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2334阅读
  • 12回复

[综合]《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明确在江浙加快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6-24
国务院公布的《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中第十条《体制改革与制度创新》中的“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中明确提出:
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支持上海率先实行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完善农业服务、综合交通协调、社会保障与人力资源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体制机制。优化政府管理层次,加快江苏、浙江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增强市、县(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明确行政执法权限,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健全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对江苏、浙江具备一定人口规模和经济实力的中心镇赋予部分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探索中心镇行政综合执法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建立区域统一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绩效管理体系。
[ 此帖被蓝箭俱乐部在2010-06-25 17:01重新编辑 ]
sz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6-24
市给省权,县给市权,镇给县权就是这样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6-24
引用第1楼sz于2010-06-24 09:51发表的  :
市给省权,县给市权,镇给县权就是这样

这样做只是权力下移,并没有减少层级。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6-24
引用第1楼sz于2010-06-24 09:51发表的  :
市给省权,县给市权,镇给县权就是这样

这样做只是权力下移,并没有减少层级。
网络看世界,世界是网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6-24
这个规划是已经明确提出加快江苏、浙江省直管县(市)的体制改革,既然国务院批准了这一规划,那说明至少在江苏、浙江两省,省直管县(市)得到了国家决策层的首肯,已是大势所趋。县给市权、镇给县权可以理解,但市给省权应该不是省直管县(市)改革的初衷,简单的升权而不去减少管理层级,应该也不是省直管县(市)的实施目的。
sz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6-24
减少管理层级本来就是形而上学
sz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6-24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完成,等市都有省权了,现在的省就可以虚化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6-24
LZ你别刺激苏州啦。
sz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6-24
苏州省嘛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6-24
江苏省苏州市。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6-24
引用第6楼sz于2010-06-24 14:16发表的  :
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完成,等市都有省权了,现在的省就可以虚化了

等市都有省权了,现在的省就可以虚化了!  这个很重要。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6-25
《长将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
国之兴也, 其荣非他人所得攘; 国之亡也, 其辱非他人所得代。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6-29
这个规划至多当做一个区域规划的试验冲冲门面罢了
文化的三种境界:身历其境、潜移默化、熟视无睹
weibo.com/kkhszdj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