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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6-08-30

大家说说最小级别的行政区划单位什么?


我敢说十人只有半个人说对.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6-08-30

在中国大陆地区为乡

我敢说这个坛子里十人有九个半个人说对

在全国问十人只有半个人说对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8-30
以下是引用五分之三在2006-8-30 17:22:01的发言:

在中国大陆地区为乡


我敢说这个坛子里十人有九个半个人说对


在全国问十人只有半个人说对



我认为不对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8-30
最小的行政区划因该是村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8-30
以下是引用zkj151在2006-8-30 22:17:28的发言:
最小的行政区划因该是村

我觉得还不对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8-31

村下还有组,可能还更细

异域欧陆随身闯,同根家国入心装。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6-08-31
在正式的官階序列中,鄉鎮長/黨委書記是最基層的領導。鄉鎮下面還有行政村,行政村下面還有村民小組/自然村,不過這都只能算是鄉鎮下面的分組,不是正式的行政區。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8-31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8-31 6:30:48的发言:
在正式的官階序列中,鄉鎮長/黨委書記是最基層的領導。鄉鎮下面還有行政村,行政村下面還有村民小組/自然村,不過這都只能算是鄉鎮下面的分組,不是正式的行政區。


怎么不是正式行政区?只不过不是基层行政区而已.而基层行政区并不等于最小行政区划单位.如法国的基层行政单位为市镇村,但是市下面还是有区的.


中国的最小一级行政区划单位是村民小组(不是自然村),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以村民小组为最小调整单位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6-08-31
以下是引用Franc.She在2006-8-31 6:30:48的发言:
在正式的官階序列中,鄉鎮長/黨委書記是最基層的領導。鄉鎮下面還有行政村,行政村下面還有村民小組/自然村,不過這都只能算是鄉鎮下面的分組,不是正式的行政區。


楼主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分析。


在宪法规定的正式行政序列(既设立“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中最低的就只能是乡(级)。

[em07]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8-31
以下是引用yyyngngfe在2006-8-31 16:32:48的发言:


楼主只是自己一厢情愿的分析。


在宪法规定的正式行政序列(既设立“人民政府”的行政区域)中最低的就只能是乡(级)。

[em07]


官员级别和行政序列都和行政区划没有最直接的关系.比如济源市长是副厅级不能说济源市是副地级市,格尔木是副地级市但是区划上还是县级.


行政村从它的名字就可以看出它是为行政而存在的,所以说它是行政区划单位有何不可?


而村民小组则算是行政村的派出机构.因为像街道办事处作为派出机构仍认为是行政区划单位,所以村民小组也是行政区划单位.而在村民小组下面已经没有其他单位了.因此就是最小的了.


从其他方面也可以证明:


国务院公报中人民公社时期最小区划调整单位是生产队(像重庆双桥区设立的时候似乎涉及到).其他时期是村民小组.可见,生产队和村民小组是有其管辖区域的,因此也是一层区划单位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8-31
看宪法!看宪法!如果不看宪法就连“重庆市”都合理了,楼主说什么还有什么必要吗?
主張大陸應重劃為30省(包含兩個自治省)及20個廣域市(首都和滬、穗為特別市)。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8-31
以下是引用yyyngngfe在2006-8-31 17:07:32的发言:
看宪法!看宪法!如果不看宪法就连“重庆市”都合理了,楼主说什么还有什么必要吗?


宪法没有说乡镇是最小行政单位,只说乡镇是基层政府.但是国际上基层政府和最小行政单位很多都是不一致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9-01
PRC的憲法?除了鎮壓反革命以外的那些章節,通通都是廢話。
惜今生有缘无分,愿来世不再错过。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9-01

“国务院行政区划调整以村民小组为最小调整单位”

恐怕国务院会累死

李清微信:13520508091
公众号:每天一杯好酒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9-01
行政村,带着“行政”这个称谓,按说算行政区划单位,具体有无集权政府,不重要。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9-01

1、根据宪法规定,乡(包括民族乡、镇)为最小行政区划单位。

2、行政村和居委会只是村民和居民的自治组织而已,谈不上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9-01

有时候我考虑,社区的业委会与居委会建立个某种形式的机制可以算是一级行政,甚至等同西方的小城市。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9-01
以下是引用冬鱼在2006-9-1 17:19:44的发言:

1、根据宪法规定,乡(包括民族乡、镇)为最小行政区划单位。


2、行政村和居委会只是村民和居民的自治组织而已,谈不上行政区划。




1,混淆黑白,宪法规定:乡镇政府为基层政府,而不是最小行政区划单位.


2,行政村是自治组织.但是谁说自治组织不是区划单位.日本的市町村,台湾的市镇村.难道不算是行政区划?滑稽啊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9-1 22:20:26编辑过]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9-01

首先,什么是行政单位这个概念要先搞清楚。

第二,居委会确实是自治组织,宪法里说明白的。

第三,日本那是地方自治团体,和中国行政村的自治社区性质是不一样的。他们的地方自治团体是地方政府,但中国的村不是。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欢迎关注微博http://weibo.com/qqmexh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9-01
以下是引用冬鱼在2006-9-1 17:19:44的发言:

1、根据宪法规定,乡(包括民族乡、镇)为最小行政区划单位。


2、行政村和居委会只是村民和居民的自治组织而已,谈不上行政区划。




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6-09-03
以下是引用无形在2006-9-1 17:26:59的发言:

有时候我考虑,社区的业委会与居委会建立个某种形式的机制可以算是一级行政,甚至等同西方的小城市。


有道理!特别是跟基层政府职能较少的澳大利亚市政府比较,可以另开主题讨论。

心存千秋 方能面對目前; 胸懷全局 始可經略一方
http://mkcnzaa.blogspot.com/
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6-09-06

1、对于行政区划,各国规定均不相同。楼主一直在混淆概念,拿国外的行政区划(实际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资料,搞不清楚真假)来反驳中国的行政区划,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楼主说我又没问中国最小的行政区划是什么,那我可以告诉楼主,这种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有正确答案,理由见前文,不再赘述。


2、关于中国的行政区划。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3、宪法确实没有明确说明乡镇是最小行政区划,但从法律条文中可以明确看出,这就是所谓的正确理解法律原意。也许楼主没有学过法律专业,也没有读过宪法,所以我对他的理解能力表示同情。


4、关于村和居委会,宪法也有明确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简而言之,最小的行政区划很容易看出来,我国的人民政府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人民政府设置到哪一级,哪一级行政区划就是最小的行政区划。


6、楼主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可以说出来,我们再比划比划。呵呵

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6-09-06
以下是引用冬鱼在2006-9-6 16:23:20的发言:

1、对于行政区划,各国规定均不相同。楼主一直在混淆概念,拿国外的行政区划(实际上也不知道从哪里来的资料,搞不清楚真假)来反驳中国的行政区划,这是非常错误的。如果楼主说我又没问中国最小的行政区划是什么,那我可以告诉楼主,这种问题没有任何意义,也不可能有正确答案,理由见前文,不再赘述。


2、关于中国的行政区划。我国宪法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3、宪法确实没有明确说明乡镇是最小行政区划,但从法律条文中可以明确看出,这就是所谓的正确理解法律原意。也许楼主没有学过法律专业,也没有读过宪法,所以我对他的理解能力表示同情。


4、关于村和居委会,宪法也有明确规定:第一百一十一条 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居民选举。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基层政权的相互关系由法律规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委员会,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5、简而言之,最小的行政区划很容易看出来,我国的人民政府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的,人民政府设置到哪一级,哪一级行政区划就是最小的行政区划。


6、楼主还有什么不服气的,可以说出来,我们再比划比划。呵呵


以你的说法而言,不设立人民政府就不成其为行政区划,那么街道就不算是行政区划单位了?

而且像县辖区/地区这种不设立人民政府的单位从来就算是行政区划单位的呀.可见,以是否设立人民政府作为行政区划的特征是不正确的.

市府作为市区行政;道署作为地区机构。绍兴县区并为市,宁波六区设市,舟山区上设市,会稽道署辖原三地
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6-09-06

1、街道当然不是行政区划单位,你有什么依据证明街道属于行政区划啊?

2、同上,你有什么依据证明什么县辖区/地区之类的从来就算是行政区划单位的啊。

3、建议你好好学学宪法第30条,里面对行政区划的规定说得清清楚楚。

4、所谓县辖区/地区之类的区域,本来就是地方政府非法行政的产物,你还认可它了,简直就是笑话!

5、凡事都讲究言之有据,言之有理。再次告诉你,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是没有用的,你这次的反驳已经很虚弱无力了,哈哈!

[em01][em01]
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6-09-06
搂主如果还想继续就街道之类的问题纠缠下去的话,本人下次可以好好给你上一课[em01][em01][em01][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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