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绥县2010年第六次全国
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扶绥县统计局
2011年8月2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县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在各
乡镇人民政府及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县目前已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县总人口及
常住人口
全县总人口为43.2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1.12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2.08万人,增长5.05%,年平均增长率为0.49 %。比“四普”到“五普”十年间平均增长率0.6%下降0.11个百分点。
全县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为37.91万人,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58万人相比,十年间共增加0.33万人,增长0.88%,年均增长0.09%。
二、 家庭户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34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6.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9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68人减少0.49人。
三、 性别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13万人,占53.11%;女性人口为17.78万人,占46.8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5.11下降为113.25。
四、年龄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7.22万人,占19.05%;15-59岁的人口为25.52万人,占67.31%;60岁及以上人口为5.17万人,占13.64%,其中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3.56万人,占9.39%。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7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7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6个百分点,其中65岁以上人口比重上升2.07个百分点。
五、
民族构成
全县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5.98万人,占15.77%;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1.93万人,占84.2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1125人,下降1.85%;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4443人,增加1.41%。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县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
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9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71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7.23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0.18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560人上升为5506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8054 人上升为978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2372人上升为4544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6121人下降为26849人。
全县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21万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0.21万人,文盲率由3.78%下降为 3.19%,下降0.59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县(市、区)总人口和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单位:万人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
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文盲率是指普查登记的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