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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幅度/规模]省不但不能分,而且还要合,以中华之省,当外域之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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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11-09-21
我算够菜了,今天遇到高手了!
地区还是撤不得
城市分为:都、市、城、镇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11-09-21
其实现在搞得省还真的少

其实省的作用也就是上传下达,重心下移较好
sz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11-09-22
引用第49楼假平凹于2011-09-20 12:24发表的  :
你不觉得“全国分为一个省”,等于就是减少了层级吗?


减少了层级什么时候变成金科玉律了?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11-09-22
搞到底还不是大区制?被精减下来的原省级人员同样需要安置!
1.全国分为东北-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西北7大行政区(虚)和西藏-新疆2个自治行政区、香港-澳门-台湾3个特别行政区。2.撤省设郡和州(自治地区),全国共120个左右,由原地级单位合成,辖县和市。3.主城区人口100万以上为可设虚级县级区的甲等市,50万以上和超过20万的重要城市(郡治、原地级中心、边贸、港口、工矿等)为乙等市,甲乙等市均为副郡级,20万以上和超过10万的重要城市为丙等市(县级)。4.市下设街区,县下设丁等市(副县级)、乡、镇,均不设政府。5.支持市县同城,乙丙等市和附郭县合署办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11-09-24
支持楼主的观点,但是1,陕西和甘肃和一省,不是和华北。2,省下要实现地方自治,要不然省的实力太强,可能架空中央,造成尾大不掉。
自由与公义
http://photo.163.com/wmulong/#m=0&p=1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11-09-24
扯淡····本来我连发言都不敢的人····都要站出来说:扯淡·················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11-09-24
4、两广及福建、海南以及将来收回的台湾合设一省。以广州或香港为省会,或另择新址。
本区域合省优势:历史上同为蛮夷之地,都是沿海地区,有海洋开发的“共同语言”,中国侨乡。


历史上同为蛮夷之地,这叫优势~~~~楼主威武~~

潮梅分治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11-09-24
引用楼主假平凹于2010-03-15 11:53发表的再往后,新纳入版图者亦可以其整国直接设省。由于这样的省本来就相当于国,所以把国纳入进来成为省也是没问题的,不需要给他什么特别的光环罩着。
.......

看上哪国了?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11-09-25
完全乱七八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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