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层级只是组织的一部分。而组织中最核心的是权责关系和流程。
如果能够通过流程再造的方式解决问题,那么就不需要推动省直辖县市的改革了,因为这些东西只不过是表象。各层级能够各司其职的话,那么各层级之间就变成了合作关系而不是统辖关系。既然没了统辖关系,那就没什么省辖什么了。
如同美国的行政区划体系,就不存在什么县辖市的概念,因为他们是完全不同的东西。
正因为无法通过流程再造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就只能通过层级来实现。通过层级来实现,注定了将来的组织形态和现在的组织形态不会有实质性差别。
而且,既然说了省直辖县市,就已经排出了重新定义组织形态的可能性。因为改革不可能是一刀切,必然是个连续的过程。重新定义会引起混乱。
如果,你的提法是省直辖郡,也许我能相信你能重新定义组织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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