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素一、
人口因素,分值1
1、常住人口10万以上的,0.5分
2、常住人口密度为全县市人口密度的5倍以上的,0.5分
3、同时满足1和2的,1分
4、人口净流出的,在前三项评分的基础上扣0.5分
因素二、面积因素,分值1
1、总面积在50平方公里以上的,0.5分
2、可开发面积(含农业)在总面积的比例。该比例低于50%的,依该比例;高于50%的,为0.5
两项累计
因素三、
城市化水平,分值1
1、累计建成区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的,0.5分
2、最大连片建成区面积占总建成区面积的比例。该比例低于50%的,依该比例;高于50%的,为0.5
两项累计
因素四、
经济水平,分值1
1、累计GDP在100亿以上的,0.4分;否则0
2、人均GDP为全县市人均GDP的2倍以上的,0.2分;否则0
3、地均GDP为全县市地均GDP的5倍以上的,0.2分;否则0
4、财政自给的,0.2分;否则0
四项累计
因素五、
交通状况,分值1
1、铁路特等站0.5分、一等站0.4分、二等站0.3分、三等站0.2分、四等站0.1分
2、高速公路每个出入口0.5分
3、一等公路每10公里0.4分;二等公路每10公里0.3分;三等公路每10公里0.2分;其他公路每10公里0.1分
4、海港码头每个1分;内河干线码头每个0.5分;支线码头每个0.3分;渡轮码头每个0.1分
5、国际机场每个1分;干线机场每个0.5分;支线机场每个0.3分
五项累计,村村通四等以上公路的再加0.5分;累计超过1分的为1分
因素六、教育科技
文化卫生,分值1
1a、宋代以后、民国以前,曾为府城超过300年的,0.5分;曾为府城超过100年或曾为州城超过300年的0.4分;曾为州城超过100年或曾为县城超过300年的0.3分;曾为县城超过100年或曾为镇超过300年的0.2分;曾为镇超过100年的0.1分;
宋代以前,曾为州城超过300年的,0.5分;曾为州城超过100年或曾为郡城超过300年的0.4分;曾为郡城超过100年或曾为县城、镇超过300年的0.3分;曾为县城、镇超过100年0.2分;
综合评分,取大。
1b、现存清代古城、建筑的0.1分、明代古城、建筑的0.2分、宋元古城、建筑0.3分、唐代古城、建筑0.4分、唐代以前古城、建筑0.5分;若无古城的,挖掘到墙砖、墓葬的,明清0.1分;唐宋0.2分;唐以前0.3分
1c、先秦铜器、陶器的0.5分;汉以前的织物0.5分;唐以前的铁器0.5分;宋以前的瓷器0.5分
1d、文武三甲,每人0.1分,超过5人的0.5分。
1e、史前文明遗址的0.5分
以上五项平均,超过0.2分的0.2分
2、识字率80%以上或日常科技普及率超过50%以上的0.2分,否则0分
3、大学每所0.5分;职业学校每所0.3分;夜大、电大、培训机构每所0.1分;义务教育覆盖率不足90%的扣1分,累计超过0.2分的0.2分
4、一级医院0.5分;二级医院每所0.3分;三级医院每所0.2分、等外医疗机构每所0.05分,重大医疗事故每件扣0.5分,评估期内出现传染病疫情扣1分,合理期限内疫情控制不住的此项归零;累计超过0.2分的0.2分
5、地方戏等通俗民间文化活动,专职人数超过10人的,0.2分
6、群众体育活动参与率达标的,0.2分
7、最近1年内本地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每1小时0.1分;累计超过0.2分的0.2分
七项累计超过1分的,1分。
六个因素均达到1分的,为强镇;可考虑扩权
[ 此帖被東七區在2011-06-21 09:15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