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应该支付“收编”乡镇的成本 如果我们能够同意,目前最要紧的改革是对乡镇机构进行服务型趋向的改造和对乡镇工作人员进行服务型趋向的培训教育,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一改革的可行性问题了。而可行性的最突出要素,恐怕就是改革的成本由谁来支付了。无论是乡镇机构的转型改造还是乡镇人员的培训费用,都需要数额不菲的成本支出。首先应该明确,总体上来讲,乡镇自身已经没有支付改革成本的能力,这一点不需要做更多论证,只需看看乡镇负债的巨额数字就知道了。那么县级财政能否支持乡镇的改革成本呢?恐怕也不完全可以,因为许多县级财政也只能维持正常运转而已,支持乡镇改革对县级财政来说是一个承担不起的额外负担,何况县级机构自身也需要改革。能够支持乡镇转型改革的,只能是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
乡镇机构本来就是按照汲取型的组织机构来打造的,这个组织的设计,一切都是服务于人力动员功能和财富动员功能的。几十年来,乡镇机构把资源汲取功能发挥到了极致。日久天长,乡镇机构便完全习惯了专长发挥资源汲取功能,而不太擅长服务的工作了。所以,退一万步说,即便乡镇真如某些学者所说的是“掠夺性政府”,成了“土匪强盗”机构,那么这也是几十年惯性继续发挥作用的结果,也与国家对这级政府的功能要求和结构设计密切相关。因为它一直就主要承担着从农村汲取资源、集中财富的功能,国家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也曾经深受这个“强盗土匪”机构的裨益。因此,当乡镇政府不在具备汲取输送资源的价值,需要向服务型政府转变的时候,国家理应承担起推动这个转变的责任,为乡镇政府的转型支付必要的成本。而这个所谓的“国家”,主要的应该是指集中了最大的财政资源的省级政府和中央政府。省级财政和中央财政的收入中,来自城市经济的收入占了绝大多数。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到今天的水平,得益于几十年来农业和农民的巨大奉献牺牲,也得益于主要承担了汲取资源和向城市、工业化输送资源的功能。所以,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角度来说,需要反哺的不仅仅是亿万农民,也应该反哺为城市化、工业化做出了巨大贡献而因此失去了生存能力的乡镇机构。
国家如何反哺乡镇?这是一个需要下大力气专门研究的问题。但是我想,只要确定了对乡镇的服务型改造战略,那么遇到的一切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比如改革的成本问题,如果撤乡并镇的成本支付用于服务型乡镇的改革,就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成本来源。把钱用于撤乡并镇,得到的是没有服务能力的乡镇机构和一系列新的社会冲突;而用于服务型乡镇改造,得到的是具有服务型能力的乡镇机构和整个农村的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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