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面几节中讨论了各种职能因素对规模的限制作用以及中国当下各个行政层级的分工与层级现状和职能发挥情况与问题。根据上文所提出的理论框架和现实情况,下面将就职能因素最优情况下的分工与层级规模进行理想化拟构。
1、基层行政单位规模应近似于乡级单位。
基层行政单位是行政区划体系中最低的一级,也是行政上最贴近基层现实工作、工作最为繁复的一级。经济上,是所有家庭所必然发生经济联系的极大交集,所有家庭所必须直接参与的经济活动——不包含个别家庭从事的经济活动——必须在域内能够得以完成。行政上,会直接联系大多数人的行政功能也必须在域内完成,除非涉及到复杂的个别情况,大多数面向群众的行政职能要统一到基层。文化上,最基层单位要求辖区内更强的文化地域认同,以便于形成统一的利益。故其辖区规模切忌过大,既便于辖区内的经济文化交流,也有利于政府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
上文中论证了乡级的基层单位地位应被加强,乡镇级别是与农村地区所有人的日常生活相联系的,一个家庭可能一年不去县城,但不可能不去乡镇的中心街市。乡级单位是现下唯一可以直接和域内所有人发生直接联系的行政层级单位。
虽然现下行政单位层级中乡级应担负更多的基层行政单位职能,但就理想化而言现在的乡级单位规模仍然不能说很好,没有达到职能的最优化。
首先,县乡分权问题不仅仅是县级的越厨代庖。一直以来乡未能完成基层行政单位的完全转制,乡级的行政职能仍然停留在介于基层行政单位和派出机构之间。存在即合理,这种情况长期而且广泛的存在,有乡域过小的重要原因在内。其次,现在的乡级行政机构仍然很简单,如果要完成县级基层行政机构向乡级的转化,必然要面临的问题是乡的规模是否够大,是否能足以保证足以挑选合格的基层管理人员,设置基层管理部门。第三,曾经在县乡之间出现过区级这个准层级,这一级行政单位虽然设置时间不长,并且现在在绝大多数区已经被裁撤了,但这也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乡的规模过小。第四,国内的乡级单位的交通建设在近几年取得了很大的发展,也为乡级单位扩大奠定了交通基础。第五,虽然乡有普遍规模过小的问题,但乡的规模差异巨大的问题也现实存在着,个别地区乡级单位还会出现过大的问题。
以上各点说明现下理想化的基层行政单位应该大于现在乡级单位的平均规模,但也不应一概而论,墨守乡级规模。最主要的因素是以域内绝大多数人与生活相关的直接经济活动都可以在基层单位内部完成,并且其规模允许其产生足够的管理人员以承担由县级下放的基层管理职责。综合考虑全国范围内乡级单位的形成历史和现实普遍情况,乡级单位规模应保持在步行一日往返并足以提供时间在一日内完成经济联系、行政服务等活动。当然现在全国范围内的交通条件有了长足进步,不可能全靠步行产生交通联系,步行距离只是方便给出一个普遍的规模极大值。这个这个原则在高山、荒漠等地广人稀的地区应适度放宽。
2县级单位应该废除
在上节阐释了县级单位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县级单位在现在面临着不上不下的情况下,应以废除为宜。
县级单位现在虽然已经不是基层单位,但在各种官方和民间的认识中仍然被当做基层单位加以论述。这固然与其在一定程度上由于县级单位行政机关也承担了一部分的基层管理职能,但随着基层功能的下放,县级承担的功能必然大为减少。
前面在论述地级情况时曾提到地级设立后没有形成域内共同发展的情况。这种情况归罪于地级是不合理的,真正的原因是叠置过繁的层级。平均四百万的地级单位,其下居然有两级单位,还没有考虑个别地方多置出的层级。正是这种层层截留,导致真正到最基层的建设款项被克扣。所以,解决之道在于简化层级。层级简化,关于为什么不提出简化掉地级单位,将在一下节构拟广域行政单位时加以解释。
县级行政单位在下放基层职能之后,就会转化成为完全的中层行政单位。但一个只管辖十几个下层单位的上层层级显然是多余的。四川乡域偏小,平均每乡1.75万人,导致管理了50个以上乡级单位的县随处可见。虽然很长时间县级以下都存在着区,但区被裁撤也有十年了,这十年间这些县管理50个以上的乡级单位,并没有出现问题。在多山的四川尚且可以,在平原广布的沿海诸省更是可行。这说明在交通通信条件和现代化办公设施爆炸式发展的如今,管理能力已经得到了长足发展,中层单位管理下层单位数量规模被严重低估了。这种情况下在乡级以上继续保持管辖平均十几二十乡的县级单位已无必要。
这里又有另外一个问题。随着管理能力的加强和经济交流的范围扩大,为什么不能废除乡,将县作为基层单位呢?必须加以说明的是这种行政管理水平对行政规模的影响是非基层性的,对于基层单位的规模,还是人口因素影响巨大。因为管理水平提升、科技进步或许可以一定程度上加快行政办事效率,但面对的实际工作仍然不变。如户籍档案工作,利用电脑可以快速的分析统计数据,有利于非基层单位掌握更大量的数据,更广泛的指导工作。但在基层层面而言,基层行政人员承担的录入工作不会因为使用了电脑而加快多少,仍然需要每家每户,一个数据一个数据填写。这就是基层行政单位不会随着科学进步产生巨量扩大的原因。
虽然县域稳定的论调现在越来越盛,但实质上县域早已不稳定。随着人口的膨胀、经济交流范围的扩大和管理能力的提高,今日的县级单位的作用必将越来越弱。
3广域行政单位和城镇型建制
这里定义的广域行政单位是建立在基层行政单位之上的行政区划构架,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域内经济发展和资源合理分配,区域内城市的市政建设,和区域内的公共工程建设。
基层行政单位以上,肯定是需要广域行政单位的,进行区域内的资源调配和整合,建立区域中心城市,为区域提供较高消费地、交流中心和更高层级公共服务。这样的广域行政单位的规模应有多大呢?从现实情况看,可行的方案有地级和县级。就作者来看,地级要优于县级。
为什么不是县级单位作为广域单位呢?其中的原因有三。第一,从经济因素角度看,经济、交通的快速发展,使得经济文化交流已经突破的县域,向着更广阔的范围发展。县域内的经济联系已经渐渐变成了地级区域经济联系和文化认同,县域的内部交流圈已经减弱了。第二、县级单位的行政规模太小,上面一节已经阐释过,县级平均仅领有十多二十个乡,根据基层单位应该扩大的分析,县所领的乡更少。第三,基础建设现在动辄横跨数市,这种情况下还坚持局限在县域内的基础建设整合已无必要。
之所以不直接使用地级行政单位这一名词,是因为现行的地级单位的规模并非适宜。其产生只是作为省县之间的一个准层级,作为省的派出机构,并为就其规模做足够细致的安排。而现在如果县级废除,广域行政单位的规模就直接影响到承上启下的行政单位职能发挥。广域行政单位的范围,应以一日圈作为其主要参考依据。即可以在一日之内往返中心城市,完成经济活动或得到行政服务。这种一日圈内的范围是地区中心可以有效辐射的范围。域内普通居民的需求一般分两种,一种是日常需求,例如购买电视、购买衣物,治疗比较轻的疾病,得到低保款项等。这种需求一般很常见且很频繁,需要在基层行政单位范围内完成。一种是特殊需求,例如治疗比较严重的疾病、购买不太常用的物品如重型机械设备、股票等。这种需求虽然不是很常见,但只有在一日圈内才能真正的服务人民,才能真正起到辐射作用。而在当今交通状况下,比较符合一日经济圈的正是地级单位。这几年乡镇道路的改善,即使是山区绝大多数地区也可以达到一日往返地级中心。这里还可以看出,现在地县市三级下的矛盾:功能重叠。当基层可以满足所有人的大多数需求,一些更高的功能需求完全可以去一日圈的地级单位完成,县级的存在除了上一小节从行政职能方面看无意义,从经济职能上看也大为削弱。当然,这里必须指出的,县级行政层级虽然废除,但是其发挥的经济小区域中心作用不可能被人为废除。行政层级不一定完整反映经济辐射层级。如乡是一个经济辐射层级,而一些较大的镇又在很多地方成为比乡更高的经济辐射层级。有的地区县较小,几个县中心形成县级市,成为这几个县的上级经济层级。基于这种观念,县级行政单位废除后,县仍然能起到区域经济辐射作用。
从政府的行政职能来说,地级单位作为广域行政区划有利于更广范围的整合资源,进行更大规模的基础建设。这里所必须解决的一个问题是,这种构拟下的广域单位是否又能力管辖为数众多的基层单位,即从行政因素考虑广域行政区划问题。现实是全国的地级单位下平均乡级单位数超过了100,即使在乡大市小的安徽这一平均值也超过了80。但是首先,拟构的基层单位规模并非搬照乡级单位的规模。从全国普遍范围来看,乡级单位太小了,第一小节已经作了论述这里不再详述。试想基层单位达到五六万的话,也比现在平均的乡级单位扩大了近一倍,数量会减少一半,考虑到各地乡级单位规模巨大的差异,数量至少减少三分之一。其次,现在中国的行政层级过于单调,只考虑实体行政层级。如果治理范围过大,完全可以建立统计区,协助统计工作。实体的行政层级只虚承担实际的行政分工职能。如果职能已经满足,只是行政不便的要求,完全可以虚实结合,设立统计区、办事处解决问题,层级重叠只是浪费行政资源。其三,地级单位范围并非不可逾越的准绳,地级单位设立时并不是作为一个标准层级,其规模难免欠考量。在建立广域行政单位时虽然参照地级单位的范围,但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广域行政单位范围内,只存在乡级单位。以前的县城、地级市所在地可酌情切块设市,级别仍为乡级,不领辖农村地区。这种考虑主要是基于现在发展的现实情况:这种级别城市的服务范围绝对不只是近郊的农村地区,现实实践也表明,通过大范围区划整合城乡是无效的。真正能够整合城乡的反而是城乡分治,这样才能有效地将财政向乡村地区倾斜,有利于区分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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