化是不科学的
=我的层级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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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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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1-07
引用第10楼玉宇清澄于2009-11-07 17:16发表的  :
当然了,从根本上而言,量化是不科学的

你这一句话,就把人类几千年的科学成就全部推翻了,你牛!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1-07
回 11楼(北极星) 的帖子
我的意思是,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量化的

从相对可比的角度,你的系数确需调整,在中东部析设2000万人口以内的省份,面积确实小了一些,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这样的小省不可能是城市省的水准,这是很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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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11-07
Re:回 11楼(北极星) 的帖子
引用第12楼玉宇清澄于2009-11-07 17:36发表的 回 11楼(北极星) 的帖子 :
我的意思是,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量化的
从相对可比的角度,你的系数确需调整,在中东部析设2000万人口以内的省份,面积确实小了一些,以中国的城市化水平,这样的小省不可能是城市省的水准,这是很矛盾的
我的意思是,没有什么是不能量化的,问题只在于人类的认识水平是否发展到了足以认清某一事物内部规律的程度。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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