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2]。我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在市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全市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2333896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4064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293247人,增长14.37%,年平均增长1.35%(扣除山南七
乡镇影响,增长6.06%,年平均增长0.59%)。
全市普查登记的户籍人口为246273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2020245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42489人,增长21.90%,年平均增长2.00%(扣除山南七乡镇影响,增长10.93%,年平均增长1.04%)。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725254户,家庭户人口为2223040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8人减少0.5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212024人,占51.93%;女性人口为1121872人,占48.07%。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08下降为108.0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364563人,占15.62% ;15-64岁人口为1753023人,占75.11%;65岁及以上人口为216310人,占9.2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48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9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及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9811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32316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988560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50197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3908人上升为8488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1802人上升为1384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6083人上升为4235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1456人下降为21508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5734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4334人,文盲率[5]由8.32%下降为6.67%,下降1.65个百分点。
六、城乡人口[6]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1442117人,占61.79%(扣除山南七乡镇影响,城镇人口占65.70%),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891779人,占38.2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87054人,乡村人口增加6193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5.20个百分点。
七、常住人口地区分布
注 释:
[1] 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 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
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
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常住在市内的境外人员。
[4] 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 文盲率是指全市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我市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 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
[8] 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均不包括2004年划入的孔店乡、曹庵镇、三和乡、史院乡、杨公镇、孙庙乡、孤堆乡人口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