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历史就知道了,一开始是郡县制36郡,后来郡越来越多到了一百多个,然后管不过来了设立监察机构州。
一开始只有13个州而且没有行政权,后来州有了实权,再后来州越来越多,形成州郡县三级体制,再后来州直管县(省管县)。
州太过管不过来设立检查机构道/路,路有了实权,越分越多,
路太多设立中央派出机构省,形成省道州县四级体制,简化成省府县三级(府就是大一些的州,类似于给了州计划单列市待遇,府越来越多州反而成为少数,州也开始下放形成府级州和县级州)。
省太多设立大区,华东华北东北西北西南华中华南,还好后来撤销了,不然又是一轮循环。
人口从3000万增加到14亿,适合的区划层级从两级变成了三级,如果强行取消地级市必然增加省的数量,然后再省之上再增加一个区划。(我国法律上是省县乡,实际执行层面是省市(地区)县(县级市/区),乡镇和街道都是区县的派出机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