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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4楼仙峰俊俏于2011-05-17 05:53发表的 :我主张用重典。对于违法生产、销售危害人体健康食品的,没收全部资产,并视违法情节判处终身监禁(不得减刑)或死刑。
引用第3楼wangbin于2011-05-16 23:14发表的 :现在食品安全其实分属 工商 质监 农业 卫生 甚至还有公安 环保 商务 工信等部门食药监局德成立反而使得局面更混乱还是统一由一个部门掌管较好.......
引用第5楼東七區于2011-05-17 07:23发表的 : 以投毒罪论处。 相关企业的生产总监、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市场总监、执行总裁均应论处,并且终身禁止进入食品、药品、饮料、保健品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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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第6楼東七區于2011-05-17 07:44发表的 :应当成立工商业监督管理总署,涵盖物价、工商、质监、安监、卫监、专利、商标等。分设机构司、安监、物价司、执法司、商标司、中小企业司和若干个品类的产品监督管理司食品、药品、保健品、饮料在旗下设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署。
引用第2楼jianchihu于2011-05-16 19:31发表的 :这与政府机构精简背道而驰我的设想与之相反,食品安全搞不好,原因不是管的部门太少或级别不够高,根本原因是权责不清,相互推诿扯皮.......
引用第1楼仙峰俊俏于2011-05-16 16:30发表的 :提高管理部门级别,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最好办法。比如:国家环保局,第一次升格为总局,第二次升为部,环境问题依然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引用第13楼彩虹沙漠于2011-05-17 11:03发表的 :如果环保局现在还是环保局,也许环境问题比现在严重的多,环保局升格,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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