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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关于桐庐县扩权强镇放权事项的公示(一共48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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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8-03
根据桐庐县委办和县府办《关于推进中心镇扩权强镇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委办〔2010〕108号)文件精神,此次“扩权强镇”改革,共下放14个职能部门48项行政管理事项及权限到分水、横村、富春江镇,现向社会进行公示。

                                                                                                                                                                       桐庐县扩权强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桐庐县扩权强镇下放事项情况表

序号
部门
放权事项
权限下放方式
授权
委托
交办
备注
1
发改局
内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




2
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初步设计审批




3
基本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




4
经贸局
内外资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核准、备案




5
商贸三产项目核准、备案




6
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收缴




7
墙改专项资金收缴




8
外经局
5000万(含)美元以下鼓励类、允许类(有专门审批项目规定要求的项目除外)外商投资企业新设、增资及变更项目审批




9
一般商品加工贸易合同审批




10
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设立、变更分支机构审批管理




11
建设局
建设项目选址审批




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13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14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审批




15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审批




16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规划确认书




17
建设项目规划方案审查




18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




19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调处




20
城管执法局
大型户外广告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审批



根据桐政发(2007)94号文件镇中队
执行

21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行政处罚



22
城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行政处罚



23
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行政处罚



24
劳动 保障局
开展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新增劳动力的失业、就业登记




25
负责《就业(失业)证》、《农村低保人员就业援助证》等发放及就业扶持政策兑现等审核,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报名组织工作




26
开展就业援助,进行就业服务指导和困难人员就业再就业服务工作




27
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洽谈活动




28
组织实施城乡居民社会保障和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




29
协助开展各类社会保障待遇给付的资格认证和享受各项养老保障待遇对象的生存调查




30
指导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大社会保险并做好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小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助做好其他工伤事故认定的调查处理工作




31
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规范和加强劳动用工管理,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32
受理辖区内劳动保障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辖区内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33
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负责处理辖区内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做好人民来信来访工作




34
环保局
建筑施工夜间作业许可证核发




35
环境污染纠纷的调解处理




36
国土资源局
土地调查、登记、统计、建档、分等定级前期审查




37
落实年度用地计划,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批、土地使用权证书的核发,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农业设施用地批前审查




38
土地纠纷调解,批后监管、联合防控,对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物的处置、违法用地的复垦




39
矿产资源开发监督管理




40
安监局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



暂不
下放
41
交通局
集镇区域内县道(含)以下公路的占用、挖掘等申请许可





42
水利局
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审批(乡镇及以下级河道





43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编制报告书和跨区域的除外)





44
护堤护岸采伐林木审核





45
林业局
木材经营加工核准证年检





46
工商局
内资企业注册(含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镇工商所执行

47
户外广告登记(变更登记)



48
卫生局
健康证办理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8-03
授权 委托 交办 实质上各有什么不同?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0-05
回 1楼(沂滨居士) 的帖子
我也不清楚,不是内部人士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10-05

引用第1楼沂滨居士于2010-08-03 17:57发表的  :
授权 委托 交办 实质上各有什么不同?


参考浙江科技厅文件:


[b]虚省撤县,设都郡(一级),置市镇(二级)。
都为特区,郡管农事,市镇一律平等自治。[/b]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10-06
其实我还是认为,这些证照核发,审批备案工作,不应该由桐庐县下放给分水镇。而应该在分水镇设立桐庐县第二行政服务中心,分水镇,以及邻近的合村乡、百江镇的这些工作,统统在这里完成。

也就是把强镇的“强”辐射到周边乡镇。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0-06
引用第4楼keating于2010-10-06 11:35发表的  :
其实我还是认为,这些证照核发,审批备案工作,不应该由桐庐县下放给分水镇。而应该在分水镇设立桐庐县第二行政服务中心,分水镇,以及邻近的合村乡、百江镇的这些工作,统统在这里完成。
县分区?!
也就是把强镇的“强”辐射到周边乡镇。

中北海-主动承担部分中南海职能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0-06
扩权强镇还作为一个专有名词发通知呢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10-06
回 4楼(keating) 的帖子
我觉得你这样从经济上看完全应该,例如杭州银行桐庐分水支行就是管辖瑶琳及其以北的所有乡镇的业务的。但是从政治上看很难行得通,因为这不仅仅是分权,差不多可以看做桐庐县政府驻分水办事处了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10-07
回 7楼(qlm223) 的帖子
实际上我就是这么主张的。

所以,在现有扩权强镇的基础上,我支持把百江镇、合村乡,甚至瑶琳镇全部并入分水镇,这样更加有助于分水镇取得实际的准县级待遇。

因为本质上,我是主张废乡镇,合并置县的。所以,支持这些过程,期待这个结果。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10-07
回 8楼(keating) 的帖子
乡镇合并我估计近期很难达到你说的那个程度吧,再说废除乡镇建制需要修改宪法,没这么容易吧,不过经济上到可以先行,就拿银行来讲好了,XX银行桐庐分水支行可以管辖桐庐北部的乡镇业务,XX银行桐庐支行可以管辖建德、淳安的业务,而不用跟着行政区划走,一个县一个县,一个镇一个镇的设立分支机构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10-07
没错,所以我说的是中远期规划。在近期,支持强镇的行政权力和辖区范围双扩张,同时支持县的权力扩张(省权下放)但反对有计划的大规模并县。中期,扩张后的强镇代管周边尚未合并的乡镇。远期,强镇彻底拥有县级的权限,最终实现县、乡两级合一,取消乡镇一级的独立性。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10-07
回 10楼(keating) 的帖子
我倒觉得撤乡强镇不一定所有地方都适用。我觉得根本之道还是地方自治,不管是乡镇还是县,让当地老百姓自己发展,让中央和省级政府腾出手只负责协调工作。否则就算你的计划实现了,我觉得也可能产生新的矛盾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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