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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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统计网 日期:2011-8-11 浏览:10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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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市委、市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20000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复查验收、数据汇总等任务。现将人口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总人口及人口分布 全市总人口为2303511人。9个县区的人口分布为:
人口数 (人)
红塔区 495129
江川县 280889
澄江县 169366
通海县 300800
华宁县 214650
易门县 177110
峨山县 162831
新平县 285344
元江县 217392
二、人口增长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7300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30506人,增长11.12%。平均每年增加23051人,年平均增长率为1.06%。
三、家庭户人数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家庭户645607户,家庭户人口为214713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3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5人减少了0.12人。
四、性别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181277人,占总人口的51.28%;女性人口为1122234人,占总人口的48.72%。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56上升为105.26。
五、年龄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434340人,占总人口的18.85%;15—59岁的人口为1579622人,占总人口的68.58%;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89549人,占总人口的12.57%,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02149人,占总人口的8.7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74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3.6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74个百分点。
六、民族构成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560279人,占总人口的67.73%;各少数民族人口为743232人,占总人口的32.27%。其中,彝族人口为446764人,占总人口的19.39%;哈尼族人口为130279人,占总人口的5.66%;傣族人口为73596人,占总人口的3.19%;回族人口为48284人,占总人口的2.10%;白族人口为11822人,占总人口的0.51%;苗族人口为10306人,占总人口的0.45%;蒙古族人口为7139人,占总人口的0.31%;拉祜族人口为7027人,占总人口的0.3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46828人,增长10.3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83678人,增长12.6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的6周岁及以上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143507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246420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707936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883453人。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148人上升为62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499人上升为1069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24862人上升为3073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2797人下降为38352人。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15周岁及以上人口中,文盲人口为160231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93376人,文盲率由12.23%下降为6.96%,下降了5.27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市普查实际登记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882245人,占总人口的38.3%;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1421266人,占总人口的61.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304706人,乡村人口减少了74200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0.44个百分点。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2、人口普查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4、文盲率是指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