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
部分
行政区划的通知
淄政发〔2010〕5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0年5月20日,省政府分别以鲁政函民字〔2010〕71号、72号、73号、74号、75号
文件批复我市,同意调整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部分
行政区划。现将经省政府批准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通知如下:
一、撤销博山区夏家庄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夏家庄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夏家庄镇政府驻地。
撤销博山区山头镇,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山头街道办事处,办事处机关驻原山头镇政府驻地。
二、撤销临淄区边河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边河镇,镇政府驻原边河乡政府驻地。
三、撤销桓台县索镇镇,设立索镇街道办事处、少海街道办事处。
索镇街道办事处辖原索镇镇东镇、西镇、东辛、北辛、马家、建国、花园、于家磨、三岔、永和、永安、南辛、李贾、崔毛、刘毛、张毛、前毕、后毕、邢刘、东逯、杨家、北王、孟家、新民、张桥、任庄、兰柳、耿桥、桃园、义和、李家、永安桥、河崖头、东雅和、西雅和、睦和、苏王、姜庙、宫家、王沟、徐家、小辛、刘家等43个行政村,办事处机关驻原索镇镇政府驻地。
少海街道办事处辖原索镇镇少海、兰香园、西苑、兴华、云涛、商城、东城、宝龙、锦秋、恒星、宝发等11个社区居委会和赵家、五里等2个行政村,办事处机关驻桓台大道2998号。
四、撤销高青县田镇镇,设立田镇街道办事处、芦湖街道办事处。
田镇街道办事处辖原田镇镇和平街、建设街、李兴耀、官庄、胜利街、民主街、李官、青苑、文苑等9个社区居委会和台陈、吕八、周家、王凤、阮家、徐家、宁家、马庄、乔家、田家、郭家、宋旺、冯旺、赵家、马家、宫家、青徐、前赵、小李、后赵、千佛庙、成家、郝家、石槽、于梅、侯家、邹徐、义西、柴家、孙庄、闫家、段家、西官庄、壮李、周陈、正理、后宋、谢苍、高家、路家、司家、前杨、冯郭、姜家、崔东、后巩、邹家、前巩、湾头、徐董、三龙、台孙、崔西、洼里徐、南尹家、侯家坊、义东、王家等58个行政村,办事处机关驻原田镇镇政府驻地。
芦湖街道办事处辖原田镇镇石坡庄、芦湖等2个社区居委会和尹家、付家、苗家、孟李庄、大庄、新庄、大官庄、司家管庄、魏家堡、丁家、寨子、蔡家、王坡庄等13个行政村,办事处机关驻青城路2号。
五、沂源县设立历山街道办事处。将南麻镇历山、城中、城北、城南、胜利山、南麻一村、南麻三村、吴家官庄、
东北麻、东河北、西河北等11个社区居委会,西北麻、彩班峪、东鱼台、窗户沟、北大岩、东沙沟、西沙沟、沙岭、涝坡河、东儒林、中儒林、西儒林、前崖等13个行政村和悦庄镇苗山、寨里、北石臼、南石臼、前石臼、儒林集、沂河头、黄家宅等8个行政村,共11个居委会、21个行政村划归历山街道办事处管辖,办事处机关驻南麻镇政府原驻地。南麻镇政府驻地迁至南麻镇傅家村。
撤销沂源县燕崖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燕崖镇,镇政府驻原燕崖乡政府驻地。
撤销沂源县石桥乡,以其原行政区域设立石桥镇,镇政府驻原石桥乡政府驻地。
博山区、临淄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的批复精神,及时调整和制定行政区划调整区域的建设规划,加强指导,使其尽快适应新型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要求,促进
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二○一○年六月十五日
http://xxgk.zibo.gov.cn/gov/jcms_files/jcms1/web2/site/art/2011/4/26/art_9381_348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