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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平顶山市调整湛河区和卫东区部分行政区划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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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14-08-20
— 本帖被 坤舆任我行 执行加亮操作(2014-08-21) —
  经河南人民政府批准,平顶市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将平顶山市湛河区高阳路街道管辖的小营建制村划归卫东区皇台街道管辖。

    (豫民行批〔2014〕24号   2014年7月2日)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14-08-21
这地应该很值钱
全国分为省、州;省分为州、县;州分为县、区。

城市化的州县别称为市,民族自治的省州县称为自治省自治州自治县。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14-08-21
河南发布了一系列区划小调整,部分涉及区县间微调,但不录入网刊。
取消市管市县,撤销乡镇,县级自治。
都┬─区
│└───县
省┬─市───区
 ├─────市、县
 └─州┬──市、县
    └市─区
注:各级行政均可自治。州一般是自治州。州辖市大者可分区。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14-08-21
跨县级的区划调整需民政部发文,现在基本上是各自为主。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14-08-21
感觉比较的扯淡。
行者无疆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14-08-22
实质上是划给高新区。
*大胆假设·小心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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