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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区划理念]省是中央的派出机构,市县应自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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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0-03-27
在现有的体制下,实现中央管理多个省份,或每个省份管理多个县市,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应该实现市县的自治,中央管理的省份数量维持现状或适当减少,而取消地级市代管县,市县均自治!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0-03-27
支持扩大地方自治权,但市县均自治的面似乎太广,且于中国国情不符,
建议不改变原有的中央-省-县三级行政,增设市-镇(区)两级自治,即一省辖多市,一县辖多镇。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0-03-27
在天朝,议会都是摆设,派不派出也没啥区别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0-03-27
“官场”文化仍是政府建设的“重要指导思想”!!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0-03-28
     呵呵,按照楼主的观点,全国多少自治单位啊?!

  我建议,全国家家户户都“自治”——“全民自治”,不知道哦那么多框框干什么?O(∩_∩)O~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0-03-28
歪楼党,不欢迎。地方自治才是提高行政效率的王道。
冷月无声霜渐浓,风摧桐叶终成冢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0-03-28
支持楼上两层。地方自治,人间正道是沧桑
20岁的强省派
30岁的分省派
40岁的虚省派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0-03-28
中央、省、县市分权,行政的侧重点不同。县市,主要负责民生、治安、教育等政务,省负责经济发展,中央负责国防、外交和全国宏观经济发展、协调。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0-03-28
引用第1楼axelsi于2010-03-27 21:03发表的  :
支持扩大地方自治权,但市县均自治的面似乎太广,且于中国国情不符,
建议不改变原有的中央-省-县三级行政,增设市-镇(区)两级自治,即一省辖多市,一县辖多镇。


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省县这样的区域型政区为中央派出,市镇这样的聚落性单位自治。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0-03-28
那还不如中央直接管到村呢!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0-03-28
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0-03-28
省县这样的区域型政区为中央派出,市镇这样的聚落性单位自治。
支持。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0-03-28
在理論性質上,中國所有的各級政府機關都是其上級的派出機構。但是由於中央與地方關係的複雜化,加上各級政府權力都是無邊的,所以每一級都是「超級派出機構」。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0-03-28
引用第8楼彩虹沙漠于2010-03-28 15:49发表的  :
这也是个不错的主意,省县这样的区域型政区为中央派出,市镇这样的聚落性单位自治。

中國大部分的市、鎮都不是聚落性質,而是和省、地區一樣的都市農村混合行政區。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3-29
省(撤销直辖市,重新整合省,在30个左右)为中央派出机构

地级市(整合小的,拆分大的,每省大约30个,并改为州)为高级地方政府

县改为州派出机构

其下设市镇村,为基层自治政府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0-03-31
不错的主意
0主任公署;1省、大区和直辖市;2县市自治(下设区办事处,边远设乡镇 )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0-04-01
中央作省级的协调机构,省以下就可自治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0-04-01
看来大家都还是支持的,可以交国务院研究。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0-12-04
引用第17楼彩虹沙漠于2010-04-01 20:50发表的  :
看来大家都还是支持的,可以交国务院研究。

我也支持!  省郡直辖,  县级自治.
一方水土一方人,一个政府一条河。一省一江、一郡一水、一县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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