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桃自治县部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黔府函〔2015〕299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松桃自治县部分
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黔府函〔2015〕299号
铜仁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审定松桃苗族自治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申报方案的请示》(铜府呈〔2015〕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正大乡、平头乡、黄板乡、大路乡、木树乡、冷水溪乡建制,分别设置正大镇、平头镇、黄板镇、大路镇、木树镇、冷水溪镇,撤乡设镇后行政区域和政府驻地不变。
二、同意撤销蓼皋镇、世昌乡、九江乡、太平营乡建制,分别设置蓼皋街道、世昌街道、九江街道、太平营街道。
(一)新设置的蓼皋街道辖原蓼皋镇地域,街道办事处驻坪块社区。
(二)新设置的世昌街道辖原世昌乡地域,街道办事处驻道水村。
(三)新设置的九江街道辖原九江乡地域,街道办事处驻炮里村。
(四)新设置的太平营街道辖原太平营乡地域,街道办事处驻太平村。
三、行政区划调整后,松桃自治县辖大兴街道、蓼皋街道、世昌街道、太平营街道、九江街道、盘石镇、普觉镇、乌罗镇、甘龙镇、长兴堡镇、牛郎镇、盘信镇、大坪场镇、寨英镇、孟溪镇、迓驾镇、正大镇、大路镇、木树镇、平头镇、冷水溪镇、黄板镇、妙隘乡、石梁乡、沙坝乡、瓦溪乡、永安乡、长坪乡,共5个街道、17个镇、6个乡。
四、请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相关工作,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快速发展。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