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在隐性粮食自给率在71%左右,合理水平在90%以上,那么就有19%的差值,另外我国目前是通过晚婚晚育,独生等手段将生育数降下来的,这个靠不住,晚婚会推高抚养比。比如30岁间隔生两个的话,基本上老人和小孩都要抚养,抚养比200%甚至如果夫妻不得不派一个人出来照顾老人小孩的话那就更高了500%。如果20岁间隔,那就是四代。两个老人、两个小孩,四个成年人,抚养比100%,如果派一个人照顾167%,这个未来肯定要向早生育转变的。现在平均生育年龄是29岁,未来要是转向平均生育年龄21左右的话,还有1.38的增幅度。
如果以现在生育政策不变的话,也至少有14.4*19% = 2.7亿的超限数。考虑到粮食这块还能有一定的增产余地,那么也至少有2亿超限数。按未来保持平衡每年出生1500万,每年减少
人口也只有500-1000万,要减掉这笔人口,也要20-30年。
感觉这个晚婚晚育问题很大,晚婚晚育抚养比比早婚早育高太多了。女性18周岁男性21周岁始婚,然后连续生育2胎的设计应该比较科学。连续两胎要4年左右,这个时候女性才22岁,继续念书或者工作都可以。父母的话都四十多岁,也没有太严重的隔代带小孩的问题
我个人觉得这块的话:
1.晚婚晚育观念必须废除,什么高中大学不能恋爱的规定都该废除,必须将生育年龄提前。
2.老人现在身体都相对较好,可以适当推迟退休,我觉得推迟到65岁问题应该不大
3.家庭户应该扩大,大户可以减少抚养浪费。最好平均家庭户人口16人以上或者改结邻制度,一邻30人左右。这样有利于抚育后代
4.行政区划需要改革,房屋需要继续建设,最好将所有人固定下来,现在这种人户分离的候鸟式绝对不行。
真正的抚养比是 不工作的人口和工作的人口之间的比值,因为这个太难算,才用现在的简单的按年龄算的人口比值来代替了这个实际的比值。抚养比的含义就是一个人额外要养活多少人。
晚婚晚育和早婚早育如果达到平衡的话,两者在全社会来说名义上的抚养比是一致的,但是不同的家庭组织形式下微观来说是不一样的,实际抚养比会远超于名义抚养比。
家庭规模越大越有助于降低实际抚养比,越早婚越有利于降低实际抚养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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