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2010-02-24 东江时报
■其中5镇(街道)为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
■面积由19.7平方公里扩至309平方公里
■享有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
记者日前从《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决定》(下称《决定》)中获悉,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仲恺高新区)即将把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等5个镇(街道)和4个工业园区揽入怀中,并且扩大管理权限,享有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相关工作启动大会及揭牌仪式将于2月26日举行。
发展遇到空间和体制瓶颈
仲恺高新区是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50多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建区以来,仲恺高新区吸引了西门子等世界500强和TCL、德赛、华阳、富绅、亿纬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在内的490多家企业落户。2009年,全区预计创造工业总产值636亿元,占惠州市的21.6%,是我市整体发展中的重要基石和中坚力量。
但是,仲恺高新区发展至今遇到了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的制约。
一是可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少,向创新型园区迈进缺乏转化余地。目前高新区可开发的土地资源已基本用完,大批项目不能入区,减缓了高新区经济发展速度。
二是体制制约,如财政体制制约,造成科技创新投入不足,创新环境发展滞后的形势未能改变,高新区内公用基础设施欠账太多。再加上创新能力不足等其它因素,致使仲恺高新区在全国高新区综合实力排位落后,与国家三类园区(特色园区)还有较大的差距,综合排名比较靠后。
为进一步加快仲恺高新区发展,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提升园区辐射带动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加速实施“二次创业”发展战略,打造惠州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争创国家创新型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现代创新型、生态城市型高新区,在上级支持下,市委、市政府决定,赋予仲恺高新区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和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建立高新区一级财政管理体制,扩大高新区管理范围。
面积扩大16倍人口近50万
根据《决定》,仲恺高新区扩大管理范围,将陈江、惠环、沥林、潼侨、潼湖等5个镇(街道)划入仲恺高新区,将位于惠城区水口街道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纳入高新区管理,将惠州工业园区(原惠州数码工业园)更名为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后纳入高新区管理,保留高新区内原有的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5个镇(街道)的干部人事、资产和债权债务,随财权事权一并划转仲恺高新区管理;5个镇(街道)和4大园区现有党政机构和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整体划转仲恺高新区管理。今后,仲恺高新区管辖5个镇(街道)、4大园区,面积由19.7平方公里扩至309平方公里,扩大了近16倍,人口近50万人。
实行大部制管理只设10职能部门
根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日前印发的《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仲恺高新区尽管享有县(区)一级行政管理权限,但实行大部制,只设10个职能部门,核定高新区管委会机关编制200名。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代表市政府对辖区内4大园区和5个镇(街道)经济社会事务实行统一领导和管理,承担开发建设职能和相关社会管理职能。依据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仲恺高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据惠州市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仲恺高新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在市政府的统一规划下,负责仲恺高新区土地的征用、开发、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管理工作。负责仲恺高新区的基建工程的报建、招标、施工监督及房地产登记、交易等方面的管理。负责做好仲恺高新区内供水、供电、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做好区内城建监察、交通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环境保护工作。
仲恺高新区管委会行使审批内外商投资项目和进出口贸易权限。负责处理开发区涉外事务。依法管理仲恺高新区的财政。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农业、农村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
相关链接
仲恺高新区概况
土地面积:309平方公里
下辖范围:陈江街道、惠环街道、沥林镇、潼侨镇、潼湖镇、仲恺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办事处、中国留学人才发展基地办事处
总人口(含户籍和非户籍人口):近50万人
工业总产值(2009年预计数):1100多亿元
主导产业:电子信息产业
品牌: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惠州)视听产品产业园、国家火炬计划惠州仲恺激光头产业基地、广东省火炬计划高能环保电池特色产业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