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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市领导县体制沿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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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8-06-06
市领导县体制沿革(转贴)

    市领导县体制萌发于中国市制创立之初,1926年汉口市(今武汉一部分)辖汉阳县,开市领导县体制之先河。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市领导县体制仍处于自生自灭状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沿革(1949~1983)》记载,1949年底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有无锡市(无锡县)、徐州市(铜山县)、兰州市(皋兰县)。此后,北京、天津、旅大(今大连)、本溪、杭州、重庆、贵阳、昆明等市先后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当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出发点是为了保证城市的蔬菜、副食品供应。因此,领导县的市仅限于部分直辖市、省会城市和个别大城市,一般一个市只领导一个县,唯一例外的是旅大市曾领导过2个县。 截至1957年底,全国仅有3个市领导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

    从1958年开始,随着“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的展开,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范围迅速扩大。1958年底有29个市(包括直辖市,下同)领导118个县、2个自治县,代管2个县级市,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含代管的县级市,下同)分别比1957年增加26个、117个,是1957年底的9.7倍和24.4倍,形成了第一次市领导县的高潮,其规模之大是前所未有的,几乎所有的直辖市、省会城市、大城市都实行了市领导县体制,辽宁省在当年全面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并一直延续到1964年,长达6年之久。

    1959年9月17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的决定》指出∶“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迅速发展,特别是去年以来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和农村人民公社化,密切城市和农村的结合,促进工农业的相互支援,便于劳动力的调配,决定∶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可以领导县、自治县。”从而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市领导县体制,使这一体制得以进一步发展。1960年1年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增加11个、104个,河北省继辽宁省后于1960年全面推行市领导县体制。截至1960年底,全国共有48个市领导228个县、4个自治县、2个旗,代管6个县级市,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是1957年底的16倍、48倍,平均每个市领导5个县,最多的武汉市管辖16个县。

    1960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由于受自然灾害的影响,加上政策方面的失误导致经济危机,粮食供应严重短缺,绝大多数市领导的县又划回专区,市领导县体制进入低谷,范围日益萎缩,仅1961年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就分别减少9个和102个。至1966年底,仅剩23个市领导68个县、1个自治县,代管1个县级市,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相当于1960年底的47.9%、29.2%;平均每个市领导3个县,相当于1960年的60%;1961年~1966年6年,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平均每年分别减少4.2个和28.3个。此后,随着市数量的回升,市领导县体制得以缓慢复苏,但平均每个市领导县的数量一直徘徊在3个左右。

    1978年底领导县的市的数量恢复到1960年的水平,但市领导的县的数量直到1983年才超过1960年。截至1982年底,共有58个市领导165个县、1个自治县、2个旗、3个特区;平均每个市领导2.95个县,是1958年至今最少的一年;与1960年相比,领导县的市增加20.8%,而市领导的县则减少28.8%;1967年~1982年16年,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平均每年分别增加2.2个和5.9个。

    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82]51号文件发出的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通知,肯定了辽宁等省在经济发达地区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经验。

    1983年初国务院批准在江苏全省试行,并在全国试点。由于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地市州党政机关机构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将地区改为名副其实的派出机关、由“实”变“虚”,每个地区的编制由当时的平均1500人左右压缩到300人,而地级市则不受此限制。因此,各地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积极性甚高,形成第二次、也是迄今为止最大的一次市领导县高潮。
    据民政部统计,仅当年3~4月就有14个省(自治区)要求撤销33个地区、38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市领导的县由66个增加到427个,并将7个县级市委托地级市代管。
    针对上述情况,劳动人事部、民政部于5月在上报国务院的《关于地市机构改革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的请示报告》中建议:适当放宽地区编制的限制,明确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中等城市的标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6月下发的《关于地市州机构改革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市领导县体制目前在全国范围内仍处于试点阶段,不宜多搞,更不可单纯从安排干部出发,在条件不具备的地方匆忙推行,如果有的市带的农村太多,可以适当划出一部分。中办、国办的通知对市领导县热起到了一定的降温作用,湖南省、四川省分别在年内恢复了3个和1个地区,但当年全国仍撤销地区32个、盟1个,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空前绝后地增加了68个和371个。
    至1983年底,共有126个市领导517个县、5个自治县、9个旗、3个特区,代管8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4.3个县,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是1982年底的2.2倍、3.2倍。

    此后,尽管随着实践中新矛盾的出现,对市领导县体制的争论随之而起,但市领导县体制的推行,犹如汹涌的洪潮势不可挡,并伴随着机构改革在1985年、1988年、1994年前后形成数次小高潮,领导县的市数增加较多的有1985年的19个、1988年和1994年的12个,市领导的县数增加较多的有1985年101个、1993年和1994年的103个,减少地区较多的有1985年的10个、1994年的12个。继江苏省之后,辽宁省(1984年)、广东省(1988年)、河北省(1996年)先后全面推行市领导县体制。

    1998年底,全国共有219个市领导876个县、49个自治县、10个旗、1个特区,代管29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6个县,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比1983年底增加73.8%、126.6%。1984年~1998年15年,平均每年增加领导县的市6.2个、市领导的县45.7个,减少地区4.8个。

    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以中发[1999]2号文件发出的《关于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指出:“要调整地区建制,减少行政层次,避免重复设置。与地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实行地市合并;与县级市并存一地的地区、所在市(县)达到设立地级市标准的,撤销地区建制,设立地级市,实行市领导县体制;其余地区建制也要逐步撤销,原地区所辖县改由附近地级市领导或由省直辖,县级市由省委托地级市代管。各自治区调整派出机构──地区的建制,要结合民族自治的特点区别对待。盟的建制原则上不动。”
    为贯彻落实上述文件精神,民政部于当年11月22日发布了《关于调整地区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适当调整了地改市的标准。结果在2000年形成仅次于1983年的又一次市领导县高潮,一年撤销地区21个,领导县的市、市领导的县分别增加23个、156个,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5省全面推行市领导县体制。加上1999年的福建省、2001年的陕西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02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2003年的山西省,至2003年底,共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全面实行市领导县体制,除了30个自治州、3个盟、18个地区(其中黑龙江1个、贵州2个、西藏6个、甘肃1个、青海1个、新疆7个)外,272个市领导1143个县、81个自治县、34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代管312个县级市;平均每个市领导5.8个县,创历史新高;领导县的市占286个直辖市、地级市的95.1%,市领导的县占县总数(不包括县级市、市辖区)的76.9%,代管的县级市占374 个县级市的83.4%,加上市辖区和代管的县级市,市领导的县级行政区达2300个,占2861个县级行政区的80.4%。1999年~2003年5年,平均每年增加领导县的市10.6个、市领导的县69.2个,减少地区(盟)10.6个。
[ 此帖被QQme在2009-01-06 11:58重新编辑 ]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8-06-06
好文章!

“ 截至1957年底,全国仅有3个市领导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这才是真正的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先河!只是不知是何市?有请知情者作答!

“据民政部统计,仅当年3~4月就有14个省(自治区)要求撤销33个地区、38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市领导的县由66个增加到427个,并将7个县级市委托地级市代管。”——新时期的地级市代管县级市。这一次是江苏省领导新潮流。
全国设置为100个都、郡,经济欠发达地区优先实施。设都标准:面积3万平方公里以内,人口1000~1800万,城市人口达到500万以上。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8-06-06
1949
旅大行署区辖3县1地级市
1950
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
1953
旅大市:1.原长山县改称长海县
1954
旅大市改为辽宁省的省辖市
1957
旅顺市、金县、长海县由旅大市代省领导。
本溪县由本溪市代省领导。
杭县由杭州市代省领导。
1981
旅大市改称大连市。

可以看出,杭县划入杭州、本溪县划入市是对划块设市的纠正(也许是城市扩展的需要);
而旅大市则是历史因素造成的,大连地区南部从1905-1945是日本的殖民地...
[ 此贴被東七區之夢在2008-06-06 07:11重新编辑 ]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007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8-06-06
每个地区的编制由当时的平均1500人左右压缩到300人,而地级市则不受此限制
-------------------
原动力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8-06-06
引用第3楼007于2008-06-06 11:32发表的  :
每个地区的编制由当时的平均1500人左右压缩到300人,而地级市则不受此限制
-------------------
原动力


哎!原来是这样啊!
中国没有什么副省级新区,连浦东的区长都只是正厅,架构也是正厅。
难道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兼卫生部长,卫生部就副国了?总理朱镕基兼人民银行行长,人民银行就正国?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8-06-06
引用第1楼仙峰俊俏于2008-06-06 05:46发表的  :
好文章!
“ 截至1957年底,全国仅有3个市领导4个县、代管1个县级市。”——这才是真正的地级市代管县级市的先河!只是不知是何市?有请知情者作答!
“据民政部统计,仅当年3~4月就有14个省(自治区)要求撤销33个地区、38个县级市升格为地级市,市领导的县由66个增加到427个,并将7个县级市委托地级市代管。”——新时期的地级市代管县级市。这一次是江苏省领导新潮流。


好象是旅大市代管旅顺市。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8-06-06
市领导县不如专区领导县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8-06-06
民国设市本意是借鉴西方经验,准备实行城乡分治的,哪知到现在完全走样了,成了府州制的翻版.
我的天涯博客http://mangjiangbi.blog.tianya.cn/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8-06-07
引用第7楼满江碧于2008-06-06 19:44发表的  :
民国设市本意是借鉴西方经验,准备实行城乡分治的,哪知到现在完全走样了,成了府州制的翻版.

上级政区(省州县三级)采用城乡分治是不合适的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8-06-08
引用楼主麦积烟雨于2008-06-06 00:01发表的 市领导县体制沿革 :
市领导县体制沿革(转贴)
    市领导县体制萌发于中国市制创立之初,1926年汉口市(今武汉一部分)辖汉阳县,开市领导县体制之先河。
  .......


这个说法是错的。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汉三镇,同月析夏口县张公堤以内部分(汉口镇)及汉阳县的一部分设省辖汉口市。
也就是把原夏口县的汉口镇和汉阳县的城区及周边地区划出设立汉口市,不是汉口市管整个汉阳县。 汉阳县的县城划归汉口市管辖,汉阳县政府在汉口市的地盘上办公。
[ 此贴被mehmed在2008-06-08 18:08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8-06-08
站在中央的角度上看,
中央需要削弱大省的制肘,强化省之下级的地位是最佳的选择。(增加直辖市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要人大表决,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所以搞出来了副省级市的替代方案,先是十几个,然后又提出来所有省会都比照办理;即便是增加直辖市问题也造势很久,只是没有太多借口而已) 
强化地级的具体措施之第一步就是让他实体化(这一步花了20年),然后就是强化地级之再下级也就是乡镇(这一步至少也要花5-10年)
培育出强势的地级和乡级之后,当然就开始弱化省、县啦!这个过程估计有5-10年,可能中间有市改州/并市设州、乡镇改区/并乡镇设区的插曲。(并市设州也是将省推向坟墓很好的措施,同理并乡镇设区是将县推向坟墓很好的措施)
到2020年左右可能就有了 州-区 的结构。
加上虚级,就变成了
┌省┐┌县┐
┴─└州┴─└区
以上是区划改革的第一阶段

另外,城市规划法 改为 城乡规划法 也是个很明显的信号
由此可见,中央早已放弃了城乡分治的想法,只不过碍于改革的成本而继续使用“市”的通名。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8-06-08
至于为什么不是专区直接改州,县辖区直接实化
我想做事应该是要有由头的。城市化就是个很好的由头,而且对于各层级的激励作用也是最大的吧。
一年成落,三年成市,五年成镇,十年成城,百年成会,千年成都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0-26
引用第9楼mehmed于2008-06-08 17:58发表的 :
这个说法是错的。1926年10月,国民革命军攻占武汉三镇,同月析夏口县张公堤以内部分(汉口镇)及汉阳县的一部分设省辖汉口市。
也就是把原夏口县的汉口镇和汉阳县的城区及周边地区划出设立汉口市,不是汉口市管整个汉阳县。 汉阳县的县城划归汉口市管辖,汉阳县政府在汉口市的地盘上办公。


应该是这样的。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1-06
引用第10楼東七區于2008-06-08 18:14发表的  :
站在中央的角度上看,
中央需要削弱大省的制肘,强化省之下级的地位是最佳的选择。(增加直辖市也是一种方法,但是要人大表决,实施起来比较困难;所以搞出来了副省级市的替代方案,先是十几个,然后又提出来所有省会都比照办理;即便是增加直辖市问题也造势很久,只是没有太多借口而已) 
强化地级的具体措施之第一步就是让他实体化(这一步花了20年),然后就是强化地级之再下级也就是乡镇(这一步至少也要花5-10年)
培育出强势的地级和乡级之后,当然就开始弱化省、县啦!这个过程估计有5-10年,可能中间有市改州/并市设州、乡镇改区/并乡镇设区的插曲。(并市设州也是将省推向坟墓很好的措施,同理并乡镇设区是将县推向坟墓很好的措施)
到2020年左右可能就有了 州-区 的结构。
.......

要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还行得通。根据目前下管一级的组织原则,厅局级干部的任命无需中央组织部批准。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9-03-31
引用第13楼excel2005于2009-01-06 10:12发表的 :
要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还行得通。根据目前下管一级的组织原则,厅局级干部的任命无需中央组织部批准。


没错
分省 撤地 并县 虚乡 革新市制 村社自治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9-04-04
在我国,现在正处在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实现城乡分治是不现实的。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9-06-14
领导县的市和领导乡镇的(县级及东莞等不设区的地级)市其名称都不应叫市。
一级辖二级:省州—都府郡县市    都—县  省—州—县市       
二级辖三级:郡县—市镇乡   都府—镇乡   市—乡
厢组都市、区组府市或厢、街组市或区、社区组街或属乡镇 不与地域型政区比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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