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主建成区常住人口
规模来描述:
1. 1千~3千为村镇,社区级, 集约化:在县乡公路经过的河谷平坝地带, 引导农民商户聚拢居住,规划公共土地合理建设。
2. 3千~1万为集镇,副乡级, 市政化:建立基本的市政设施、民生机构,如学校、邮局、银行、医院。
3. 1~3万的为城镇,乡级, 规模化:强化在片区内部的交通枢纽地位或者提升特色产业能级,以吸引流动人口经商或定居。
4. 3~10万的为微型
城市,副县级, 系统化:以满足基本
城市化运作为标准,因地制宜的构建城市
管理体系。
5. 10~30万的为小城市,县级, 有机化:体现在空间布局的紧凑且有序,
经济发展的健康有活力。
6. 30万~100万的为中等城市,副地级, 结构化:引导城市内部功能片区的自然分化,或依照规划发展成形。
7. 100万~300万的为大城市,地级, 模块化:打造典型片区,便于复制;较大的区块细分片区,便于管理。
8. 300万~1000万的为特大城市,副省级, 拼图化:片区的边界线条柔和,内部色彩生动;数个相邻的特定片区连缀,可以找到清晰自然地理或者历史沿革界线。
9. 1000万以上的为巨型城市,省级,岛群化:可以理解为都市圈或者连绵区,反对摊大饼或者哑铃型联结发展,主张卫星城或者跨越式分布。
备注:
主建成区:在一个城市内是唯一的,最大的,可以包含毗邻非居民区。
片区:一个或几个街道规模,内部联系紧密, 人文比较一致。
规模等级来源: 见此帖《中小城市绿皮书》提城市划分新标准|市制与城市化-方舆论坛
[ 此帖被萧望岳在2010-12-13 19:00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