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等4个乡撤乡建镇的批复〔2010〕272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1-29 11:41:21 阅读: 8 次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等4个乡撤乡建镇的批复
鞍山市人民政府:
《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乡等4个乡撤乡建镇的请示》(鞍政〔2010〕41号)收悉。同意撤销岫岩满族自治县大房身乡、牧牛乡、朝阳乡建大房身镇、牧牛镇和朝阳镇,韭菜沟乡撤乡建镇并更名药山镇。所辖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辽宁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http://qhdm.asmz.gov.cn/News/newshow.aspx?ID=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