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在线 2012-11-26
鹰潭在线讯 (邱金富记者 耿德成) 鹰潭有突出贡献者人名可用来命名地名?11月23日,民政部办公厅副巡视员胡建林一行来鹰,就以人名命名地名和修订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事宜进行调研,听取基层民政部门意见建议。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负责人陪同调研,市、区民政部门有关人员参加调研座谈。
座谈会上,市民政局首先就我市地名工作情况向调研组作简要汇报,随后,与会人员就调研课题发表各自意见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用人名命名地名不仅可以反映和追忆历史,也可以弘扬当地历史文化,将人名命名地名作为一项课题进行研究、探讨,对推动地名工作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以人名命名地名又必须坚持稳步、慎重的原则,要严格审批程序,从严把关。同时,对发布26年历史的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大家认为部分条文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对全国地名工作起重要指导作用的国家级地名管理政策性法规,修订完善《条例》内容同样意义重大。大家还结合工作实际,对《条例》的修订提出了具体意见和建议。
在听完汇报和发言后,调研组对我市地名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调研组认为,鹰潭市十分重视地名工作,将地名工作列入了市委、市政府的议事日程,注重地名文化建设,注重通过地名提升城市形象品位,地名工作扎实有效,2005年,鹰潭市地名标志设置工作获得过国家民政部等四部局表彰。调研组希望我市始终重视做好地名工作,并多向民政部提出地名工作的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