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至18日,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凯里召开,会议听取、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撤销黎平县设立县级黎平市的议案的决议》(草案)等。
据介绍,黔东南州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认为,撤销黎平县建立县级黎平市,有助加快黎平城镇化建设,推动城乡一体化,带动周边县城发展。会议要求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申报工作和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支持黎平发展,督促黎平县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进一步加快社会经济发展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撤县建市工作顺利推进。
据了解,2010年后,黔东南州便确定了黎平等县份撤县建市的工作目标。早在2012年初,黔东南州就根据“城镇带州”的发展战略定下了未来5年城市发展规划,黎平、镇远、榕江、天柱等4个建市条件比较成熟的县份要撤县建市。
【黎平县】
黎平县,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下辖县,位于贵州省东南部,黔东南州南部,东毗湖南省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通道侗族自治县,南邻广西壮族自治区三江侗族自治县,西连黔东南州榕江县、从江县,北接黔东南州锦屏县、剑河县,是贵州东进两湖、南下两广的桥头堡。
黎平县面积4439平方公里、人口 53万(2013年),是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县,其中侗族约占全县总人口71%,是中国侗族人口最多的一个县,也是侗族文化的主要发祥地,因而有“侗乡之都”的美称。黎平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政府驻德凤是始建于明洪武年间的府城,古城保留完好,有”杉海粮仓油壶”、侗族大歌之乡、鼓楼之乡等称号。
黎平县是中国名茶之乡,截止2012年底,黎平县茶叶种植面积已经达到50.8万亩。黎平县是中国28个重点林区县和国家11个退耕还林示范县之一,也是国家商品粮基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