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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统计局 日期:2009-12-15 10: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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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DP是国内生产总值的英文Gross Domestic Products的缩写,是指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核算的常住单位是指在中国大陆的经济领土范围内拥有一定的活动场所(厂房或住宅),从事一定规模的经济活动,并持续经营一年以上的单位(包括住户),不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以及中国领土台湾省内的单位。GDP核算与GDP不同。GDP表示的仅仅是一个总量指标,而GDP核算则是指在一个完整的理论框架下围绕GDP这个总量指标而进行的一系列核算活动。GDP核算从核算时间上可以分为年度核算和季度核算。从核算使用的价格上可以分为现价核算和不变价核算。
GDP可以通过三种方法计算得到:分别为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生产法是从生产的角度衡量所有常住单位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是国民经济各行业在核算期内新创造的价值和固定资产的转移价值的总和,也即国民经济各行业增加值的总和。用公式表示如下:
增加值 = 总产出 - 中间消耗 。
GDP =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创造收入的角度,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的收入份额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向政府支付的份额的角度来反映最终成果的一种计算方法。按照这种计算方法,GDP由全国各行业汇总的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生产税-生产补贴)、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GDP = 劳动者报酬
+ 生产税净额
+ 固定资产折旧
+ 营业盈余
支出法也称使用法,顾名思义是从最终使用的角度衡量核算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去向。按照支出法计算,GDP由居民消费、政府消费、固定资本形成总额、存货增加以及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出口减进口后的差额)五项组成。计算公式为:
GDP = 居民消费
+ 政府消费
+ 固定资本形成总额
+ 存货增加
+ 货物和服务的净出口
从理论上讲,上述三种方法计算得到的GDP应该是一致的,因为它们是使用不同的方法对同一事物进行核算。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如此,因为资料来源的不同以及基础数据质量上的差异,三种方法计算的GDP之间存在着一定的计算误差。我国目前以生产法GDP为准。
由于GDP涵盖了国民经济活动的各个部门,所以其计算是建立在专业统计及部门统计与会计核算的基础之上的。在统计局内部,GDP核算的资料来源于统计局内部各专业司常规统计报表,全国普查资料,各种抽样调查资料。在统计局外部,则需要财政、税务、金融、保险等各相关部门的统计及财务资料。除此以外,对于未能纳入常规统计报表和不易取得的资料,还要到相关的系统、行业处搜集替代指标进行补算和估算。由此可见,GDP核算是一个各方面数据全方位相互印证、相互平衡的系统工程,具有很强的理论性和技术性。是一个国家在核算期内总活动成果的综合反映。
我国的官方统计机构负责GDP核算,实行分级核算,国家和地区各自核算本辖区范围内的数据。即,全国的GDP由国家统计局负责核算,地区GDP则由各省、市统计局负责核算。在这种体制下,各地区的GDP汇总之和与国家的GDP数据并不相等,这主要是资料来源方面的差异造成的。这种情况并不是中国特有的,所有存在地区核算的国家都会遇到类似的问题,只不过有的国家通过特定的核算程序和技术处理人为地使国家和地区数据汇总之和保持一致,而我国则未做进一步的要求,只是由国家对地区数据进行定期的评估。
我国的GDP核算始于1985年,是统计改革开放的产物。在此之前,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配套,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使用的一直是MPS体系,即源于前苏联计划经济的物质平衡表体系。1985-1992年间逐步向SNA过渡,即向联合国推荐的源于西方市场经济的核算体系过渡。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中市场化成分的不断增强,计划成分的不断削弱, SNA核算体系越来越适合中国国民核算工作的需要。因此,自1993年起,国家统计局不再并列提供MPS核算资料,而是彻底转向SNA体系。国民经济主要总量指标的核算由MPS转向SNA的过渡期至此宣告结束。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核算司已经完成了一整套包括GDP核算在内的立足于中国国情的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的构建工作,并配套出版了《中国新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编制与计算方法系列丛书》,全面概括了我国核算领域在理论层面和操作层面上的有关问题。目前GDP核算工作正在此基础上对服务业,不变价,不可观测经济等较薄弱环节做进一步地完善。有关GDP核算的其他信息可通过中国统计信息网
www.stats.gov.cn国民经济核算司主页进行查阅。
GDP的作用根据用户对象的不同而不同。根据需求的近似性,我们可以将用户大致分为三大类。政府用户、专家用户和其他一般公众用户。对于政府用户来讲,GDP核算的作用主要是用于了解宏观经济运行的总体规模和健康性,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比如,宏观决策者将根据GDP运行的总量、态势和轨迹来预计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并制订相应的控制目标,采取必要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干预宏观经济的运行情况。
对于专家用户和研究团体来讲,GDP将为他们提供实证分析和模型预测的基础数据,使他们可以根据理论对经济运转的合理性作出逻辑上的判断,对未来的经济活动进行预见或对现存的经济理论进行修正,从而向决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帮助决策者共同实现宏观经济的健康运行与合理增长。具体地讲他们可以利用GDP或人均GDP数据来研究诸如贫困问题,收入分配问题,经济增长问题,生产率问题等。
对于一般公众用户来讲,了解了GDP以及政府是如何使用GDP的,便是了解了自己赖以生存的大环境。比如:当一个企业知道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是根据GDP等有关信息做出的,那么他就能在宏观政策出台前,对可能出现的宏观政策做一个预测,如果货币紧缩的可能性很大的话,那么他就能知道:下期生产获得资金不容易,生产成本会增高,就要及早地想办法、调整计划。当一个人了解了GDP的相关知识后,他就能根据GDP的走向判断出自己就业难度,工资增长可能性的大小等。经济增长率高(即按不变价计算的GDP增长速度),就业的难度就小,工资增长的可能性就大,但同时可能要面对的是物价增高的情况,这样他就可以调整个人生活规划,降低生活成本,提高生活效用。可见GDP与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都是息息相关的。就连十六大制定的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也不可能不以人均GDP作为其指标体系中的一个关键指标,因为人均GDP是目前全世界通用的衡量贫富一个首要尺度。
值得注意的是,GDP虽然是衡量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的一个最重要的指标,是最受关注的宏观经济数字之一,但它不是万能的,它只是衡量生产的尺度,而无法全面反映效益、福利等其他与发展相关的指标。另外,GDP总量也不是越大越好,因为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综合实力如何,不仅与GDP总量有关还与GDP结构有关,包括GDP的生产结构、支出结构和使用结构。只有合理的结构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第三,GDP核算本身在核算技术上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指在理论框架、指标体系、口径范围、计算方法、数据来源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这种不完善是任何一个国家的核算体系和核算实务都面临的问题,并不是中国所独有的。目前我国GDP核算人员正在立足中国的具体情况努力地对包括GDP核算在内的整个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进行改进。对于一般公众用户所质疑的GDP数据不准确问题,如,被调查对象的不实填报,某些领导的人为干预等,属于非技术因素,要消除它们则有赖于统计立法和执法的强化、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以及部门间的相互配合。
尽管GDP与GDP核算仍旧存在着上述问题和不足,但我们必须看到GDP作为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活动总量的测度指标具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已被广泛地应用于政治、经济、外交、研究等各个领域,深刻地影响着我们每个人的生活。GDP核算也将随着其不断完善和细化的过程在宏观生产数据的生产和专业数据质量检测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