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论坛上有关中国的
区划改革设想中,无论是诸于“五十省”还是“一百州郡”,“省直辖县市”还是“分州设郡”,几乎都存在一个共同点:“自上而下”设计区划单位的层级与数量。这样做的一个明显缺点就是,没有一个“基准点”即比较科学和明确标准
规模的“区划单位”作参考,所设计出来的区划层级和数量是否科学自然也存在疑问。
基于这一点,愚以为,以中国现在最基层的区划单位
乡镇的规模和数量为参考,“自下而上”来设计中国的区划层级和数量是最科学、最实际的做法。
我们知道,
行政区划单位管辖的层级与幅度问题是
行政区划改革所必须考虑从某种程度上讲首先要考虑的问题,适当的层级与管辖幅度有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
管理效率、降低行政管理成本。这对于现时的中国来说尤其重要。
而
人口数量作为构成
行政区划的第一要素是划分行政区域的主要参考指标。
在中国现行
体制中,几乎相同的行政机构编制下,近一亿人的大省相对于几百万人的小省、上千万人的大地级市相对于几十万人的小地级市、二三百万人的县区相对于几万人的小县区,其实际行政管理和日常运作几乎没有受到丝毫的影响。可见,在这些层级的区划中,不好确定一个最低限度的合理规模。
而作为最基层的区划单位乡镇则不然。
就全国而言,约有四万个乡镇街,平均每个乡镇的人口规模约三四万,而一些人口超过十几乃至几十万的大乡镇,则受体制的制约,已经出现了行政管理上的实际困难,其中一些又重新分为若干政区化的“街道”。可见,乡镇的实际人口规模以几万为宜,考虑到部
分省区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撤并,全国乡镇的最终数量在三万左右。
那么我们就以全国最基层的区划单位乡镇总数量三万“自下而上”来设计中国行政区划的层级与管辖幅度亦即数量吧。至于政区的名称与结构和组成形式则不属于讨论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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