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如果针对个税来源做一个区域上的分析,还会有另一个有趣的发现:
据财政部提供的资料显示,2010年,上海、北京、江苏、广东和浙江五省(市)的个税收入约占全国的50%。显然中国的个税,主要来源于东部发达地区。
这也就意味着,像张梓轩这样工作在东部发达地区的白领们,成为了个税交纳大军中的主力部队。而也正是他们,正在承受着东部发达地区的高房价、高通胀、高生活成本的多重困扰。
因此,有识者建议,应随着经济发展和低收入者工薪上升,不断适当幅度地上调个税起征点,同时又降低中低收入阶层的税率。
具体而言,在个税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的情况下,把个人所得税率4500-9000元部分适用的20%,1500-4500元的适用的10%进行适当下调,分别调至10%和5%;不超过1500元的5%调到1%。同时,在保持边际税率45%基本不变或者适当调高边际税率的情况下,适当上调高收入段的区间税率,超过35000元的每个区间税率一律增加5%,从而使政府并不因中低收入档的税率下调而少收税。
“这样,低端有免税,中低端有减税,高端税收负担稍有增加,即使在当前个别起征点变动不大,中端、低端收入者都有实惠,收入差距自然就会有所缩小。”任茂东委员称。
此外,对于高收入群体的税收监管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在关于《个人所得税修正案(草案)》的审议意见中明确表示:
需尽快完善个人所得税征管机制,加强对企业所有者和非工薪所得高收入群体的个人所得税征管,严禁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个人和家庭消费性支出等情况。
为此,财政部长谢旭人亦表示,未来在“十二五”期间,财税部门将进一步完善个人所得税税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