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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级市]建議:中國應該定義「較大的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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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q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2007-05-27
日本的作法比較規範,政令指定都市(50萬人)跟東京都才可以設區

建議中國明確定義較大的市,然後依據憲法讓它可轄縣,可分區,並可給予較多自治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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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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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5-27
相信新的行政区划条例会对一系列设市、设区标准做出规定。但目前实在不清楚以后会搞什么形式的设市。设区的标准很可能是25万,其中非农10万以上,东部标准更高。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省—县域市(城市几乎充满县域,100万起)A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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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5-28
我觉得合理的标准应该是主城区人口75万以上,这应该是设区的市的唯一标准。理由是,中国所谓的设区的市就是地级市,而中国地级政区的人口一般在250万以上,一个城市人口抵3个,还不满足啊?
中国大陆的城市与外国及台湾的城市的“区”对应的是“街道办事处”(略小于前者),同样规模的城市,就算人家设10个区,我们也只需社20个“街道”足够了,要设区干什么?由此又可推出一个市可以设区的标准,就是“街道”数达到30个以上,直管30个没有问题啊,为什么要设区?
人口数应该是市级别的唯一标准,坚决反对和什么GDP玩意相关联。理由是世上人人平等!
[ 此贴被hnhb在2007-05-28 00:16重新编辑 ]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5-28
与财政还是要有一定关系。一个面积很大,人口很多的市,但财政年年赤字,那就它如果升格的话,可能会导致市政全面崩溃。有更多的权力,却没有更多的金钱去相匹配,路也修不好,楼也建不好,绿化也搞不好,环保更是一塌糊涂…………那有再多的权力有什么用呢?
傻子偷乞丐的钱袋,被瞎子看到了。哑巴大吼一声,把聋子吓了一跳。驼子挺身而出,瘸子飞起一脚。麻子说:“看我的面子就算了吧。”疯子说:“就是,人要有理智!”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1楼QQme于2007-05-27 22:46发表的  :
相信新的行政区划条例会对一系列设市、设区标准做出规定。但目前实在不清楚以后会搞什么形式的设市。设区的标准很可能是25万,其中非农10万以上,东部标准更高。

这个啥时候出台
月亮巴巴 肚里坐个爹爹~~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3楼西方失败于2007-05-28 01:24发表的  :
与财政还是要有一定关系。一个面积很大,人口很多的市,但财政年年赤字,那就它如果升格的话,可能会导致市政全面崩溃。有更多的权力,却没有更多的金钱去相匹配,路也修不好,楼也建不好,绿化也搞不好,环保更是一塌糊涂…………那有再多的权力有什么用呢?

地级市财政很少赤字吧?县乡财政才比较破产。因为财权都往上收的。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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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qq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5-28
先定義能設區的市(A),再定義設置一個區的人口下限(B)與上限(C)。
市區應明確訂為虛級單位,只是市民的聯合服務中心,區長的品秩應降低。

A應該是B的兩倍以上,因為只設一個區,那就等於別設了
C大約等於A,當某區人口多於A時,就該考慮拆分
以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除了許多小城市沒必要分區外,
也有許多太大的市區,如北京海淀區、朝陽區,早該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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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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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6楼hqq于2007-05-28 10:28发表的  :
先定義能設區的市(A),再定義設置一個區的人口下限(B)與上限(C)。
市區應明確訂為虛級單位,只是市民的聯合服務中心,區長的品秩應降低。
A應該是B的兩倍以上,因為只設一個區,那就等於別設了
C大約等於A,當某區人口多於A時,就該考慮拆分
.......

应该的事情多了
做不做,怎么做才是最大的问题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5-28
肯定是想做的,但大家都知道政区的变动是个大问题,涉及人事变动。此外,关键还是以后怎么走,思路未定。到底省县直辖,把区街两层合并呢?还是搞大区?有没有县辖市还是继续县改市等等,这些问题不明确,法律没法定,标准也就无从谈起。这就是这几年的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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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6楼hqq于2007-05-28 10:28发表的  :
先定義能設區的市(A),再定義設置一個區的人口下限(B)與上限(C)。
市區應明確訂為虛級單位,只是市民的聯合服務中心,區長的品秩應降低。
A應該是B的兩倍以上,因為只設一個區,那就等於別設了
C大約等於A,當某區人口多於A時,就該考慮拆分
.......


我认为上限(C)应该是30个“街道办事处”,“街道”人口一般在3-6万,平均不低于4万,所以上限(C)就是120万,结论是现有的所谓地级市绝大多数根本就不用设区!
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5-28
事实上如果有街道的话,绝大多数地级市确实没有必要设区。
缩省并县,省县直辖,县下设市,市镇平等
地域平等,市镇平等,设市平等(见头像)
省—县—适域市(5万起)、小广域镇,B、C。。。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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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5-28
引用第3楼西方失败于2007-05-28 01:24发表的  :
与财政还是要有一定关系。一个面积很大,人口很多的市,但财政年年赤字,那就它如果升格的话,可能会导致市政全面崩溃。有更多的权力,却没有更多的金钱去相匹配,路也修不好,楼也建不好,绿化也搞不好,环保更是一塌糊涂…………那有再多的权力有什么用呢?

你这是谈政治了,那我们就不适合在这里商讨了。
我坚持认为,行政区的级别应该是以人口和面积为最基本的依据,另加历史和民族因素;市级别则以人口为唯一标准,惟首都可以例外。
hqq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5-29
引用第7楼05046109号于2007-05-28 10:42发表的  :
应该的事情多了
做不做,怎么做才是最大的问题


須知政府怠惰是正常的事
推動該做的事,這就是輿論的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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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undary representation is not
necessarily  authoria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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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5-29
个人认为楼主建议很有必要,没有必要每个市都社区,那种市区少于50万的,设区干吗?有的还设立好多区.管个10几20万人,还没有农村型的区划县规模经济.

名称还是用政令指定之类比较好,"大"字有点模糊.
吾之所愿——复我汉唐 兴我华夏!
大中华帝国——万世长存!
自由—民主—我可以为此奋斗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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