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 4627阅读
  • 41回复

[广东]从六普人口看本次广州区划调整,不会大规模合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3-04-23
除了黄埔、萝岗、南沙三区人口较少,有可能合并外,其他区都近百万或者超过百万,不可能再合并。而南沙区作为未来发展的重点,也不可能撤销。因此,看起来也就只有黄埔萝岗合并,增城、从化改区。不会再有别的调整了。

六、人口区域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中,中心城区[6]7727163人,占60.84%,新城区为3343491人,占26.33%,县级市为1630146人,占12.83%
  七、分地区的常住人口分布:
人口数(人)
比重[7]%
人口密度[8]
(人/平方公里)
全市合计
12700800
100.00
1708
荔湾区
898204
7.07
15198
越秀区
1157277
9.11
34239
海珠区
1558663
12.27
17242
天河区
1432431
11.28
14870
白云区
2222658
17.50
2793
黄埔区
457930
3.61
5035
番禺区
1764869
13.90
2245
花都区
945053
7.44
974
南沙区
259899
2.05
493
萝岗区
373670
2.94
950
城市
1036731
8.16
641
从化市
593415
4.67
301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3-04-23
对于市辖区人口,我坚持以30~80万为宜,最低不得突破20万,最高不得突破100万。所以,依我看,广州的市辖区不仅不该合并,而且还要拆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3-04-23
区划调整通常不以人口多寡作参考。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3-04-23
设区有没有人口数依据不清楚,前两次(2005年前)从化设区调研听说设区人口数还不够,所以从化前二年还执行购房入户政策。人口应列为参考依据,同意此帖观点。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3-04-23
回 仙峰俊俏 的帖子
仙峰俊俏:对于市辖区人口,我坚持以30~80万为宜,最低不得突破20万,最高不得突破100万。所以,依我看,广州的市辖区不仅不该合并,而且还要拆分。 (2013-04-23 06:33) 

所以说区划调整也不是一味见大的
这两天一直在听月光边境,据说能让人心静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3-04-23
南沙番禺赶紧复婚恢复番禺本名才是正事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13-04-23
不错,合并区不以人口的多少为标准。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13-04-23
黄埔和萝岗倒是可以合一下~~不过合完应该还叫黄埔
好歹是个人~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13-04-23
越秀区和海珠区瓜分荔湾区,黄浦区吞并萝岗区。。。
其實你不懂我的心。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13-04-23
南沙新划两镇的人口统计进去没有?
本人原ID:啊谁。
kinda为本ID的小号。
海天一色看潮起,暮鼓晨钟听风吟。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13-04-23
越秀 荔湾 海珠 是要合并成两个区。 方案已上交。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13-04-23
回 阿花 的帖子
阿花:越秀 荔湾 海珠 是要合并成两个区。 方案已上交。 (2013-04-23 12:50) 

如果这样,肯定是原芳村并入海珠,原荔湾并入越秀。
中心三区:越秀、天河、海珠
近郊三区:白云、黄埔、番禺
远郊四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13-04-23
回 未央小色狼 的帖子
未央小色狼:越秀区和海珠区瓜分荔湾区,黄浦区吞并萝岗区。。。 (2013-04-23 12:09) 

希望不要分荔湾啊~~~
好歹是个人~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13-04-23
回 牧野心 的帖子
牧野心:如果这样,肯定是原芳村并入海珠,原荔湾并入越秀。
中心三区:越秀、天河、海珠
近郊三区:白云、黄埔、番禺
远郊四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
....... (2013-04-23 13:12) 

的确,这样看起来挺美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3-04-23
国内第三大城市的广州市居然只有10个区的名额?
12个区不错的。中心城区没必要再合并了,。

当时时委市委书记就说过,周边县级市改区后,有的区太小,有的区太大,要重新分一分。

中心城区,合并为三个区, 越秀 海珠 天河
                    这个无争议。

为了一步调整到位。 应该是将从化部份给白云和萝岗(黄埔)。

                                                增城部份给萝岗(黄埔)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3-04-23
回 阿花 的帖子
阿花:国内第三大城市的广州市居然只有10个区的名额?
12个区不错的。中心城区没必要再合并了,。
当时时委市委书记就说过,周边县级市改区后,有的区太小,有的区太大,要重新分一分。
....... (2013-04-23 14:50)

好是好,但利益之争,要把某某划出区(县)外很难很难(如把新塘划出增城)。广州一个新定为国家中心城市(国内第三大城市)只给十区,很不合理。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13-04-23
回 rfb133 的帖子
rfb133:好是好,但利益之争,要把某某划出区(县)外很难很难(如把新塘划出增城)。广州一个新定为国家中心城市(国内第三大城市)只给十区,很不合理。
 (2013-04-23 15:13) 

把穷的乡镇从县里划到市区里,县里面肯定同意。 调过来,就不行了。

像新塘,是增城的经济重镇,划走了,增城变成二三流的县(区),

从地址位置上看,新塘有些地区离增城市区35公里以上。离黄埔区和萝岗区不到20公里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13-04-23
大都市的区人口多一点没关系的,反正都是办事,只要面积买那么大,去区府办事方便就行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13-04-23
回 牧野心 的帖子
牧野心:如果这样,肯定是原芳村并入海珠,原荔湾并入越秀。
中心三区:越秀、天河、海珠
近郊三区:白云、黄埔、番禺
远郊四区:花都、从化、增城、南沙
....... (2013-04-23 13:12) 

这个好,荔湾怎么看怎么别扭,旧荔湾和越秀一起统筹比较好的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13-04-23
回 阿花 的帖子
阿花:把穷的乡镇从县里划到市区里,县里面肯定同意。 调过来,就不行了。
像新塘,是增城的经济重镇,划走了,增城变成二三流的县(区),
....... (2013-04-23 17:37) 

这一来恐怕要设飞地,二来接手的区不情愿接穷乡。总之挑肥瘦割肉难办,最终不了了之。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13-04-24
回 仙峰俊俏 的帖子
仙峰俊俏:对于市辖区人口,我坚持以30~80万为宜,最低不得突破20万,最高不得突破100万。所以,依我看,广州的市辖区不仅不该合并,而且还要拆分。 (2013-04-23 06:33) 

我坚持认为应该取消街道,区直辖社区。将区变成原来的区和街道中间机构,将市政功能上交市属各局,将街道的社区管理功能交给区。这样每个市应该辖20-30个区,每个区辖20-30个社区,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13-04-2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我坚持认为应该取消街道,区直辖社区。将区变成原来的区和街道中间机构,将市政功能上交市属各局,将街道的社区管理功能交给区。这样每个市应该辖20-30个区,每个区辖20-30个社区,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 (2013-04-24 00:12) 

这样设想也不错。不过,每个区辖20-30个社区说得通,而每个市应该辖20-30个区就说不通了。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13-04-24
回 tudou002 的帖子
tudou002:我坚持认为应该取消街道,区直辖社区。将区变成原来的区和街道中间机构,将市政功能上交市属各局,将街道的社区管理功能交给区。这样每个市应该辖20-30个区,每个区辖20-30个社区,社区是居民自治组织。 (2013-04-24 00:12) 

这样也可以,区级政府就要撤销,只保留类似香港区议会的功能。

如果在区是一级政权的前提下,那么区必须要扩大。人口50万以上才合适,郊区或者不发达地区人口可以低于50万,则面积至少要等同于一个县的面积。在大城市,一个区应人口百万以上。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13-04-24
从化密度好低噢
意思是说还可以购房入户吗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13-04-24
回 珠江 的帖子
珠江:从化密度好低噢
意思是说还可以购房入户吗 (2013-04-24 10:09) 

从化11年底就停止。设区后更无这种可能。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