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应该规范多少人口作为一个级别的行政区合适。
一个县应该有多少人在管理上最科学,这样定出指标来,都按标准执行就可以了,地少人多的地方一个标准,地广人稀的地方一个标准,中间的一个标准,对照东部、西部、中部。
一个上级同时管理几个下级最好,又不使最近接触的下级太多,又不使一个下级本身太弱,缺乏独立办事的能力。
这样都定好规矩,自然就知道该并谁该合谁了。
比如全国设40个省,每省40个县,平均每县为80万人口左右,东部提高到100万,中部80万人,西部60万人。
同理,都是东部县,农业县定到80万人,城市化高的县定到100万,完全城市化的县(现实已经成为较大地级市的城区)120万。
以上就是理想化的模型,照这个去套一下实际,容许有20%的上下浮动,这就简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