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后芜湖地区、芜湖市及所辖县的区划变更
1949年4月23日芜湖解放并设市,沿芜湖县名。
1949年5月13日设皖南行署,驻芜湖市,辖芜湖市和芜当、池州、宣城、徽州四专区。其中芜当专区驻当涂市(1949年4月
24日当涂县解放,析县城置当涂市)和当涂、芜湖、南陵、繁昌县。
1950年,撤芜当专区,所辖当涂市撤入当涂县,芜湖县改由皖南行署直辖,当涂、南陵县划归宣城专区,繁昌县划入池州专区。
1951年10月,皖南行署迁合肥市,与皖北行署合署办公。
1952年设芜湖专区,驻芜湖市,属皖南行署,辖原属皖南行署宣城专区的宣城、当涂、南陵、郎溪、泾、广德县和原属皖南行署池州专区的繁昌县和原属皖北行署巢湖专区的庐江、巢、无为、和、含山县及原属皖南行署直辖的芜湖县,计辖13县。
1955年上半年,置马鞍山矿区,驻马鞍山镇,属当涂县。
1956年1月12日徽州专区的旌德、歙、黟、石埭、宁国、绩溪、休宁、祁门、太平九县划归芜湖专区,芜湖专区共辖22县。
1956年10月15日析马鞍山矿区及采石镇等置马鞍市,直属省。
1958年省辖马鞍山市、屯溪市改由芜湖专区管辖,同年7月12日庐江县划属六安专区、巢县划属合肥市。
1959年3月22日撤石埭县,分入太平、祁门县;5月16日屯溪市降入休宁县。
1960年省辖芜湖市划归芜湖地区。
1961年4月13日歙、旌德、休宁、黟、绩溪、宁国、祁门、太平八县划属徽州专区,马鞍山市改属省辖。4月17日合肥市巢县来归,12月25日芜湖市改由省属。
1965年5月21日无为、和、巢、含山县划属巢湖专区,7月14日芜湖市复由芜湖专区管辖。
1971年3月29日,芜湖专区改称芜湖地区,计领一市八县。1973年2月15日芜湖市复由省辖。
1980年1月29日芜湖地区驻地由芜湖市迁宣城县,并更名宣城地区,原芜湖地区的芜湖县由芜湖市管辖,其余七县由宣城地区管辖。
1983年7月1日宣城地区繁昌县、南陵县和青阳县来归。
1988年8月17日青阳县划入池州地区。至此,芜湖市仅辖三县至今。
纵观上述沿革,芜湖地区曾管辖的县市中现为地级市的有五个,分别为芜湖市、马鞍山市、巢湖市(原巢县)、宣城市(原宣城县)和黄山市(原屯溪市和太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