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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人口]建议改称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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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5-05-21
— 本帖被 keating 从 经济地理 移动到本区(2022-11-24) —
现在使用城市人口和农业人口,我感觉不托,建议将城市人口改称城镇人口,将农业人口改称农村人口,并请国家统计局每年都公布各城市的城镇人口数,不然现在找不到各城市的城镇人口数,是个不足,城市大小应以城镇人口数为准,农村人口不能算城市人口,是否对请指教,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5-05-22

这样还是不妥,数额巨大的在城镇务工的农村人口仍然难以定位。

重新分省,均衡是一个重要目标。
一是面积、人口和所辖县市数目的大体均衡;
二是省会城市向省内各个方向辐射力的均衡。
http://blog.sina.com.cn/ababang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5-05-22
50年代从农村来的工人是工人,为何现在出现农民工一说,只要在城镇务工半年,就应该是城镇人口,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5-05-23

城市人口和城镇人口只是叫法上不同,没有本质的区别吧

/撤销省区,地市直辖中央,一级行政区有州、盟、直辖市,可民族自治。/二级行政有县、市、旗,也可民族自治。/乡撤销,行政村直属县政府,镇作为县下面的直属小城市管理。/直辖市的市区和较大的市区可分为若干监察区,不设政府,街道为城市基层自治机构直属市政府。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5-05-29
农垦系统的人口是否属于农业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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