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复〔2011〕15号
省政府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镇行政区划的批复
南通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海门市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通政请〔2011〕7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海门市海门镇与三和镇合并,设立新的海门镇,镇政府驻海门镇秀山西路581号。
二、同意将海门市三星镇与天补镇合并,设立新的三星镇,镇政府驻三星镇宝成路44号。
行政区划调整后,海门镇行政区域面积109.5平方公里,人口20.1万人,辖19个居委会、19个村委会;三星镇行政区域面积69.7平方公里,人口11.5万人,辖3个居委会、17个村委会。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望你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社会稳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民政 行政区划 调整 批复
抄送:省委办公厅、组织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军区,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教育厅、公安厅、民政厅、财政厅、国土资源厅、环保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农委、水利厅、统计局、国税局、地税局、测绘局、邮政管理局,省邮政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