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的行政区划体制确实太混乱,主要是在"市"和"区"上,太多太乱,让人很难区分.其次是行政管理层次太多,官僚作风太严重.再次市和县的设置不合理,市对县的搜刮太重,不利于城乡平衡发展.
基于上述三种弊端,我提出自己的一点建议,供大家参考讨论,望各位不惜金玉良言,使我矛塞顿开.
1、 全国分为省、自治省、都、直辖州、特别行政区。
2、 省、自治省以下分州、自治州、县、自治县。
3、 都以下可设县、自治县、区,直辖州以下可设区;区下可设市。
4、 州、自治州、县、自治县以下可设乡、民族乡、镇、市。
5、 乡、民族乡、镇、市以下设村、社区居委会等。
自治省主要就是原来的自治区改成。都全国只设北京都、上海都、重庆都、汕头都四个。都以下可设县、自治县和区,区以下可设一定数量的市,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州则由原来的地级市、县级市和地区改制而成,州的数量以不超过300个为宜,州的行政级别为县级。直辖州以下可设区,区以下可设一定数量的市,作为区政府的派出机构。一般的州不设区,只设一定数量的市,为州政府的派出机构。县,自治县由原来的县、自治县、县级市以及市辖区改制而成,县的数量以不超过1000个为宜。作为过渡,部分县、自治县经济水平较低或老少边远的可暂由州代管,等条件成熟后由省直辖;经济比较发达的县、自治县由省直辖,以下可设少量的市,为县、自治县的派出机构。市管理委员会为州、县、区政府的派出机构。
乡人民委员会、民族乡人民委员会、镇人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等均为人民自治机构,由全民直选组成。乡镇可由州、县政府派出一个联络组,成员不得超过9人;主要负责州、县政府与乡镇自治机构的联络、协调工作,为自治机构的参谋和助手。
改制为都、直辖州的原市辖区可保留一部分;其他的市辖区应撤销,由现在的市辖区和县级市下设的街道办事处改制成市,作为州和县政府的派出工作机构.
国家应修该现行的<地方政府组织法>,明确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权力和义务,一切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自治省可先制定基本法,随后各省也制定基本法.这个基本法由全国人大制定,全国范围内有效.制定<市管理委员会组织法>,<乡人民委员会组织法>,<镇人委员会民组织法>,修改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逐步健全法制行政区划管理.
都是我国十分特别的行政区划,它是一种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省级行政单位.都的数量不可多,我设想了四个:北京,上海,重庆及汕头.都应该是全国性的表率性的中心城市,大区级的领头羊,在全国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这样的条件,本来只有北京,上海及广州才有(不含香港和台北),但广州已经是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华南地区的最大中心城市.不必通过行政区划来宏观调控了.
重庆由于已经是直辖市,且是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中心城市,代表了中国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的发展.故不宜再改制.天津和北京同为直辖市,相距又那么近,在城市功能和定位势必要产生冲突,两市互相追逐,浪费资源,增加内耗,抵消和减弱中心城市的辐射功能,不利于共同发展。故考虑将天津设为河北省的省会,将承担起带领河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逐步建设成为北方金融中心,贸易中心,工业重镇,河北省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
但汕头呢?析汕头市、潮州市、梅州、揭阳市,设直辖省级汕头都。面积26755KM2,人口1736万。简称“汕”。作为中国最大侨乡,新汕头都必将极大促进本地区并带动整个华南、东南地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吸引大量投资,成为中国经济最活跃、最具潜力的地带之一;同时也可缓解广东省的人口压力。这种方案有重庆模式的味道,但是要比重庆模式更科学,更便于操作。该地区原来就同属汕头地区,且人缘习性极其相近,合并起来是很自然的事情;现在已经有了较好的经济基础,再加上潮汕人的超群才干,新汕头必将成为整个华南、东南地区的另一个龙头碉堡。设在汕头而不设在广州,就是看中汕头地区的区位优势和人文优势,这和当年设重庆而不设成都一样的道理.
都下可设区和县.每个都设的区应在十个左右.这种设置我是通盘考虑全国行政区划体制改革的.区政府的机构要精悍.需要都政府统筹的,业务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区政府派出适量的市.市设市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为:区政府派出公务员占50%,市辖区内直选委员占50%.成员不应超过20人.市管理委员会的权力应逐步加强,逐步自治.等时机成熟后,取消区政府.由都政府直管市管理委员会.市下设社区居委会,为社区居民自治机构.
省和自治省呢,我认为在现行的省区上应逐步调整.要做到解决当前突出的矛盾问题,又能精简机构,理顺关系,高效管理.具体我提几点建议:
1,析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河市、大兴安岭地区,设兴安省,省会齐齐哈尔市,简称“兴”,面积38.7万KM2,人口1961万,辖齐齐哈尔州、黑河州、乌兰浩特州、赤峰州、通辽州、呼伦贝尔州和原大兴安岭地区。
2,析江苏省徐州市、宿迁市、连云港市,安徽省淮北市、宿州、毫州,河南省商丘市、周口市,山东省枣庄市、济宁市、荷泽市等11市组成淮海省,将利辛县和蒙城县仍留在安徽省.新淮海省省会徐州,简称“淮”,面积9.4万KM2,人口6660万,辖徐州、宿迁州、连云港州、淮北州、宿州、毫州、商丘州、周口州、枣庄州、济宁州、荷泽州11州。
3,析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攀枝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稻城县、乡城县、得荣县,云南省昭通市、丽江市、怒江傈僳族自治、迪庆藏族自治,设三江彝族自治省,首府西昌州,简称“江”,面积168470KM2,人口1160万。辖西昌州、攀枝花州、昭通州、丽江州、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
4,将内蒙古自治区的乌海市、阿拉善盟并入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宁夏回族自治省面积31.5万KM2,人口610万。
5,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喀什地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和田地区、阿克苏地区,西藏自治区的阿里地区共同成立一个喀什特别行政区(省级),措勤县仍留在西藏自治区。首府驻地喀什市(可以将疏勒县、疏附县和县级喀什市组团式地发展成地级喀什市)。面积89万KM2,人口750万。
6,将青海省省会从西宁迁入格尔木市。撤销县级格尔木市,设格尔木州为省会。
7,青岛市、深圳市二市设为国务院直辖副省级直辖州。青岛市析平度市和莱西市到山东省;析广东惠阳和东莞市夏塘镇、凤岗镇到深圳。沈阳、大连、哈尔滨、天津、济南、南京、杭州、宁波、苏州、厦门、武汉、广州、成都、西安等14个市也设为副省级直辖州,为国务院直辖省代管的副省级直辖州。
这样调整后全国共设24省、6自治省、4都、2直辖州、3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省共40个一级行政单位。在原来的基础上增加了2省:淮海省和兴安省;1都:汕头都;1自治省:三江彝族自治省;1特别行政区:喀什特别行政区。2副省级的直辖州:深圳州和青岛州。减少了一直辖市:天津。增幅为15%。只新曾了三个省级行政机构,同时合并了一省级行政机构,改制了汕头都和喀什特别行政区,深圳和青岛基本不变。这样机构增幅仅为5%。从人口和幅原看,也基本上趋于和理了。
州,自治州下设一定数量的市,作为州政府的排除机构;以及乡镇.现行地级市辖区应撤销,由原来的街道办事处改制为市,但数量不应超过20个为宜.市将担负起治理辖区内经济文化建设的重任.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参照都下的市.但其权职应更大一些,使之能成为管理州府城区的主力军.
县,自治县以下设乡镇,部分经济发达的县可设少量的市,作为县政府的排除机构.县府所在地和经济特别发达的镇,可改制为市.市的组成与州的同样.但镇该为市的,其独立性应更大一些.
乡,民族乡和真人民委员会,是州县下设的自治机构,受州县政府指导,同时指导村民委员会组和居民委员会.
大概方案就是这样,望各位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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