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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市辖县”体制应当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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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39楼纤夫于2008-10-29 09:40发表的  :
支持楼主观点!
三中全会中指出,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可实施省县直辖;这种有条件的地区就是指经济强县;不是指所有县。
对那些财政不能自济,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县也去搞省县直辖,无疑的是在搞“自杀”!

但是强县都直辖了,上级转移支付的钱又从哪里了,因为强县看重的不仅仅是直辖的地位,更重要的是更大的财政自主权。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18楼尹人于2008-10-03 17:13发表的  :
如果既要将省和县之间的层次“稳定”,又要“工整”那只能这样:
省(自治省、直辖州)——州(自治州)——县(自治县、州辖区)

这样的州与地级市有什么区别?
只看该作者 52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34楼hig801于2008-10-17 17:31发表的  :
在古代,州/府/郡的驻地也是一个普通的县,而且也不刮其他县
只改名当然没用,关键是虚化地级的财政职能,在公检法科教文卫等事务上,地级的统筹作用还是不能忽视的。


地级没有财政职能,没钱怎能统筹公检法科教文卫等事务。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8-11-05
回复------------燕山雪,53楼::::::::::::::
中国人口稠密地区的人口密度是:(单位:人/平方公里)
大于500的,香港,6168;澳门,16300;北京,687;天津,847;上海,2314;江苏,716;山东,607;河南,610。
200-500的,河北,357;山西,218;辽宁,277;浙江,455;安徽,493;福建,279;江西,269;湖北,333;湖南,314;广东,429;广西,210;海南,232;重庆,380;贵州,223;陕西,192;
100-200的,四川,178;吉林,147;云南,110。
只有:内蒙古,21;黑龙江,81;西藏,2;甘肃,66;青海,7;宁夏,88;新疆,12。
台湾,缺。

大部分省份的人口密度都在200以上,,以100万人口的县级行政区规模计算,县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内,即方70公里。
以200万人口的县级行政区规模计算,县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内,即方100公里。
人口规模适当,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50公里内),管理幅度适当(以3-5万人口为标准设乡镇,管理幅度在30-40左右)。

对于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人口密度在50-200的),将辖区面积限定在2万平方公里,即方150公里。
人口规模适当,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100公里内),管理幅度适当。

对于人口特别稀少的地区(人口密度在50以下的),将辖区面积扩大到10万平方公里也不为过。即方300公里。
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200公里内)。
[ 此贴被haizhiben在2008-11-05 12:21重新编辑 ]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54 发表于: 2008-11-05
实现省县直辖的基础是撤并乡镇,将乡镇的人口规模调整到3-5万(人口稠密地区),其辖村人口规模调整到1000-1500人(多的2000人也不为过,少的五七百也可接受)。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59楼e-intercity于2008-11-05 10:09发表的  :
比如讲将直辖市/地级市改为州,原有的地级市城区各区重组为市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一方面,拜托了市双重身份的尴尬,另一方面,理顺了公务员上升的路线,破除了不必要的联想.


这就是改革前的地区体制。
问题是中心城市和普通的县根本不可能平起平坐,中心城市也不可能甘心当州的下属。
当年市地并存、市地同城时期矛盾更多,这也是90年代一窝蜂的“地改市”的一个重要原因。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0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2:12发表的  :
回复------------燕山雪,53楼::::::::::::::
大部分省份的人口密度都在200以上,,以100万人口的县级行政区规模计算,县面积在5000平方公里内,即方70公里。
以200万人口的县级行政区规模计算,县面积在1万平方公里内,即方100公里。
人口规模适当,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50公里内),管理幅度适当(以3-5万人口为标准设乡镇,管理幅度在30-40左右)。
对于人口相对稀少的地区(人口密度在50-200的),将辖区面积限定在2万平方公里,即方150公里。
人口规模适当,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100公里内),管理幅度适当。
对于人口特别稀少的地区(人口密度在50以下的),将辖区面积扩大到10万平方公里也不为过。即方300公里。
各乡镇离县城距离适当(一般在200公里内)。.......

中国不是美国,行政区划也不是在地图上划四方块。
只看该作者 57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0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2:12发表的  :
回复------------燕山雪,53楼::::::::::::::
中国人口稠密地区的人口密度是:(单位:人/平方公里)
大于500的,香港,6168;澳门,16300;北京,687;天津,847;上海,2314;江苏,716;山东,607;河南,610。
200-500的,河北,357;山西,218;辽宁,277;浙江,455;安徽,493;福建,279;江西,269;湖北,333;湖南,314;广东,429;广西,210;海南,232;重庆,380;贵州,223;陕西,192;
100-200的,四川,178;吉林,147;云南,110。
.......

这么说有道理,但却回避了一个重要的事实,即一个省的内部人口分布也是不均匀的。平原地区超过100万的人口大县比比皆是。但是交通不便的山区确实地广人稀,200万实际上就是山区地级市的平均人口规模
[ 此贴被燕山雪在2008-11-05 13:2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8-11-05
城市化是发展的方向,且势不可挡。对于交通不便的山区,人口正在急剧减少(都流向了城市和沿海),撤并将势在必行。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大地域面积,将数个县合并为一个县,管理重心将移向资源(如林业),其所辖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些,如黑龙江的大兴安岭地区。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59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5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16发表的  :
城市化是发展的方向,且势不可挡。对于交通不便的山区,人口正在急剧减少(都流向了城市和沿海

没看到
民工潮主要的来源还是平原地区的人口大县
只看该作者 60 发表于: 2008-11-05
把山区县都搞成上万个平方公里,显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相当不利
只看该作者 61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5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16发表的  :
城市化是发展的方向,且势不可挡。对于交通不便的山区,人口正在急剧减少(都流向了城市和沿海),撤并将势在必行。可以在此基础上扩大地域面积,将数个县合并为一个县,管理重心将移向资源(如林业),其所辖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些,如黑龙江的大兴安岭地区。

大兴安岭可不是县呀。
把大兴安岭地区改成大兴安岭县没有人会愿意。
[ 此贴被燕山雪在2008-11-05 14:1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2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5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16发表的  :
城市化是发展的方向,......

这话对,正是因为处于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就不可能要求中心城市与普通的县平起平坐。
只看该作者 63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58楼e-intercity于2008-11-05 09:47发表的  :
"市辖县"在竞争中处于劣势的根本原因在于:
1.市中心各区的角色很明显是市的辅助区划.而所辖市县的角色确实独立的区划.因此市府就有了双重角色.一方面是市中心各区的总体,一方面是所辖各市县的上级.而这种双重身份,很容易引发联想,让人觉得,市府在施政的时候总是以市中心各区利益为依归.这就是反对者提出A吃B,小马拉大车等论据的理论基础.反观即便是反对者对于强势的市辖有市县的反对声音却不是很强烈这一点,也可以看出来.社会上的各种问题的根源不在于此.
2.中央的向上集中的策略,影响了省里的施政思维.省里需要向上集中,就不会允许有强势的市来屏蔽自己的强势.而所有的省县直辖试点省份都没有将手伸向强势市,也可以看出来.而省县直辖从财政开始也是个有力的证据,因为我们的分税方案决定了省府对于地方部分拥有绝对的决定权.因此,省县直辖的原因并不是市管县做不好,而是省里害怕难以管市.
3.所辖市县之公职人员也需要寻求更快的上升路线,导致了其更加寄希望与省县直辖.
.......

言之有理
只看该作者 64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6楼燕山雪于2008-11-05 13:20发表的  :
没看到
民工潮主要的来源还是平原地区的人口大县


平原地区的的人口外流,推动的城市化建设,不影响平原人口地域分布的根本格局。就算某个数万平方公里的平原地区99%的人口都外流,且无回流可能,那也可以将该地区数个县合并为一个县,以资源管理为重点(如农业),人口规模适当放宽。例如可以在1万平方公里的地域设置一个农业县,县域内人口可以只有10万,甚至更少。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65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1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40发表的  :
例如可以在1万平方公里的地域设置一个农业县,县域内人口可以只有10万,甚至更少。

这得等到22世纪了
实际上目前我国关内平原地区农业县的人口规模大多在50万左右,土地面积达到1000平方公里就算较大的县。
只看该作者 66 发表于: 2008-11-05
再者对于鲁豫川粤苏等人口大省而言即使县的人口达到百万,县的数目仍将达近百个,仍不便省县直辖。如果不缩省,只有将县的人口规模扩大到200-300万,才便于省对县的直接管理,这其实不是县而是“小的地级市”,其下可能有近百个乡镇,县与乡镇间仍需要一级中间机构
[ 此贴被燕山雪在2008-11-05 14:17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67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67楼燕山雪于2008-11-05 13:22发表的  :
把山区县都搞成上万个平方公里,显然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相当不利


人口适当集聚于城市或城市群,可以节约发展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和提升公共资源的品位。
城市或城市群的发展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更有利。

就算山区人口不外流,人口密度为50-100平方公里的山区,以1万平方公里的地域设置一个县,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也没有多大影响。
何况,在中国设置为省的23个省中,除甘肃、青海、四川西部、陕西北部、东北三省的山区和云贵高原部分地区外,这种地方少之又少。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68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3楼燕山雪于2008-11-05 13:52发表的  :
再者对于鲁豫川粤苏等人口而言即使县的人口达到百万,县的数目仍将达近百个,仍不便省县直辖


人口稠密地区,省的人口规模应当在3000-5000万,大于此数,应当析置新省。
全国30-60个省,省5000万人
每省20-40个县和城区,县150万人
每县20-40个乡和街区,乡5万人
市镇虚设。
只看该作者 69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4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54发表的  :
人口适当集聚于城市或城市群,可以节约发展成本,提高公共资源的利用率和提升公共资源的品位。
城市或城市群的发展才经济社会发展和居民生活更有利。
.......

有没有影响,不是你我说的,问一问当地的山民就知道了。总不能让人家花一天时间还不能进一趟县城吧
只看该作者 70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5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56发表的  :
人口稠密地区,省的人口规模应当在3000-5000万,大于此数,应当析置新省。

因此强制性撤市的必然结果是在中东部平原地区搞出一批幅员狭小的袖珍省,在西部和北部地区搞出动辄数万平方公里、甚至十几万平方公里国土面积超级广阔的“大县”,这样的县,不要说县长就是乡镇长一出门介绍起自己的家乡都神气的很,我们镇从东经xx度到xx度,从北纬xx度到xx度。
[ 此贴被燕山雪在2008-11-05 15: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71 发表于: 2008-11-05
而如果省的幅员过小,水利等很多国土资源与社会事务的管理就会比较棘手,省际矛盾会增多,就如同目前京津两市的用水就必须与河北省协商一样。如果东中部发达地区这样的矛盾过多,肯定会影响当地的发展,中央也必然为此设立协调机构
只看该作者 72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5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56发表的  :
人口稠密地区,省的人口规模应当在3000-5000万,大于此数,应当析置新省。

而且析省必然会破坏600年来已经形成的经济、人文等各方面固有的联系
只看该作者 73 发表于: 2008-11-05
引用第74楼haizhiben于2008-11-05 13:54发表的  :
何况,在中国设置为省的23个省中,除甘肃、青海、四川西部、陕西北部、东北三省的山区和云贵高原部分地区外,这种地方少之又少。
.......

但是,请不要忘记,人口密度小于每平方公里50人的地区,占我国国土面积的一半以上。
国土面积过于辽阔,或许这就是大国的不幸吧
只看该作者 74 发表于: 2008-11-05
不反对选择性的“省县直辖”的尝试
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一刀切,强制性撤销地级市波及的东西太多,虽然不排除有成功的可能,但是风险也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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