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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县辖政区探讨——“县辖区镇,乡实下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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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0-03-13
回 15楼(ccf57874) 的帖子
只是中国大部分被称呼为“镇”的地方实际上是乡村
[ 此帖被tayaka在2010-03-13 14:30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0-03-13
回 25楼(tayaka) 的帖子
确实,设镇的如此,不知其标准过低还是“镇”被滥用了。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0-03-15
“合并乡镇”和“强镇扩权”之后,县下政区的发展趋势值得关注。

如果乡镇再进一步扩大合并至平均每县10个以内,如果中心镇进一步扩权发展,为其定位为“承担部分县级管理职能的功能区”,不知可行与否。

深圳市坪山新区的改革试点经验或可值得借鉴。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0-04-09
日前读仙峰俊俏发表的帖子“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线索追踪及文献回顾兼及H镇改革之个案(转贴)”从中获益匪浅。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8435&page=e&fpage=1#a
对于文中乡镇机构改革“一是强化乡镇体制。就是我们常说的“坐实乡镇”。二是县政、乡派、村治。也就是所谓的“虚化乡镇”,改乡镇政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也即改乡镇政府为乡公所。三是乡镇自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撤销乡镇。”的三种方向和路径,个人认为,有三者相结合的另一种路径,即:
镇区、乡、村分治。
镇区,即以中心镇为核心包括数个乡镇街的功能片区,采用第二三路径,派出与自治结合,功能区由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该片区,中心镇自治其政府撤消,镇区这一层级为虚级。
乡级,与镇区层级分设下移,为最基层级的区域政区,采用第一种路径“咸安模式”,但关键是如何简实下移。
村级,采用第三种自治的路径,以中心村为试点规范推广村级自治。村、镇乃至市作为成长中的聚落实体,逐步扩大自治范围提高自治层次。
思路核心是县乡区域政区实设,村镇聚落自治相应区域虚设。
[ 此帖被天地人和在2010-04-09 16:31重新编辑 ]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0-10-06
区市级别多!较乱!并且省区市下辖县区市数目太多,省级级管理的县的数目不能超过省的数目!因为省级官员素质绝大部分比中央低!
中央行政区划委员会是行政区划改革工作的核心领导和决策部门。主要职责:1.编制规划地方三级管理体制。2.审核批准各级政区的设立标准和规模,地名和边界标准化。3.组织指导各个政区的官员级别和套改工作。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0-10-07
我还是主张把现有的绝大多数镇全部恢复为乡(极少数却是城市化程度很高的镇可以改设县辖市),乡政府驻地(含被合并的乡前驻地)、传统集镇所在村和城市化程度确实很高的村可以改设乡辖镇(村级)。
中央—州(都)—县(府)—乡(市)—村(镇)。更多文章详见http://inkred.i.sohu.com/blog
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0-10-07
中国的行政区划改革已经成为两头蛇,名为民生,实为官生!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0-10-08
回 29楼(东亚第一精英) 的帖子
[quote]引用第29楼东亚第一精英于2010-10-06 23:40发表的  :
区市级别多!较乱!并且省区市下辖县区市数目太多,省级级管理的县的数目不能超过省的数目!因为省级官员素质绝大部分比中央低!
区市级别是多、较乱,现在就有五大国家中心城市、十四个副省级城市,还有省会城市、地级市、县级市等,但以其为府治或它们所对应辐射的区域也层级分明。
49个省区市下下辖县区市2401个,平均也是49个,不多,也不超过省的数目。
我的政区层幅模型为,实有政区7*7=49的层幅进制——也从人口论层级和幅度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73616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0-10-08
引用第30楼尹人于2010-10-07 00:34发表的  :
我还是主张把现有的绝大多数镇全部恢复为乡(极少数却是城市化程度很高的镇可以改设县辖市),乡政府驻地(含被合并的乡前驻地)、传统集镇所在村和城市化程度确实很高的村可以改设乡辖镇(村级)。

完全赞成.乡与镇的关系是省和省会的关系现在的所谓建制镇其实就是较大较强的乡,镇的原来意思就是比较大的村,是乡的行政中心,乡大多数镇应该全部恢复为乡,我的行政区划法建议稿给镇的定义是乡的行政中心叫镇.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0-11-12
引用第28楼天地人和于2010-04-09 16:24发表的 :
日前读仙峰俊俏发表的帖子“我国乡镇机构改革的线索追踪及文献回顾兼及H镇改革之个案(转贴)”从中获益匪浅。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68435&page=e&fpage=1#a
对于文中乡镇机构改革“一是强化乡镇体制。就是我们常说的“坐实乡镇”。二是县政、乡派、村治。也就是所谓的“虚化乡镇”,改乡镇政府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也即改乡镇政府为乡公所。三是乡镇自治。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撤销乡镇。”的三种方向和路径,个人认为,有三者相结合的另一种路径,即:
镇区、乡、村分治。
镇区,即以中心镇为核心包括数个乡镇街的功能片区,采用第二三路径,派出与自治结合,功能区由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管理该片区,中心镇自治其政府撤消,镇区这一层级为虚级。
.......

刚刚看到之江云梦的帖子“[浙江] 新型区划建设——管理区”,诸暨市“县政府-管理区工委-乡镇办事处三级制”的实例,正好也佐证了本文的理念。
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75831&page=e#a
稳省调市合镇建区,拆地废县下乡聚社;省市区社动态均衡,减层增幅政通效达;
区域聚落实虚演进,层幅调适自有动能;适域设市放权自治,都市镇社简法自然。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0-11-15
看来维稳是第一,自治是虚幻。官员将有超过群众的势头。未来,我们将养老人、孩子、老婆,还要养多如牛毛的官员以及老板们。苦不堪言的中国普通男人。公务员是个热门职业。
未设治 0
村 1 (1)
居民委员会 30 (29)
乡 100 (70)
民族乡 200 (100)
镇 300 (100)
街道办事处 400 (100)
县 600 (200)
自治县 900 (300)
县级市 1200  (300)
区 1500 (300)
地区 2000 (500)
地级市 3000 (1000)
自治州 4000 (1000)
计划单列市 5000 (1000)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0-11-16
分省简乡虚地强县,适域设市聚落自治;放权分权监管制衡,层幅兼顾简政高效;
国省县乡区地片村,区域聚落实虚七进;县辖区镇乡实下移,村组户邻法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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