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1608阅读
  • 6回复

[湖北]转至石首论坛的文章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10-31
关于收复石首“失地”的建议2010-10-27 12:07     石首国土面积本身就小,还被周边不断蚕食,非常可惜。收复石首“失地”第一要务,就是从“联合小垸”开始,“联合小垸”面积小,约2.7平方公里,号称2.3万亩的石首麋鹿自然保护区实际权属土地也才3000亩,并且保护区周边农民所耕用土地也非常欠缺,希望石首政府极力收回“联合小垸”,用以转移两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农民,缓解保护区“人”“鹿”“豚”之间争地压力,还有,“联合小垸”地处白暨豚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江豚暂养池等科研基地,在规划中,“联合小垸”西侧的“黄瓜岭”及故道对岸的“千字头”都是旅游景点建设区,将分别建成“黄瓜岭旅游接待区”、“千字头观光游憩区”,但近在咫尺的“联合小垸”却遭监利强占,很难保证今后不被破坏开发,收回石首后可则以协调统一管理,并且可以统筹修建“横小公路”联合小垸段约3.7公里堤顶公路,以增加景区通达性。

3年“租借合同”夺走石首“联合小垸”

      石首联合小垸历来是石首的土地。在1960年,驻扎下大垸的荆州军分区驻军为解决口粮问题,向石首求援要求租借联合小垸的土地以种植粮食作物,当时的石首县委为支援军队建设同意了他们的要求。荆州军分区当时与石首方面签订的有效协议是“租借3年”。1963年驻军撤走之后,流港农场利用机械翻耕的强势条件强占了这片洲滩。


我已开通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11437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10-31
杨波坦故道湿地遭肢解

      监利人荒谬的要求还涉及到山岗尾地区。他们在接连强占了东巴垸堤外500多亩外滩水域及易杨沟以东300亩土地之后,监利流港人又称,南面一半中洲子(杨波坦)故道水域也是他们的。

     从历史上看,石首人对境内所有长江故道具有无可争辩的所有权,中洲子故道也概莫例外。人民大垸农场从建场时起,其版图面积是十分清楚的,即“荆江大堤以南,农场围堤以北”,而中洲子故道根本就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从历次纠纷的处理结果看,中洲子故道从未作为纠纷问题纳入过协调处理的范围。1966年4月,石首与大垸农场达成的协议中,将山岗尾柴山面积划为大垸农场流港分场所有,长度范围是上从石首柴山起,下至易杨沟止;宽度是北从堤脚起,南抵河岸止。请注意这里涉及到“河”,而协议中规定凡涉及到“河”的地方就已经“止”了。

     1966年双方签订协议之后,石首为了界定与人民大垸农场的边界,避免再度发生纠纷,同时结合血防灭螺,于1974年冬至1975年春,在山岗尾柴山南抵河岸止的地方修筑了一道血防堤,这样双方就有了明确的分界线。而迄今流港人越过了两道大堤(故道围堤和血防堤),强占了石首的洲滩,继而还要分一半中洲子故道水面
我已开通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11437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10-31
港电排以东的陈洲、团鱼、裤裆三夹部分所有权历来属于石首,人民大垸农场没有完全的开发使用权。根据1957年人民大垸围垦设计任务说明书的界定,上述三夹属石首所有。1966年,人民大垸农场与石首发生土地纠纷后,双方派工作组对土地纠纷进行了协调,纠纷以石首作出让步而告终结。

     协议规定:关于流港与“三夹”权属纠纷,经双方讨论,认为上述湖夹是天然湖泊,为了防止外地渔民进来抢鱼,确定双方派员共同管理,共同捕鱼,互不干涉。如有矛盾发生,由双方管理人员各自进行处理。然而,流港人从来不允许石首人到三夹捕鱼。只要一发现石首渔民,流港人轻则斥骂,重则围攻,石首人往往被追赶得落荒而逃。

     1975年,人民大垸农场再次与石首因外滩界线挑起纠纷。当时的荆州地区革命委员会以荆革(1975)29号文件确定了陈州、中州在农场围堤以南的熟田面积,双方派出代表前往现场调解,最终共同订立了界桩,划定了范围。

      但是,边界在经过短暂的安宁之后,人民大垸农场再度在“三夹”地区挑起纠纷。1981年5月,荆州地区行署再次派出调查组,对纠纷进行协调处理。荆行(1981)48号文件明确规定,以大垸支堤桩号为标记,从外堤脚开始向南拉开距离立桩为界,支堤桩号13+000处距离270米为石首退堤的起点,桩号12+400处距离375米,桩号11+900处距离500米,桩号10+850米处距离310米处为退堤的终点。上述4个桩点的连接直线即是1975年所划的界线。上述界线以南地段中的水域,文件明确规定系石首方面所有,然人民大垸农场不顾上级之规定,强行越过这个分界线,将本属于石首所有的部分水域或洲滩改造成了人工养殖区域,这不能不使石首人民感到心寒。

我已开通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11437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10-31
口头通知划走“藕池”经济强镇

      本是石首商业重镇的藕池镇,1965年9月仅凭当时荆州专署某领导的一声口头通知便划归给了公安县管辖,以至迄今在石首市档案馆乃至湖北省档案馆都找不到一份正式文件作为其变更行政区划的依据,由此让石首人长叹、心痛了40多年。若知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不妨让我们追寻一下历史的轨迹。

     据有关文史资料记载,早在民国年间,石首境内的商业经济主要集中在绣林、调关、藕池三镇。后来由于绣林、调关两地立关纳税,而藕池不设水陆关卡,导致许多商户为逃避关税,纷纷迁居藕池经商立业。

      藕池镇地处藕池河与长江的交汇处,上通巴蜀、下达汉申,南引三湘四水,北辐荆襄汉沔,交通十分方便。加上其发展经济的环境相对宽松,一时商贾云集,人烟辐辏,因而该镇渐渐发展成为石首的经济中心。当时这里输入的货物有煤炭、煤油、火柴、食盐、棉布、卷烟、胶鞋等工业品,输出的货物有粮食、棉花、莲子、鱼肚、鲜蛋等农产品。至民国28年(1939年),石首全县商品交易额中的60%以上出自藕池镇。由于商业繁荣,经济发达,藕池镇到60年代初就有城镇居民1万人,是石首第一大镇。据文献资料介绍,石首当时60%以上的工商业都集中在这里。由此可见,藕池镇对石首的经济及各方面的影响该是多么巨大。失去了藕池镇,石首由此而承受的巨大损失可想而知。

我已开通博客http://blog.sina.com.cn/u/1222611437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10-31
洞庭湖区与附近的长江中游(俗称荆江)流域的省界、县界都在近现代调整频繁,有很多复杂的关系,比如移民开垦、修建水利(主要是长江裁弯取直、荆江分流与堵口)、血吸虫病及其宿主钉螺的防治等都有关,不光是石首,湖区的几乎每个县都有类似的划界纠纷,飞地也有不少
沿线的安乡、公安、石首、监利、南县、华容、君山等县区都有类似的问题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10-31
藕池镇最有价值,可是,要回的难度也最大。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10-31
呵呵,石首收复“领土”的难度恐怕不亚于国家间领土争端的解决!
划小省区,省直管县,三级市制,县下自治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