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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地方立法权的好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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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9-08-14
最近“较大的市”审批放开,很多城市跃跃欲试。见诸报端最多的就是在改革开放过程中碰到许多体制机制上的障碍,只有通过地方立法权来解决。
《立法法》规定,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也就是说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地方回旋余地很小。那么有没有地方立法权也就无所谓了。
是否可以这样理解,即在法律未规定的情况下(相关法律为空白),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地方法规,也就是在国家层面的法律未出台前掌握“法律解释权”。举例来说,假如,国家没有制定台商来大陆投资的相关法律,那么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可以制定《厦门市台商投资管理条例》,并授权市政府制定优惠办法吸引台商投资,而在没有地方立法权的城市是不能这么做的。

                                                -----------------------这是我的理解,不知正确与否,还请各位达人赐教
如果没有省辖县,设立桐庐地级市。
(小号为药祖圣地)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9-08-17
应该是这样的。成都最近专门为阿里巴巴出台了个地方条例,关于支付宝的,就是钻了央行的空子
适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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