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的制度,只有建制市才能够享有相应财政资格。而建制市的设立,完全是行政当局的事情。省城、地级市自然地享有建制市的地位,驻于该城市的省政府、市政府对其下辖的市县又享有几乎不受节制的权力,包括在财政谈判中居于绝对优势地位,因为它掌握着下辖市县官员的升降大权。而每级都要创造好看的政绩,这其中十分重要的一点就是造出一座现代化的城市。在此制度框架下,每级政府都致力于利用权力把自己所能控制的资源投入到自己驻在的城市。地级市政府所在的城市除了自留资源外,市政府还可以利用其权力,集中全市资源用于发展该地级市。县政府也努力争取把本县变成建制市,即便不是建制市,县政府也会利用其权力汲取全县资源发展县城。与此同时,大城市为了保卫自己本来就紧张的基础设施,必然倾向于利用现有户籍制度,设置那些违反宪法的人口流动壁垒。
点评者说:确定一个原点,不断地向外伸展,第一圈是内环,接着是二环、三环、四环……这种先确定权力中心然后不断“给城市上环”的做法,仿佛是从传说中的蜘蛛精那儿学来的。想想南水北调吧,借权力不断注水的城市不仅吸尽了周围的人力与资源,导致 “大树底下不长草”,同时也通过不断地拆迁将原住民抛到郊外,并让那些盼望进城的人不得不在城外苦寻睡处,权当是安营扎寨。由此说来,不受节制的权力圈地围城,既是不断扩张疆土的过程,也是不断放逐居民的过程。当权力制造的麻烦之城替代了自发形成的便利之市,其时生活也被放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