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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与嘉峪关合并
地级酒泉市辖肃州区、嘉峪关区及其它市县
(2013-01-16 22:31)
“酒嘉合并”的提法自始终就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合并”问题,而是行政区域的“重组”。
甘肃省人民政府颁布的《酒泉—嘉峪关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已经表述的很清楚了,是以国家高速公路G30和312国道—敦瓜公路沿线为主轴,以酒嘉城镇群和敦瓜城镇群为两区的“一轴两区 ”空间发展布局。如果按这种城镇群组团转化为行政区域的版图优化重组,势必存在敦煌连带周边地区升格为地级市的问题。嘉——酒区域内未来仍将是两个地级行政辖区,不存在合二为一的合并问题,而是行政区域版图的优化重组。
“酒嘉重组”或狭义理解的核心部分“强强合并”,形成甘肃西翼“大城市”,同时安置性兼顾置换敦煌升格为地级市,实现“敦煌大梦”,是甘肃省区域发展规划布局的一项战略目标,剩下的就是地方利益集团在重组过程中利益再分配最大化的角逐博弈。
敦煌连带周边地区升格为地级市,从“组织原则”上讲,控制公务员总量,低成本、平稳过渡最好的方式只可能是由既有管辖敦煌及周边区域,关联紧密的酒泉市级机构派出或分流人员筹组,即意味着一个原管理体系“完整”的地级机构及区域实际的被拆分。
嘉峪关市脱胎于酒钢企业,姻血相连、唇齿相依,与企业是休戚与共的依存关系。嘉峪关市与老酒泉肃州区为山水相连,人员往来频繁;而与敦煌市则没有任何人文与地域的关联。
只要能达到“所有人”的终极目的,过程简约是“维稳”发展和节约时间与成本最好的手段。其实解决的方式非常简单,就是一个现酒泉市级机构整体移驻“换防”敦煌,筹组大“敦煌市”。同时,嘉峪关市接管肃州区、金塔县和玉门市行政区,
借鉴湖北省荆州与沙市、上海市宝山区与吴淞区合并范例,按照行政区划调整“留名不留驻”的均衡原则,筹组新“酒泉市”。并由“新酒泉”为“大敦煌”的筹组“赎买”辖区内原酒泉市级机构资产还建,两地协商自行解决,不用花国家和省上的一分钱。
甘肃省委书记王三运的要求:“用更广的视野更高的站位来谋划嘉峪关和酒泉未来的发展,真正推进酒嘉一体化”,“与酒钢紧密相连、唇齿相依”。恢复1959年历史上第一个设“市”酒泉(非郡县)的核心面貌,“政企”驻地及名称配套一致。从道义上讲,满足了“所有人”处心积虑的“酒泉合并嘉峪关”,撤销“嘉峪关市”行政建制的愿望。全面实现“专家”和“人民”,敦煌升地级市,“酒嘉合并”建设“新酒泉”的终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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