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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换个思路,从地级着手看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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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11-28
单纯的省直辖县市,省管辖的市县数偏多;分省动作又太大,只可能个别调整。
提出个想法,看可否先从地级着手,将过大的地级是拆分为多个(州?),再透过析置新的市县区,使市县区规模适当到足以撤销乡镇。

下面是关于拆分地级(含副省、直辖市)的分析
第一、人口在90万以下的不分拆,90万以上每60万多分拆一个,最多分拆为5个;也就是
0-90不分拆,90-150分为2,150-210分为3,210-270分为4,270以上分为5
第二、面积在4500以下的不分拆,4500以上每3000多分拆一个,最多分拆为5个;也就是
0-4500不分拆,4500-7500分为2,7500-10500分为3,10500-13500分为4,13500以上分为5
第三、对于前两项取小,求得每地级(含副省、直辖市)分拆数
第四、对于直辖市、省会、副省,若计算得的分拆数小于5,不分拆;大于5分拆数减去4,得最终分拆数
(注:海南、宁夏整体作一地级计算分拆数;湖北、新疆、河南的直管县级没记入,对结果影响不大)

最终计算结果如下
总计1055
北京 汇总2
天津 汇总1
河北 汇总39
山西 汇总42
内蒙 汇总37
辽宁 汇总39
吉林 汇总33
黑龙江 汇总49
上海 汇总1
江苏 汇总31
浙江 汇总28
安徽 汇总43
福建 汇总30
江西 汇总36
山东 汇总49
河南 汇总48
湖北 汇总47
湖南 汇总57
广东 汇总58
广西 汇总53
海南 汇总12
重庆 汇总23
四川 汇总63
贵州 汇总37
云南 汇总54
西藏 汇总7
陕西 汇总36
甘肃 汇总39
青海 汇总10
宁夏 汇总10
新疆 汇总27
台湾 汇总12
香港 汇总1
澳门 汇总1

说明:所取的基准面积(3000、4500)和基准人口(60、90),决定了结果。你也可以用其他数字来计算。
只不过,我取得数字算出来各省管辖规模还算合理(仅1个超60)

若将基准面积换成(4000、6000)结果如下(仅2个超过50,管辖幅度也挺合理的)
总计918
京 汇总1
津 汇总1
冀 汇总34
晋 汇总36
内蒙 汇总37
辽宁 汇总33
吉林 汇总29
黑 汇总46
沪 汇总1
苏 汇总24
浙 汇总21
皖 汇总34
闽 汇总27
赣 汇总35
鲁 汇总35
豫 汇总41
鄂 汇总41
湘 汇总49
粤 汇总47
桂 汇总46
琼 汇总9
渝 汇总17
四川 汇总52
黔 汇总34
滇 汇总52
西藏 汇总7
陕 汇总35
甘肃 汇总36
青海 汇总10
宁 汇总10
新疆 汇总27
台 汇总9
港 汇总1
澳 汇总1


地级拆分到1000余,同样县级也可拆分到20000-30000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1-28 23:5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11-29
不可取。
默认的情况下,我讨论地行政区划都是指胡焕庸线以东的地区,即使是谈中西部或山区一般也不包括湖焕庸线以西的地区,需要讨论胡焕庸线以西的地区时,必定会明确指出。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9-11-29
直接取消地级,
全国省以下大概共设3000个城市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9-11-29
地级拆分到1000余,同样县级也可拆分到20000-30000
这样,全国按15亿人口计算,平均地级人口约150万,面积约10000平方公里。平均县市区人口5-7.5万,面积 200-300平方公里。也就是说再来一次大乡镇改革就可以解决基层政权设置。
浙江部分大镇已经达到设县级政区了,也就是有些人所说的县辖市。看起来与撤大县强乡镇有异曲同工之效。
值得关注。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9-11-29
拆分地级,拆分县级,虚化乡级,大批官员有实惠:能升官,老百姓也有实惠:衙门就在家门口。也许这是最河蟹的行政区划改革。
郡县制:中央---(省)---郡---县\市
虚省实郡强县
反对直辖,取消特权,县市平行,机会均等!
~~~~~~~~~~~~~~~~~~
小号?查无此人!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9-11-29
       从县级看都是“殉道者”,从地级看都是“作俑者”,从省级看都是“救世者”。
——本坛会员过分贬低地管县,反而让真正的“始作俑者”省级政权成为被歌功颂德的对象。
欢迎加入本论坛QQ群:方舆-G1荆湖楚江22033501,方舆-J2欧洲地理218760154、方舆-B8.城乡规划218764489!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9-11-29
地级分拆后,一律称州(现有带州字的以地、县二级居多,拆分后恰好地域在地、县之间;正好利用)
至于县级拆分后叫什么?怎么方便怎么来,市县也可、区镇乡也可
中心镇扩权,然后再升直辖的,继续称乡镇
因乡镇矛盾(新城老城矛盾居多)析置的,称市县。

┄┄┄┄┄┌县
┌─州─┐│┌乡
┄┄┄├┼┼区
┌州┘│└镇
└省┤┄┄└市
┄┄└─州─┬区
┄┄┄┄┄┄├镇
┄┄┄┄┄┄└乡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1-29 09:35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9-11-29
这样的改革在沿海可能合适,在内地就要遇上县城独大、而其他乡镇难以担当新县城的问题。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9-11-29
具体的数字姑且不论,LZ的方法等于就是先把所有地级折腾一遍,然后再把所有县级折腾一遍,最然再把所有乡镇折腾一遍,属于有捷径不走,非要折腾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1条评分
实在 威望 +1 一针见血 2009-11-29
综合规模=人口(百万)*3+面积(万km2)
面积包括陆地、内水、基线之内的内海以及12海里领海的面积。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9-11-29
引用第7楼仙峰俊俏于2009-11-29 09:13发表的  :
这样的改革在沿海可能合适,在内地就要遇上县城独大、而其他乡镇难以担当新县城的问题。

对于较小的地级,主要是透过逐步对乡镇扩权
较大的地级才会采取析置的方式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09-11-29 09:53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9-11-29
引用第8楼北极星于2009-11-29 09:14发表的  :
具体的数字姑且不论,LZ的方法等于就是先把所有地级折腾一遍,然后再把所有县级折腾一遍,最然再把所有乡镇折腾一遍,属于有捷径不走,非要折腾死人不偿命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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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9-11-29
从上面某人的评价来看,要求省县直辖者不过十只关注县级政权利益的狭隘县权至上主义者。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9-11-30
拆分地级基本认同,拆分方法和下级的设置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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