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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个人行政层级改革方案】(激进版)半省县直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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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1-09-26
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县分离(市不辖县)
2、各省成立若干虚设机构,暂名为道,其统筹辖区内区域经济整合,其职能侧重于经济、监察、纪检职能
需要强调的是:道是作为直管县市的有效辅助设立的,但又不完全是省府派出机构,其不具备排他性
3、部分市县由省统筹直管
4、超大县可考虑分县,小县尽量保留;建国后析设的小县则考虑合并整合
5、【1楼】以江苏省为例,进行了方案举例

稳妥版请点击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86510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07 19:48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1-09-26
以江苏省为例,该省设立苏南、苏中、苏北三个道
1、现有13地级市市区由省直管
2、现县(县级市)中
江阴市、常熟市、昆山市、张家港市
宜兴市、江都市、东台市
新沂市、海安县
鉴于经济实力超强
或区域大县
或交通区位因素,亦可考虑由省直管
[ 此帖被玉宇清澄在2011-10-05 20:29重新编辑 ]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1-09-27
稳妥版请点击http://xzqh.info/bbs/read.php?tid=86510两者的区别在于,激进版的第一条就是市县分离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1-09-27
引用楼主玉宇清澄于2011-09-26 23:38发表的 【个人行政层级改革方案】(激进版)半省县直辖 :
主要有以下几点:
1、市县分离
2、各省成立若干虚设机构,暂名为道,其统筹辖区内区域经济整合,其职能侧重于经济、监察、纪检职能
需要强调的是:道是作为省直管县市的有效辅助设立的,但又不完全是省府派出机构,其不具备排他性
.......


各省成立若干虚设机构,暂名为道,其统筹辖区内区域经济整合,其职能侧重于经济、监察、纪检职能
需要强调的是:道是作为省直管县市的有效辅助设立的
//这句话适合湖南等大型复杂地域
//对于发达平原地区则适合国家成立若干虚设省,只有政协、法院、检察院,维护统一市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1-09-27
我希望“道”用于军区及虚级大区上!
我们只有一个民族!中华民族
我们只有一个国家!中华□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1-09-27
市县分离是个什么概念?地级市降级?市建成区与非建成区分离?
一曲肝肠断,天涯何处觅知音。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1-09-27
回 5楼(省县制) 的帖子
市不辖县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1-09-28
老大
你的道到底是啥意思

道包括几大班子?呵呵
不会只有行政系统吧
如果配齐和市地有啥区别

如果只有行政系统,你想想再当今国情下可行吗?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1-09-30
回 7楼(无声听雷) 的帖子
第二条的表述应该还是比较清楚的吧

主要是虚设机构的概念,或相当于专员公署的概念

本质上是推行省县直辖,为便于推行和有效直管,实行分区管理的概念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1-09-30
回 4楼(耶和华) 的帖子
民国初,省下设道(1914年全国计92道),道辖若干县,某种层面上其实比较合理;个人所提改革方案,本质上是整合地级市,并虚设,以有效推行省县直辖。

至于您所述:“道”用于军区及虚级大区上,也是一种思路,但现行区划下,没有必要设立大区;军区也已形成习惯称谓,无需更改。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1-10-07
本帖亦可讨论
虚省虚地孰优孰劣

=我的层级理念=
市、县法理平等、中心城市行政高配
市县以下设区、镇、乡
=我的区划理念=
省直管县市,保留自治州、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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