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能”“四不”原则:能稳的不调。能调的不分。能分的不变。能变的不灭。
一,能稳的不调。目前全国34个省级政区绝大部分是比较合理的,不必要大动手术,更不可能全部推倒重来,只能找准突出问题局部调整。以适应省县直辖为前提,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基础,以促进
经济发展为目的。
人口在五千多万以下,面积在三十多万平方公里以内,总
规模不超过一倍以上的均可不动。东部以
浙江为例,中部以山西为例,西部以广西为例。特殊情况除外。全国大约有以下省市区原则上可不动:北京,上海,天津,香港,澳门,海南,台湾,辽宁,吉林,山西,浙江,福建,
江西,广西,湖北,贵州,陕西,云南,青海,西藏等20个。
二,能调的不分。人口在六千万以上的,或面积在四十万以上的,或规模偏大的,或畸形怪壮的,或省内差弃太大的,或省界明显不合理的,或规模过小的,原则上只调不分。如江苏,
河北,湖南,安徽,黑龙江,甘肃,宁夏,重庆等8个。
三,能分的不变。人口在八千万以上的,面积在百万平方公里以上的(西藏除外),规模大两倍以上的省区尽量直接一分为二。如广东,山东,河南,四川,新疆,内蒙等6省区。其中新疆,内蒙可以分出一省,自治区一定要保留。
四,能变的不灭。作为普通省都好说,主要是涉及到重庆,宁夏两个不规则的
直辖市和自治区比较难办。重庆叫市象省,形壮怪弃,但情况特殊,地位重要。宁夏太小又没法扩,取消自治又不符合党的
民族政策。一个原则就是可变不可灭。重庆可划出部分地区配合四川
分省,保留直辖市。宁夏可配合甘肃调整,保留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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