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济南市统计局 日期:2011-5-16 浏览:323 次 【大 中 小】更多 济南市统计局
济南市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5月11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681.40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92.17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89.23万人。增长15.07%,年平均增长1.4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01.26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99.36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22人减少了0.24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342.39万人,占总人口的50.25%;女性为339.01万人,占总人口的49.7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2.88下降为101.0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92.91万人,占13.64%,15-64岁的人口为526.14万人,占77.2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62.35万人,占9.1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4.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比重上升了3.1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1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为135.6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为113.96万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为229.00万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为134.90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8455人上升为19914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5922人上升为16724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4602人下降为3360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7134人下降为1979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15岁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5.98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2.63万人,文盲率[5]由6.52%下降为3.81%,下降了2.71个百分点。
六、人口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历下区 75.41万人 市中区 71.36万人
槐荫区 47.68万人 天桥区 68.84万人
历城区 112.43万人 长清区 57.87万人
平阴县 33.17万人 济阳县 51.79万人
商河县 56.41万人 章丘市 106.42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 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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