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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湖鷹設想的湖南省直管縣新方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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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2-09-19
本期发布的是3年前作的湖南省区划改革设想图,一直雪藏着;现更觉合理和民主,决定发到网上供大家研讨,所谓抛砖引玉也。湖鹰认为“并县升格、省直管郡县、市镇乡基层自治”是行政区划设置的理想方向,深知行政区划不等同于文化、司法、经济、地理等区划,管理体制应具有灵活性和多样化,也必有基本原则——地方自治、合理分权、社区平等,司法独立!下为本人所设想的城乡平等的三级政权区划体系:
1. 省province  +  府metropolis
(道region)
2. 郡city county  +  县county
3. 市city + 镇town + 乡municipality +(区district)
(村\庄\寨\里\冲\屯\场\嘎查\集镇\社区commune)

具体理念以前都有聊过,就不多说了,有兴趣的朋友还可参看:
1. 湖南并县设想 | 兼谈大县制、道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7c24150100b3x1.html  
(方輿帖) [url]http://bbs.xzqh.info/read.php?tid=21859[/url]
2. 地方自治的基础政区应该是乡镇而非市县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7c24150100jvrx.html
3. 湖鹰的36分和40分省方案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17c24150100au3q.html
湖南省区划改革建议:
湖南这个省直管县的改革提议也供全国其它省份区划改革时参考,核心内容是撤销地级这一层级、并赋予乡镇(市也设于基层)更大的自主权:
1.为减少来自地级市的阻力,将保留其地级权限,并设为“郡”(厅级广域市),这也符合“按照面积、人口和重要性赋予相关行政区不同治权”的合理原则;郡辖“区(处级)、乡镇(科级)和市”;
2.原地级市所辖县市将通过独立升格、或合并升格的方式逐渐脱离所属郡,成为省直管的郡级行政区(副厅级),县辖“市、乡和镇”;郡县区划层面上同级,但行政、经济管理方面郡权更大更多;
3.改变目前不合理的市制,赋予任何建成区人口超过5万的城市聚落合法设市的“正当”权利,纠正现在比较普遍的“市不像市、县不像县、该设市的地方不设市导致事权不够、管理不善”的怪现状;
4.市与乡镇同级但市权稍大(副县级),共同作为地方自治的基层政权;而区将改为郡的派出机关;
5.司法独立,保留省属三级法院体系,各级法院辖区调整后与行政区划并不重叠,原中级法院辖区改称为道;为使公共安全不受削弱,道级应保留军分区、省公安厅各道分部等必要机构。
湖鹰的湖南省直管县改革新计划的具体调整意见拟为:
一、长沙地级市改为长沙郡,宁乡、浏阳析出成为省直辖县,县城等较大的城市聚落相应设市。
1。長沙郡:保留原芙蓉區、嶽麓區、開福區、天心區、雨花區、望城區和長沙縣之地,約3910平方公里、350萬人,郡人民政府駐嶽麓區,原長沙縣城合併周圍鄉鎮升爲長沙郡星沙市(區級)、望城縣城升爲高塘嶺市;
2。寧鄉縣升為省直轄,約2906平方公里、135萬人,縣城為玉潭市;
3。瀏陽市升為省直轄的瀏陽縣,約4999平方公里、135萬人,縣城為瀏陽市;
二、株洲地级市改为株洲郡,攸、茶陵、炎陵等县析出。

4。株洲郡:保留原荷塘區、蘆淞區、石峰區、天元區、株洲縣和醴陵市之地,約4060平方公里、270萬人,郡政府駐天元區,原醴陵市區各街道整合為株洲郡醴陵市,所屬其它鄉鎮則由株洲郡直轄;
5。攸縣獨立,與郴州郡安仁縣合併為攸安縣升為省直轄,約4110平方公里、120萬人,縣城為攸州市、副縣城為攸安縣安仁市;
6。茶陵縣、炎陵縣合併升格→炎陵縣,約4540平方公里、75萬人,縣城為茶陵市;
三、湘潭地级市改为湘潭郡,湘乡市析出。
7。湘潭郡:保留原雨湖區、嶽塘區、湘潭縣和韶山市之地,約3010平方公里、200萬人,郡政府駐嶽塘區,原湘潭縣城設湘潭郡易俗河市;
8。湘鄉市與婁底郡雙峰縣合併升格→湘鄉縣,約3716平方公里、180萬人,縣城為湘鄉市;
四、衡阳地级市改为衡阳郡,衡山、耒阳、常宁、祁东等县市析出。
9。衡陽郡:保留原蒸湘區、石鼓區、珠暉區、雁峰區、衡南縣和衡陽縣之地,約5700平方公里、300萬人;
10。衡山縣、南嶽區和衡東縣合併升格→衡山縣,約3030平方公里、115萬人,縣城為開雲市;
11。耒陽市和常寧市合併升格→耒縣,約4700平方公里、220萬人,縣城為耒陽市、副縣城為耒縣常寧市;
五、邵阳地级市改为邵阳郡,邵阳、隆回、武冈、洞口、新宁、城步、绥宁等县市析出。
12。邵陽郡:保留原大祥區、雙清區、北塔區、新邵縣和邵東縣之地,約3980平方公里、260萬人,郡政府駐北塔區,新邵縣城改為邵陽郡釀溪區,原邵東縣城改設邵陽郡昭陽市,南方藥都邵東縣廉橋鎮升爲邵陽郡廉橋市;
13。隆回縣和邵陽縣合併升格→隆邵縣,約4868平方公里、210萬人,縣城為桃洪市、副縣城為塘渡口市;
14。新寧縣升爲省直轄,約2751平方公里、60萬人,縣城為金石市,大力發展世界自然遺產崀山、爭取崀山鎮早日建為新寧縣崀山市;
15。武岡市和洞口縣合併升格→武岡縣,約3710平方公里,155萬人,縣城為武岡市;
16。城步苗族自治縣和綏寧縣合併升格→綏寧縣,5520平方公里、65萬人,縣城為長鋪市、副縣城為儒林市;
六、岳阳地级市改为岳阳郡,平江、汨罗、华容等县市析出。
17。岳陽郡:保留原岳陽樓區、君山區、雲溪區、岳陽縣和臨湘市之地,5965平方公里、220萬人;
18。平江縣獨立升格,約4118平方公里、100萬人,縣城為漢昌市;
19。汨羅市、湘陰縣合併升格→羅縣,約3205平方公里、150萬人,縣城為汨羅市;
七、益阳地级市改为益阳郡,安化等县析出。
20。益陽郡:保留原資陽區、赫山區、桃江縣及沅江市南部,約4400平方公里、260萬人,郡政府駐赫山區,郡內第二大城市為益陽郡沅江市、第三大城市為益陽郡桃花江市;
21。南縣與沅江市北部、岳陽郡華容縣以及常德郡安鄉縣合併升格→湘北縣,約5600平方公里、235萬人,縣城為南洲市,原華容、安鄉縣城各自相應升爲湘北縣華容市、湘北縣安鄉市;
22。安化縣獨立升格,約4950平方公里、100萬人,縣城為東坪市;
八、常德地级市改为常德郡,桃源、津市市、澧县、石门等县市析出。
23。常德郡:保留原鼎城區、武陵區和漢壽縣之地,約4837平方公里、220萬人,郡政府駐武陵區;
24。臨澧縣、澧縣、津市市合併升格→澧縣,約3830平方公里、165萬人,縣城為澧縣津市;
25。桃源縣獨立升格,約4458平方公里、100萬人,縣城為漳江市;
26。石門縣獨立升格,約3970平方公里、75萬人,縣城為楚江市;
九、张家界地级市改为张家界郡,慈利县析出。
27。張家界郡:保留原永定區、武陵源區和桑植縣之地,約6000平方公里、90萬人;
28。慈利縣独立升格,約3480平方公里、70萬人,縣城為零陽市;
十、郴州地级市改为郴州郡,资兴、桂阳等县市析出。
29。郴州郡:保留原蘇仙區、北湖區和宜章縣之地,約4260平方公里、125萬人;
30。資興市、永新縣合併升格→東江縣,約4696平方公里、105萬人,縣城為資興市;
31。汝城縣、桂東縣合併升格→汝桂縣,約3880平方公里、55萬人,縣城為汝城市;
32。桂陽縣、嘉禾縣、臨武縣合併升格→臨桂縣,約5020平方公里、150人,縣城為桂陽市;
十一、永州地级市由于市区实为两个不同的城市,不合郡的规范,故直接撤销,所属县市区各自合并升格。
33。零陵縣(湖南省内唯一的正廳級縣):保留原零陵區、冷水灘區及東安縣之地,約5388平方公里、170萬人,县城为零陵縣冷水滩市,第二大城市为零陵县永州市、第三大城市為零陵縣白牙市(原東安縣城);
34。祁陽縣和衡陽郡祁東縣合併升格→祁陽縣,約4390平方公里、195萬人,縣城為浯溪市;
35。道縣、雙牌縣、江永縣合併升格→道縣,約5810平方公里、115萬人,縣城為道州市;
36。江華瑤族自治縣獨立升格→江華縣,約3216平方公里、50萬人,縣城為沱江市;
37。寧遠縣、藍山縣、新田縣合併升格→舜陵縣,約5310平方公里、155萬人,縣城為寧遠市;
十二、怀化地级市改为怀化郡,沅陵、洪江等县市析出。
38。懷化郡:保留原鶴城區、中方縣和麻陽苗族自治縣之地,約3770平方公里、100萬人;
39。辰溪縣與湘西州瀘溪縣合併升格→辰瀘縣,約3550平方公里、80萬人,縣城為辰陽市;
40。沅陵縣獨立升格,約5826平方公里、65萬人,縣城為沅陵市;
41。漵浦縣獨立升格,約3450平方公里、90萬人,縣城為盧峰市;
42。新晃侗族自治縣、芷江侗族自治縣合併升格→夜郎縣,約3607平方公里、65萬人,縣城為芷江市;
43。洪江市、懷化郡洪江區及會同縣合併升格→洪江縣,約4520平方公里、90萬人,縣城為黔城市、副縣城為洪江縣洪江市(第一大城市),縣內第三大城市為洪江縣安江市;
4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縣、通道侗族自治縣合併升格→靖縣,約4436平方公里、50萬人,縣城為靖州市;
十三、娄底地级市改为娄底郡,新化、冷水江等县市析出。
45。婁底郡:保留原婁星區及漣源市之地,約2320平方公里、150萬人,原漣源市區改設為婁底郡漣源市;
46。新化縣、冷水江市合併升格→新化縣,約4071平方公里、170萬人,縣城為新化縣冷水江市、副縣城為新化縣上梅市;
十四、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撤销,所属各县市相应合并升格,并立法保障土家族、苗族的原有自治权。
47。吉首市、鳳凰縣、花垣縣、保靖縣合併升格→湘西縣,約5670平方公里、125萬人,縣城為吉首市,原乾州開發區設為湘西縣乾州市,鳳凰古城即原鳳凰縣沱江鎮升爲湘西縣鳳凰市;
48。龍山縣獨立升格,約3127平方公里、55萬人,縣城為民安市;
49。永順縣和古丈縣合併升格→永順縣,約5096平方公里、65萬人,縣城為靈溪市。
這樣實行省直管郡縣的改革后,湖南省共轄12郡、37縣,随着城市化進一步深化将設市100餘個。





[ 此帖被湖鹰在2012-09-19 16:16重新编辑 ]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13-09-23
可怜邵东县才那么一点点地方,分为两个市太夸张了
只看该作者 39 发表于: 2013-09-22
支持。。。。
只看该作者 38 发表于: 2013-09-22
做出来一个方案,一看这个帖子,居然和楼主的差不多
鄙人的方案换了一种说法,楼主叫并县鄙人叫设郡,其实本质一样。
改天把鄙人的方案完善好发上来
yuloujournal为本人马甲
只看该作者 37 发表于: 2013-09-21
        长沙,株州,岳阳、常德,张家界的拆分方案与我方案相同,我们有共识,其他市的拆分提点意见以供参考:如,永州双牌县原为零陵与道县各一部分拼凑起来的,其大部分属零陵,只有南部的两三个乡镇是属于道县的,因些让他们回复到原状为最好;宁远合并蓝山很合理,因宁远强于蓝山,共同位于九凝山区,有利于共同打造舜帝文化,但新田在流域上属于舂陵水与桂阳、嘉禾属于同一流域,且新田县城离宁远距离与桂阳相差无几,新田县与宁远县的界线分明,而与桂阳则是犬牙交错,因此新田和嘉禾与桂阳共同组县比较好,而临武与桂阳有大山的阻隔,流域上与宜章同属武水,且到宜章的交通更为便捷,宜章的实力也要大大高于临武,因此和宜章合并更为合理。其他不同意见在此不一一表明,希以后再探讨!
只看该作者 36 发表于: 2013-09-21
这也是一条路。
并县撤地,保留省和乡镇,大县制,日本路线。

另一条路子是虚省,省改为中央派出机构。地方上并地设州,分县,撤乡镇。小县制。这样湖南可分为四个州。

现在看来,基本就这两种模式中选。本人倾向后者。
爱我党爱我军爱祖国爱人民反对美帝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变色!!!
讲民主讲自由讲人权讲法制抵制毛左高举改革开放旗帜不动摇!!!
只看该作者 35 发表于: 2013-09-20
你的株洲郡就不要带上醴陵了行不行???醴陵好歹也有2500平,100万人口,经济实力也是拿的出手的。。。完全可以独立。。。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34 发表于: 2013-09-20
同道中人,先赞一个,待本人将已做的方案上传后再讨论!

只看该作者 33 发表于: 2012-09-25
回 ziwoo 的帖子
ziwoo:同意楼主想法!对湖南的划分也不错! (2012-09-25 12:21)

谢支持!
看你的签名不错:“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县下自治;自治体分四级16等,村镇市各分甲乙丙丁戊5等计15等另加都,按人口1-2-5-10倍增,超2K设镇,超10万设市,超500万为都。 ”
说点个人看法:认为稳省为上道,海南那种小省小县模式并不好,不主张缩省但也不反对省份略作调整。县市分等太多了吧,还是就县与乡镇市协议分权吧。传统上一直在乡级之下的“都”做通名很不妥当,这种容易导致行文混淆的多音多义字在区划体系里用起来的坏处显而易见,多义的“市、区”引入通名体系后的纷繁乱象就是前车之鉴!现在对之已只能设法规范了;而新引入的通名,还是选意义不多且易明确新内涵的专用字为宜。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12-09-25
liujy:
现在很少见楼主了!
理念与我极为相近,本人的是并县设州(撤地),州下设市\镇\乡,市镇乡平等自治


握手,貌似名称表述不同而已。其实是一直潜水比较多,所以灌水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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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12-09-25
同意楼主想法!对湖南的划分也不错!
缩省并县,省县直管,县下自治
自治体分四级16等,村镇市各分甲乙丙丁戊5等计15等另加都,按人口1-2-5-10倍增,超2K设镇,超10万设市,超500万为都。
除特别行政区和功能性区域规划外,反对设立民族自治区域、反对设立直辖市、反对设立各种经济特区、试验区、开发区。

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12-09-25
现在很少见楼主了!
理念与我极为相近,本人的是并县设州(撤地),州下设市\镇\乡,市镇乡平等自治
去水星日光浴,去金星桑拿,去马里亚纳海沟跳海,去火星上自由的呼吸,去和小行星飚车,去木星大红斑空降,去泰坦雪藏,去天王星等日出日落,去海王星过十年,当然冥王星是你最后的归宿,卡戎是你的信使!

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12-09-22
回 keating 的帖子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keating:或许我应该问的更简单一点:
湖鹰兄的方案中,有厅级的郡和副厅级的县,有副县级的市,有乡镇级的乡镇。
奇怪为什么是这样安排的,那“县级”的呢?为何没有这一级? (2012-09-22 00:18)

谢谢境由心造代为解释!过渡期像这么回事,但并非我设想的最终方向。
行政级别问题涉及很严肃的政治改革配套措施,暂无看到希望。所以我主要考虑是依据现在的级别给公务员队伍在“新三级政区”体系中进行资源重分配。待省县乡三级体制平稳过渡成功后随着时机成熟再建新的配套级别晋升机制。
所以我这并非官本位改革,而真正是一次力求基层政府扩权自治的改革过程;实际上,乡镇升到第三层级后,必然会取得一些原来只有县级才有的权限,但又不可能对之全盘授予;因此这不是简单的县级权限谁继承的问题,更不能机械的拿新的分权去套现在的地级、县级等权限;何况乡镇市在区划层级上必须平等,但根据规模和重要性由上级政府赋予不同的权限也是适当的,假设一个5万人的廉桥市和一个50万人的虎门市,毕竟管理起来肯定会有很大差别的。
当然,政改是敏感词,具体怎么改更是奢谈,这里就还是围绕更合理的“区划”体系来讨论吧。聊这个话题时大家不妨再看看我在20楼的更多详解。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12-09-22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或许我应该问的更简单一点:
湖鹰兄的方案中,有厅级的郡和副厅级的县,有副县级的市,有乡镇级的乡镇。
奇怪为什么是这样安排的,那“县级”的呢?为何没有这一级? (2012-09-22 00:18)

越俎代庖一下!
我是这样理解的,湖鹰的方案里行政层级的减少就意味者低级政区权限的扩大,也可以说是行政升格。
如果要纠结于行政级别的话,那么也只有这样解释才科学:省级——郡级——县(区)级——市级——乡级。或者部级——厅级——副厅级——处级——副处级——局级。
如果把县理解为副厅级,那么对应的副县级市就是处级,也就是现在的“县处”级。一般的乡镇也自然由现在的局级上升为至少副处级。
其实这个典型在现实中已经有了,虽然还不完全:海南省同时管辖厅级(地级市)和副厅级(县市)两个级别的区划单位。而且三亚地级市由于没有中间层级的县区,其乡镇实际行政级别高于一般县市的乡镇行政级别。
尽管我并不看好目前几乎完全服从于个人官本位主义的区划改革,但建立起一个初步合理的区划架构,初步理顺一下行政关系,为将来的改革深化作铺垫,应该是现体制下可以做到的。
[ 此帖被境由心造在2012-09-22 08:04重新编辑 ]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12-09-22
或许我应该问的更简单一点:

湖鹰兄的方案中,有厅级的郡和副厅级的县,有副县级的市,有乡镇级的乡镇。
奇怪为什么是这样安排的,那“县级”的呢?为何没有这一级?
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12-09-22
回 湖鹰 的帖子
湖鹰:好吧 一省之内的第四层级乡镇变成第三层级了 却还叫降格。
那问题就出来了。省城这个区域,现在就有“省政府”,who cares一个“地级市”?州城这个区域,现在就有“自治州政府”,who cares一个“县级市”?就算县政府迁了,自治市也行的。 (2012-09-21 11:37) 

我把我为什么疑惑的原因报告一下:

外观上第四层,变成了第三层,只是在外观上“升格”了。但实质上有没有则另外说。
我理解楼主的想法,实际上是整体废除了县级,因为全部升格到了地级。

这可以打先前区公所这一级被整体废除的比方,约20年前各省陆续取消区公所后,原来隶属于区公所的不少权限,的确被后来的乡镇所继承的,虽然不是全部。但因为乡镇确实权限扩张,所以不但表面上从五级(省地县区乡)提升到了四级,实质上也的确是整体打包升格的。

所以问题就出来了,或者我的好奇就来了:
楼主把县整体升格为地级后,乡镇是否自动取得了县的行政权限(全部或者一部分)。但看湖鹰兄提到,比较大的县辖市,都才是“副县”来看,似乎乡镇还是乡镇。县打包整体升格,跟乡镇并没有大的影响。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乡镇由四级变三级,实质上是不存在升格的,至多是原地不动。

简单来说,我想问的就是前后两个“县”是什么意思:
1)现在的县整体升格后,现在的“县级”行政权限归谁继承了?
或者是2)如果真的是整体升格,那么就应该是没有了“县级”才对,于是县辖市的那个“副县”待遇又是什么意思?“正县”都没有了,哪来的“副县”。还是说,这个“副县”,就是指未来调整后的“副地”。

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12-09-21
回 亮晶晶 的帖子
亮晶晶:临澧是个拼凑起来的县,只有东部、北部有部分是澧县的
西部、南部很多是慈利、石门、常德甚至是桃源的土地,安福县立县之初的土地很零散的,毕竟是九溪卫安福千户所发展而来
江永本来就是江华分出来的县,应该回归江华而不是给道县,道县规模大是因为人口多、面积大,不光仅指某 .. (2012-09-21 12:41)

我认为改革过程中最好不要拆分县,所以觉得没必要把临澧县的部分地方分给慈利等,那只会使问题复杂化,添乱而已。其它类似的地方同样原则处理,比如新邵县是当年邵阳县、新化县各拿一部分合设的,现在已融入邵阳经济区,你说我再把北部划出来再跟新化去艰难整合,是没事找事吧。其它县市合并的设想我当然有考虑不周之处,尽管提意见;而我就还是先谈大原则问题了,呵呵。
至于你说设市数量不足的问题,看来100个还嫌少啊。其实我没说只有县城设市。所以,以后某个县内出现10多个市,该县成为一个高度发达的城市群,很多郡的经济指标都不能与之相比,这样的情况,不会是少数。
[ 此帖被湖鹰在2012-09-21 13:39重新编辑 ]
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2-09-21
回 湖鹰 的帖子
湖鹰:相反,我认为这样的县规模还可再大点。我也主张尽量不拆县,不让其被新县瓜分。至于慈利县的问题,就跟其他很多人所提的有关县市合并的意见一样,说明就算真要并县调整了,肯定要考察民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新设郡县的结果跟我的设想图不一样很正常。大方向定了,郡县名称等微调 .. (2012-09-21 11:58) 

临澧是个拼凑起来的县,只有东部、北部有部分是澧县的
西部、南部很多是慈利、石门、常德甚至是桃源的土地,安福县立县之初的土地很零散的,毕竟是九溪卫安福千户所发展而来
江永本来就是江华分出来的县,应该回归江华而不是给道县,道县规模大是因为人口多、面积大,不光仅指某一方面,还有其他有几个规模过大的县
一个人在多大年纪上成名,他的心理年龄就会停留在那个年纪
http://weibo.com/u/1345017411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2-09-21
回 湖鹰 的帖子
湖鹰:请仔细看,改郡、以及县合并升格是平稳过渡措施,最终方向是郡辖区与乡镇市并列,而非让它继续管辖卫星城镇哦,何谈市管县?未来的区逐渐变为排除机关,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比如上任的新官就算继续处级,实际权限也会比今天的区长大减啊。 (2012-09-21 11:50) 

这样一来就比较容易接受,至少比某些人省县直辖主张中的通过地级市合并周边县来减少县的数量做法合理。
其实我认为,即便是在现体制下,管辖的幅度问题从来就不是很大问题。换言之,一个省管辖近百个县市几乎完全没有技术上的困难,只要简政放权,行政事务量就会大为减少。
我更倾向于通过县市分等的方式鼓励县市合并的自觉行为,人口规模较大的县市赋予较多的行政管理事权,同时也可以理解为在现体制下匹配较高的行政级别。
区划讲科学,地名讲文化,发展讲和谐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2-09-21
回 亮晶晶 的帖子
亮晶晶:反对楼上拆分慈利县,慈利县历史悠久,比较稳定
楼主很多并县方案我并不赞同,比如道县规模过大,江永应该跟江华合并才对,本来就是江华分出来的
很多名字也不赞同
最关键的是设置县辖市过少,只对县城以及合并过的县城设置县辖市,忽视了一些大镇,有些大镇比楼主的那些县辖市要 .. (2012-09-20 10:35)

相反,我认为这样的县规模还可再大点。我也主张尽量不拆县,不让其被新县瓜分。至于慈利县的问题,就跟其他很多人所提的有关县市合并的意见一样,说明就算真要并县调整了,肯定要考察民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新设郡县的结果跟我的设想图不一样很正常。大方向定了,郡县名称等微调问题再议。
所以这个就不多讨论了。关于名称的一个例子澧县,我的看法是临澧、津市本身就是从老澧县分离出来的,现在是回归,就还是叫澧县好了,这种情况下没必要另立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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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①省province府metropolis※(道region)-②郡city county縣county-③市city鎮township鄉municipality區borough※(坊precinct-社區commune村莊village)三級政府六級區劃■衆議院參議院聯合立法-地方自治-司法獨立......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2-09-21
回 境由心造 的帖子
境由心造:除了变相市管县的郡的设置有保留外,尤其是,作为县处级的区,其规模至少也应该达到县级政区平均水平,整个湖南,也就是长沙能够保有区的建制。
基本同意。 (2012-09-19 23:01) 

请仔细看,改郡、以及县合并升格是平稳过渡措施,最终方向是郡辖区与乡镇市并列,而非让它继续管辖卫星城镇哦,何谈市管县?未来的区逐渐变为排除机关,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比如上任的新官就算继续处级,实际权限也会比今天的区长大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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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2-09-21
占个楼先,准备再多说几句
关于合并升格问题,经历过单位合并升格发展提质的情况,知道只要是友好合并,老百姓们其实更关心自身生活水平问题,而不在乎别的虚名升格了,权利大了,官员们级别也跟着涨,何乐而不为,此为减少来自公务员群体的改革的最大阻力。有更高的职位可以竞争、有更广的土地可施展政治才华,老县长什么的就算当不了新县长好歹(厅级或副厅级)也能保持原级。说真的,县被折腾得改来改去拆分什么的,老百姓们往往发发牢骚后也只能顺应,有大规模反对潮的地方则往往有当地官方背景才能成事。乡镇的上级政府从三级减少为省县两级并实现真正自治(当然,如果某个乡镇市因财政破产被郡/县政府托管而暂时失去了自治权则另当别论,此时郡/县就不仅是乡镇市际协调机构,也暂行基层自治的某些政府职能了),行政效率提高,自主发展前景自然看涨。
瑞典、丹麦、德国、日本、荷兰等国的区划调整实践,都体现了一个大方向——基层自治体原来过小导致了自治权的施行困境,难以更好服务当地人民以及经社发展,所以基层政区合并以提高行政管理职能和公共服务已成为了一个有效措施及大趋势。当然,也不是越大越好,必然需要有个度。比如我认为基层政区(乡、市、镇、区)的管辖半径应在10公里左右,而且澳门弹丸之地都能成为世界名城、列支敦士登、摩纳哥等人口仅数万的小国都能自我管理好,中国的乡镇市也必有自治发展的能力。过去拿中国一个地级市的数据去跟外国一个数百平方公里的市比较,得到的不是优越感,而是笑话,丢丑了,地方发展和土地利用的效率太低了!乡镇市的规模太大,不利基层管理和民主发展,更由于事务庞杂而影响行政效率不便人民群众办事,比如我觉得蜻蜓提到的“多个乡镇合并升县作为基层政区”的方案,实在是会离集权更近、离民主更远。现在的乡镇政府要么较闲、要么本身很大却权限不够,所以适当扩大扩权是必要的。我先提个标准啊:东部平原地区的乡镇市面积宜参照列支敦士登,在200平方公里左右、人口在5万左右或更多(特别市达到70万都可能),西部人口稀少地区的乡镇市则就算面积上万亦不为怪。
另外,关于道、旅游区等司法、经济区划我再说详细点。我觉得这个直管县的改革也是实现司法独立的好契机。由于老地级市的消失,中级及初级人民法院将不再由同级政权选举和监管,而是改为省高院垂直管理,省高院重新划分中级法院辖区时也自可不受地级行政区划的限制,来进行更合理的规划,各个地级市法院的事务繁杂度严重不平衡的局面可改了。举例:原邵阳地区除多个初审法院外、保留一个上诉法院是很必要的,即邵阳道中级人民法院,辖区为邵阳、隆邵、武冈、新宁、绥宁等郡县;改设“地方法院辖区”,邵阳郡就不止一个初级人民法院,郡政府、郡检察院就需跟多个不同的基层法院打交道,即邵阳道中级法院下设双清地方法院(辖双清区及周边乡镇,下类同)、大祥地方法院、北塔地方法院、新邵地方法院(辖原新邵县境所属乡镇市,驻邵阳郡酿溪区)、邵东地方法院(辖原邵东县境所属乡镇市,驻邵阳郡昭阳市);待邵阳郡各区市镇乡整合完毕、时机成熟,各司法区管辖范围可重新合理设置;隆邵县则有隆回、邵南两个地方法院(分别驻桃洪市和塘渡口市),武冈县有洞口地方法院(驻洞口市)和武冈南区地方法院(驻武冈市),新宁县仅新宁地方法院,绥宁县有长铺地方法院(驻长铺市)和城步地方法院(驻儒林市);这样,邵阳道中院共下设12个地方法院,均与所在行政区机构分离,为垂直管理。长沙道中级人民法院则将管辖有浏阳、宁乡、芙蓉、岳麓、望城、星沙、东郊地方法院等。再举个极端的例子:双峰重新回到湘乡名下,以后大家就不会再惊讶的听到说曾国藩是湖南湘乡人、可其故乡却在双峰的“怪事”了;但湘乡县东区地方法院(驻湘乡市)将仍由湘潭道中院管辖,而湘乡县双峰地方法院(驻永丰市)则归娄底道中院管辖。
各道如果不保留军分区的设置,你说怎么行?!!为维护公共安全,湖南省公安厅也许有必要设立几个区域分部,各负责几个郡县的公安局协调工作。为旅游也统筹发展记,区域旅游发展局也许应设立,但娄底道单独设个旅游局就没必要,湘西州、张家界两地的旅游事务该由同一旅游局统一规划管理。现在新设个地级市就要换个新电话区号,也纯属折腾百姓,应该按需设定,各区域电信分公司辖区的区号以后一般不随行政区划的变动而变动。
再说一个小问题:现在的地改市、县改市什么的导致大面积大数量更换公章却换汤不换药,白白增加公务成本;官员们也忙着做这改市改区的表面功夫,不如腾出这些时间来管好本县的真正急务。县改郡的情况未来将极少出现,而乡镇市作为基层,依据船小好调头的原则,可能会随着经济发展情况而出现较多的灵活调整,就好像市场经济下的公司法人一样;财政良好则自治,破产则暂交郡县政府托管;乡城市化程度较高了,自然改镇,依据省政府相关法令由郡县政府赋予其更多城市管理职能;镇区人口达到5万以上了,升格为市当然是必需的;市进一步发展,城区人口都达三五十万了、或者已成为区域中心,自然升为特别市,依据省政府相关法令由郡县政府赋予其甚至会高于现存县级权限的权利。说完改市、改镇,大家想想看:一个地区改为市,或县区调整,是不是下面所有的、或拆并所涉及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都要废弃旧的也许才做好的公章而改制新公章?但要只是乡改镇、镇改市的话,这种既浪费又扰民的公章成本是不是被尽量控制一个很小的范围之内了?
实际上,稳省、稳县的大局一定,上述问题都不会折腾来折腾去了。省直辖郡县制改革后,各郡县行政长官们只能专注于政治建设和经济民生问题,基本上不会再出现县改郡(郡是历史荣誉,你县要爱慕郡的虚荣,有本事发展成50、70万人口的大城市、或者像深圳一样从小乡村发展成世界名城啊);区(公所)成为郡或市对城区分片管理的派出机关,乡、镇、市则分等级被相应授权,与省、郡、县分权管理各自职责内的地方事务,地方自治,司法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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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2-09-21
回 keating 的帖子
keating:那所谓的100余个市,拥有的是多少行政权限?看起来,就是现在的乡镇改的,而且大部分是县城。
那问题就出来了。县城这个区域,现在就有“县政府”,who care一个“乡级市”?
把祁东县废掉,把个洪桥镇改为市,可本质上还是个镇啊,楼主的设计中,也只给个“副县级”,那还是不如 .. (2012-09-20 00:22)

好吧 一省之内的第四层级乡镇变成第三层级了 却还叫降格。
那问题就出来了。省城这个区域,现在就有“省政府”,who cares一个“地级市”?州城这个区域,现在就有“自治州政府”,who cares一个“县级市”?就算县政府迁了,自治市也行的。
[ 此帖被湖鹰在2012-09-21 12:16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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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2-09-21
碧落经尘:县份的稳定高于一切,历来如此,变动的只是统县政区 (2012-09-19 21:52) 

除了县制一直存在,说县的稳定我看就是个伪命题。历史和现状都表明县是被调整个不停的主要对象,一下分县、一下撤销、一下改市、一下又该区、一下刮地、一下又被瓜分的情况不少。可说相比势大的地级市,县份一直就是个弱势群体,经常任上级发落和折腾。
我这要走的才是真正的强县稳县之路,首先就通过合并的方式升到与地级市并列一级,事权扩大不在话下,官老爷级别提升点只不过是减少改革阻力的措施之一;其次县改区、被拆并的折腾将停止,县改市县改区设街道又街道改乡镇的乱象基本可杜绝;至于很偶然才出现的县升格为郡的问题得看自身发展的本事了。
现在为安抚地级市实行的设郡标准偏低。新设郡的标准我想定在郡城人口在70万以上,唯区域地位特别重要的极少数县份可适当降低设郡标准,例如维族重镇喀什。这样,郡县的差别慢慢将像日本的府县差别一样---府更多的只是代表了历史荣誉;注:不排除省城所在郡的自治权高于一般郡县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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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2-09-21
回 到此一游 的帖子
到此一游:你没意见,被别个吞并了的县的意见可大了去了。 (2012-09-19 21:34)

你以为合并和吞并是一回事么?伊拉克吞并科威特那种,人民意见才会大了去。
实际上,不少县的合并只是回到民国以前属同一治下的情况,所谓重新统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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