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政府部门也不为非户籍常住人口服务。
没必要增加政府部门的编制。
非户籍常住人口,以所得税为基本财政收入(不再上交给当地税务部门),组成自治会,自行管理,提供公共服务,自行管理社会保险。
自己建医院、学校...
自治会采取“兵团”模式。
比如,广东省,设广东非户籍常住人口自治会,省级,非户籍常住人口为自治会“职工”。广州、东莞、深圳等地设分会(地级),各主要区镇设支会(县级)。
自治会,自理外来人口的社会保险、所得税、医疗、教育和子女教育、职称和技能评定、婚丧嫁娶、廉租房、养老院、护照和身份证明、扶贫济困、弱势群体协助、警卫等民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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