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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区划体系]行政区划新概念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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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4-12
区划是一个地理概念,如国、省、县、乡,它的划分标准应是人口、语言、文化等因素的综合。城市是一个经济概念,设立标准应是经济总量、辐射力等因素。国家正常的行政区划应采用地理概念(省、县、乡),而城市可以在任何一个层次的区域中存在,作为一个自治组织存在。
例如:广东省某个县发展起来了,某个镇经济繁荣,人口集中,可以改成县辖市。像整个县如东莞发展很快,那就改成省辖市;像深圳发展更快,要超出原本宝安县辖区,就可以租用临近地区的土地,但应保留原来周边县的行政、经济管辖权,宝安与临近东莞等县组成城市联合行政中心。,实在不行,就划几个周边县成立粤南经济开发联合协调委员会,委员会驻宝安。副省级,去掉深圳名字,其实深圳就应该是宝安下面一个县级市而已。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4-12
我的想法基本和楼主一样,就是城市应该是最狭域的区划层级。可分为:都、市、城、镇等级。都为副升级或者人口、建城区达到一定的标准。而市则和现在的地级市相似。城即为县级市,镇就是乡级城市!
区划目的:减少成本、便于管理、提高效率、发展经济。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4-12
不错的想法,但现实问题是市的自治功能能够实现吗?在目前的党国体制下,需要拭目以待。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4-13
区分地域型政区和聚落型政区两种类型的行政区,原则是前者可以含有(管辖)后者,后者不可以含有(管辖)前者
说务实有用的话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4-16
新的行政牵扯太多方面·····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4-16
城市不仅仅是个经济概念,更不是抽象的。我也主张行政区划一经确立应保持基本稳定,但所谓租用临近地区的土地不知做何解?
天目孤心鉴 山人静致远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4-18
同意樓主。
省縣鄉是地域概念。
而都市鎮是經濟概念。
nyân nyân shàang nyêe pîng dá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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